關於申請二審的請求,直接被中院拒絕。


    對於這一點兒,怎麽說呢。


    說實話,很不合理。


    申請上訴的條件是,擁有新的事實依據或者是認為法律解釋的判決不合理。


    這一次的案子,在證據方麵薄弱,所以蘇白也沒有提交什麽新的證據。


    隻是以法律不適用並且法律解釋權不足為理由,申請上訴。


    這種上訴。


    說實話,很容易會造成一個情況,什麽情況?


    那就是二審法院認為,你提出來的這個法律解釋不合理不對。


    什麽意思?


    意思就是說中院方麵認為基礎法院的判決,在法律適用方麵沒有任何的問題。


    不足以推翻一審判決,或者是做出其他改判的可能性。


    然後拒絕了上訴的請求。


    說白了,就是二審法院站在一審法院的角度。


    說你的上訴理由不充足,所以駁迴。


    對於這種情況,有什麽辦法解決嗎?


    如果是受害人一方,那麽可以提起抗訴。


    可是被告方,在上訴被拒絕以後,隻能再次提交申請再審。


    不過話說迴來。


    這種拒絕上訴的請求很常見,例如說某拉拉案件。


    律師不服從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的請求時,就被法院拒絕。


    提出上訴被拒絕,那就是二審駁迴。


    這種時候就需要提起再審,可以向更高級法院提起。


    不過.…


    這個案子怎麽說呢,被拒絕顯然不是太合理。


    為什麽被拒絕?


    說一百遍,還是法院方麵認為這個案子不足以受到關注。


    或者說認同一審法院的觀點。


    所以直接拒絕了申請的請求。


    “又要用輿論監督司法.…”


    蘇白默念。


    這種案子,一般在程序的流程規定當中。


    想要繼續申訴是一件比較困難的事情。


    尤其是流程或者是其他申訴條件的各種問題,流程一走就是半年。


    半年的時間.…


    說實話,太長了,等不了!


    先不說總共的刑期隻判決了一年半。


    根據刑事訴訟法中的相關規定。


    申請上訴或申請再審期間,判決應當繼續執行。


    也就是說在申訴的這個時間內,方如風還是需要坐牢。


    再有就是根據方如風的描述,他家裏那位正在起訴離婚。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在離婚官司上,法院方麵真的考慮到了方如風的犯罪事實。


    基於對受害一方的關照,可能會在共同財產的劃分方麵,多向著對方一些。


    所以說方無風的這個二審翻案.…肯定等不了半年,需要得到輿論的監督。


    輿論嘛.…


    蘇白招來了李雪珍:


    “雪珍.…這個案子二審法院駁迴了咱們的上訴請求。”


    “想要申請再審需要一定的時間,委托人等不了,所以需要輿論的關注,明白嗎?”


    李雪珍小臉滿是笑意:“蘇律師,我明白!”


    “我現在就去打電話!”


    “哦對了.…自從上一次我聯係了不少的媒體後,咱們律所又多出來了一堆的媒體名片.…”


    “需要逐一聯係嗎?”


    “聯係聯係吧,多聯係幾家那擴展的人群就越多,輿論的聲音也就越大。”


    “對於這個案子的幫助也就越多。”


    聽到蘇白的迴答,李雪珍點了點頭,走出了辦公室。


    .


    ….


    另一邊,李雪珍在打完各大媒體的電話後,拍了拍胸口,長唿了口氣。


    緊接著,兩眼放光的編輯了一條文案。


    將案件的詳細信息發表到了律所的短視頻賬號上。


    由於近一段時間,白君律師事務所在短視頻發表的案件都非常的具有代表性。


    所以每當白君律師事務所發表案件信息時,都會引起很多人的注意。


    當然,也不是每一個案件都要發到短視頻賬號上,引起輿論。


    像一些一般性的案件,隻要在庭審程序和庭審流程上,沒有什麽太大的問題。


    不需要輿論來監督司法的,都不會發表到短視頻上。


    畢竟.…怎麽說來著?


    如果什麽案子都在短視頻上發,那麽是極大的浪費社會資源和司法資源。


    這與蘇白的最初想法並不符合。


    輿論是用來做什麽的?


    輿論是用來監督司法管理的。


    挑選一些在程序上有問題或者是判決上有問題的經典案例.…


    那麽,輿論將會變成推進法治建設的動力。


    前者和後者是完全不同的狀態。


    .


    ….


    很快,在李雪珍打完電話通知各方媒體案件的真實性和發送完相關的郵件。


    各大媒體就開始陸續的發布關於本案的情況。


    說實話.…


    有些不少的媒體就喜歡關注蘇白的案子。


    一來是蘇白打的案子都特別的具有話題性。


    二來是蘇白個人在互聯網上有一定的影響力。


    這對於他們媒體完成考核目標,有著非常大的推進作用!


    不久,網上就出現了一個熱門的話題——


    《判與不判?犯罪預備,是否是把雙刃劍》


    這標題是蘇白聯係了南都的合作媒體,特意發的。


    其他的媒體取名的標題,亂七八糟。


    不過總體而言,南都的這家媒體話題性最高。


    評論下方是媒體的簡單介紹,對於該案件進行了簡單的分析,最後進行了一次的提問——


    “犯罪預備是對於預備犯而言的刑罰規定,但是在方如風的案件當中。”


    “犯罪的預備沒有任何的客觀事實,審判法院完全將其當做“雙刃劍”是否合理?”


    下方也出現了諸多的評論聲音:


    “這罪名的判決怎麽看上去和尋釁滋事差不多了?現在法律都開始走萬能流了嗎?”


    “不清楚是不是萬能流,但是能看的出來這個判決非常的不合理。”


    “如果不是白君律師事務所發的,我甚至懷疑這是造謠!因為太離譜了!”


    “都說離譜.…但是這現實怎麽更離譜?”


    “不明所以,一鳴驚人,這個案子是哪個法院審理的?


    通過現在的情況來看,這個案子估計能讓法院出名了!”


    “算了,我就直接點,等待後續吧,希望看到這個後續的結果!”


    “.….”


    網上的輿論聲不斷。


    另外,蘇白在李雪珍聯係媒體的時候,再次提起了申訴。


    隻不過這一次提交的申訴關鍵點與上一次提交的不一樣。


    上一次蘇白提交的是法律不適用。


    這一次加了一條無客觀事實和證據能夠證明,方如風具有犯罪預備的行為。


    在提交完再審的請求後,蘇白等待著輿論和再審的結果是否受理。


    .


    ….


    在這個話題衝上輿論後,沙都高級法院很快注意到了這個案件提交的再審,對於該案件進行了核準。


    認為該案件一審判決中的確存在著相關性的問題。


    符合再審的標準。


    緊接著,將該案件移交到了沙都中院,要求進行重審。


    不得駁迴上訴請求。


    .


    ….


    與此同時。


    臨沙縣,某小區內,一名打扮靚麗,年齡在30歲左右的女人,正不知道和誰通著電話。


    “什麽?”


    “方如風那家夥提起申訴了?徐律師你先前不是說中級法院駁迴了他的上訴嗎?”


    “怎麽又突然申訴成功了?”


    “這申訴成功了會不會翻案?如果翻案的話,那我這婚是不是就離不成了?”


    “是高院那邊指定中院管轄審理,中院這邊必須要進行審理,要不然的話說不過去。”


    電話那端,一名女性的聲音傳過來:“不過伱放心.…”


    “這個案子是我跟著的,你是我的委托人,我也和這個案子的檢察官聊過.…判決犯罪預備沒有什麽太大的問題。”


    “而且隻是進行申訴,進行再審程序而已,到最後,判決還不一定會勝訴。”


    “放心吧,不用擔心的,到時候我們和一審一樣正常出庭就好。”


    “哦對.…關於上述離婚的事情,你那邊的證據如果已經準備好了,現在可以上訴了。”


    “咱們那邊在打完方如風犯罪預備的再審後,這邊的離婚案件也可以開庭。”


    “到時候你就算是解脫了!”


    謝婷婷聽到對麵的聲音迴複:“是的,就算是解脫了!”


    “謝謝徐律師特意過來通知我。”


    徐霞笑著開口:“通知你是正常流程,到時候開庭,我再通知你,你正常過來就可以了。”


    “嗯,好!”


    “.….”


    掛斷電話,謝婷婷深唿口氣,扭頭看向了一旁的男人。


    “等到方如風被判有罪後,我再起訴離婚,咱們就能好好在一起了。”


    “開心嗎?”


    男人笑著抱住了謝婷婷:“開心.…”


    “不過你們離婚了,你們的這套房子還有共同財產,律師有沒有說能分多少?”


    “怎麽,你光惦記我的財產?”


    男人賠笑:“當然不是.…我是想好好和你在一起。”


    “不過我好奇的是,你是怎麽把你老公給弄進去的?”


    “按理說庭審流程應該挺複雜的吧?”


    謝婷婷笑了笑:“你不用管我是怎麽把他弄進去的,隻要咱們以後能在一起不就好了?”


    男人笑著點頭。


    .


    ….


    另外.…由於省高院注意到了這個案子,移交到了中院進行開庭。


    蘇白也沒有繼續關注。


    隻要走正常的庭審流程,將這個案件進行翻案,就可以了。


    .


    ….


    由於社會的輿論性,以及高院的指定管轄審理。


    沙都中院對於方如風的這個案件,接受了開庭。


    不過.…


    在中院第一刑庭,作為刑事法官的林鳳如。


    在得到法院方麵,指定她為這一次庭審的審判長時,微微皺眉。


    這個案子她了解,在當初是否受理的時候。


    她就已經認定了這個案件,在一審法院中的判決沒有任何的問題。


    並且主張駁迴上訴請求。


    為什麽?


    因為這個案子在一審的審判書中明確的說明了,當時的情景情況。


    一個男人在麵對自己老婆出軌的情況下,肯定是有著想要殺人的打算。


    否則的話,這就很不正常。


    一審的判決書中也明確的表明了——


    方如風在得知自己老婆出軌,非常的氣憤。


    對於一個男人而言,會產生殺人的觀念,並表露了觀點,已經有了犯罪的預備。


    從這一點來看,難道不是清楚的表明方如風有著犯罪的想法和犯罪的實施條件嗎?


    至少在她看來,這個案子的判決不存在太大的問題。


    唯一有爭議的點,可能會在刑期上麵。


    畢竟考慮到了方如風當時的狀態,應當判一個緩刑或者是六個月有期徒刑。


    實際上,林鳳如還和一審判決的法官認識。


    詢問了一審判決的審判長,一審判決的審判長同樣作為一個女性。


    說的是站在女性的角度上,的確存在著本身的危害性。


    再有,當時在一審判決中方如風的委托律師,水平不好。


    造成了一審的判決結果。


    “二審判決.…和另外兩名審判員商議商議怎麽進行判決吧。”


    林鳳如在心裏默念。


    .


    ….


    與此同時。


    關於方如風的再審程序準備開庭。


    開庭當天。


    沙都中院門口,由於這一次受害人決定出庭,提出了自身的隱私情況,不想被外人討論。


    申請了不公開審理。


    得到了法庭的同意。


    對此,蘇白也沒有對於法院做出的這個決定,有任何的表態。


    畢竟受害人主張自己的法律權益,這是法律給予的權利。


    法院同意了那是法院的權利。


    他也不能因為想要讓輿論靠近自己這一邊,而去對抗這種他人的法律權益。


    另一邊,等候室內。


    謝婷婷坐在等候室內,開口向一旁的徐霞詢問。


    “徐律師.…我打聽過了,這個二審,對麵是著名的刑事律師,幾乎100%勝率。”


    “咱們這個案子.…該不會有問題吧?”


    徐霞安慰道:“對麵的確是著名的刑事律師,我承認可能在某些方麵我比不上對麵的這名律師。”


    “可是這個案子.…我已經經過詳細的了解了。”


    “肯定不會有其他問題的。”


    “再說,在庭審上,咱們提出的觀點不是讓對方律師反駁的,而是講給審判長聽的。”


    “隻要審判長能夠同意咱們的觀點,那麽咱們就能勝訴,明白嗎?”


    “明白了。”


    謝婷婷認真點了點頭,在心中默念。


    隻要這場庭審結束.…剩下的也就不存在問題了。


    想到這裏,謝婷婷心裏不由得生出一陣竊喜。


    .


    ….


    ps:求求月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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