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於庭審場上現在的情況,張碩一時間也不知道應該怎麽辦。


    但是讓他在庭審上與蘇白進行對峙,那根本不可能。


    因為王強提交的這個證據,從表麵來看,是“合法”證據。


    可並不能運用在這場庭審當中。


    不能運用到庭審當中,就屬於無效證據。


    一旦認為無效證據,那麽事情變得更簡單了,在這場庭審上。


    認定王強提交的證據為無效證據,那麽證人證言並沒有合法的來源。


    不符合刑事訴訟法中第61條——證人證言的質證與查實,有意作偽證或隱匿罪證的責任。


    沒有查實來源。


    法院方麵不可能認定證據,進而不會采納。


    這場庭審很有可能休庭。


    休庭結束以後,檢方肯定要根據王強的這個證據來源進行去查實。


    結果可想而知.…


    再者還有一點,那就是王強怎麽弄到的這麽一個證明?


    弄到這麽一個證明,肯定走了一些手段。


    到時間一連串查出來.…


    張碩揉了揉眉心,看了一眼王強,心裏止不住的歎了口氣。


    這辦的是什麽事?


    能不能用點心去辦這種事兒?


    既然你要求非要把對方送進去使用了一些非法手段,那就把事辦的幹淨一些,要不然的話,那不是連累自己嗎?


    隻是事到如今,張碩也不好繼續多說什麽。


    於是開口:


    “我反駁不了,你的這個證明,不能夠證明你和孫怡之間的關係,準確來說就是沒有過程和來源,隻憑一個證明法院方麵是不采納的。”


    王強聽到這話,微微皺了皺眉:“張律師,那應該怎麽辦?”


    怎麽辦?


    能怎麽辦.…


    對於王強的這個問題,張碩也很無奈,沒有任何辦法。


    隻能看審判長是不是將這個證據采納為無效證據。


    一般審判長隻要沒有什麽特殊情況的話,都不會采納這個證據為有效證據。


    所以說王強想在這次庭審上把廣有誌送進去是不太可能的。


    並且還有很大可能,因為他自己的失誤,或者說因為他自己沒有把事情辦的幹淨。


    進而導致了他把自己給送進去了.…


    目前隻能走一步看一步,他也沒有什麽好的辦法,隻是搖了搖頭,讓王強暫時不要再多說什麽。


    .


    ….


    被告方席位上。


    在王強脫口而出的那句,伱在質疑什麽的時候。


    蘇白緩緩開口:“我在質疑你涉嫌偽造證據!”


    “這張證明,不僅僅屬於無效證據,並且可能涉嫌偽造。”


    “沒有具體的來源和認證以及查實,僅僅憑借著一張執法證明能夠表明什麽?”


    “能夠表明的無非就是你的證據,沒有任何的依據,隻能通過強行具有法律效益的方式,想要通過法庭判決你方提交的證據,具有法律依據。”


    “這張是執法方提交的證明,我倒是想請問一下控告方.…”


    “關於這張證據,你是從哪裏得來的?是誰給你辦理的?”


    “他能不能夠出庭給你證明以及具體的說明為什麽要開這個證明?”


    雖然說這提交的證明上麵有著相應的章。


    可是蘇白還是依舊打破砂鍋問到底。


    這個證明可是關乎到其他事項,不得好好問清楚了?


    對方出示的這張證明材料,算得上是意料收獲了。


    .


    …


    在剛才,王強已經通過張碩了解到了這張證明存在的問題。


    知道不能再硬著懟下去了。


    隻好在法庭上沉默.…


    此時的庭審現場,陷入到了一定的安靜當中。


    審判長席位上。


    孫軍有些無奈的看向蘇白。


    這場庭審,被告方訴訟律師又把執法方給牽扯了進來。


    怪不得說程序違法呢。


    合著這是篤定了對方拿不出來相關的證據.…二審肯定會敗訴?


    與此同時。


    孫軍心裏麵也很清楚,這場庭審進行到這裏,已經推展不下去了。


    第一,沒有完整的證據鏈,第二,最主要的證人供詞並沒有得到查證和證實。


    如果繼續推進,肯定需要其他的程序違規行為。


    這一場直播那麽多人看著,他作為主審判長,心裏很清楚,如果強行推進的後果是什麽。


    隻是思考了數秒。


    孫軍敲響法槌:“控告方所提交的證據,不具有證明王強和孫怡兩人之間有著相識關係的直接或間接證據。”


    “由此判定,控告方所提交的證據為無效證據。”


    “控告方還有沒有什麽其他證據可以提交的?”


    “除了證人的證言證詞,以及你自己本身的說法之外,還有沒有什麽其他人能夠證明,或者說有什麽實際的證明方式?”


    對於這一點,王強搖了搖頭:“審判長,我暫時沒有其他證明方式。”


    “不過我可以後續進行補充。”


    法槌敲響。


    “嗯,的確可以進行後續的補充。”


    “不過針對於本次庭審,庭審中的證據鏈不完整,現在休庭,等待下一次開庭,檢方補充相關證據進行查實。”


    “檢方有異議嗎?”


    林羽:“無異議。”


    在聽到檢方沒有任何異議,孫軍舉起了法槌。


    法槌落下,狠狠的砸在了王強的心上。


    這一次的庭審,準確來說,他都已經做了十足的準備了。


    怎麽還鬧成現在這個樣子?還進行中止庭審了?


    王強扭過頭看向張碩:“張律師.…現在怎麽辦啊?”


    “你之前不是說,隻要找了證人進行指證,這個案子絕對100%沒有問題嗎?”


    張碩:.….


    對,他是說過這種話。


    可是.…


    麵對王強的詢問,張碩開口:“我是說過這些話,這些話也沒有什麽問題。”


    “隻是.…”


    “我讓你弄的你們兩個之間認識的來源認證證明,你難道就沒有想用其他辦法來證明嗎?”


    “比如說,你們兩個同時參加一場酒局,她跟你上了車,在車上鬧了點小矛盾。”


    “或者說.…你們兩個參加了朋友聚會,你送她迴家,產生了矛盾。”


    “用這種情況都可以進行證明,但是你掏出來一個執法方的文件證明,上麵沒有任何的來源說明是什麽意思?”


    “這個文件上麵如果說明了你們兩個人的關係來源,那麽,在這場庭審上就可以判定廣有誌有罪。”


    王強聽到張碩的話,微微點了點頭,露出一副恍然大悟:“張律師你早說啊!”


    “你早說我不就早加上了!”


    “沒事,現在隻是進行休庭,還不晚。”


    “等下次開庭,我把這些加上就沒事了吧?”


    下次?


    張碩:.….


    按照道理講,的確等到下一次開庭,加上這些就沒事,但是還能等到下一次開庭嗎?


    看到張碩沉默,王強不知道該說些什麽。


    不過.…


    等到下一次再補充一下,絕對沒有任何其他問題了!.


    ….


    而與此同時。


    休庭,庭審直播間關閉,但是網友的熱議仍舊不斷。


    原本網友們都認為,在本次庭審會出現一個判有罪或無罪,至少會給一個交代。


    但是沒有想到竟然會出現這種情況。


    於是各種法評直播間,尤其是在白君律師事務所的短視頻下開始留言。


    “兄弟們,這個案子我沒有搞太清楚,大家能不能夠解釋解釋為什麽中止休庭,我隻知道證據鏈不足,為什麽不撤訴啊。”


    “還有.…這次庭審,我總覺得有點不太對,大家能不能夠講講這次庭審有什麽重點沒?”


    “對啊,有沒有什麽有理解能力的兄弟能講一講,這次庭審有什麽重點?”


    【蘇送送】:“咳咳.…作為看過不少場蘇律師庭審的一名實習律師,大概講一下重點內容吧。”


    “這場庭審的重點內容在於證據鏈不完整,並且有著偽造證據的可能性。”


    “從一定角度上,我能夠理解蘇律師的想法。”


    “那就是在二審上,證人,可能做出了偽證。”


    “偽造證據?什麽意思,能不能細說?”


    【蘇送送】:“首先從這個案子的發生以及整個過程來看,一審的時候沒有任何一個人提及到王強和孫怡認識,可是二審的時候,王強和孫怡同時提出了他們兩個提前認識,大家不覺得很奇怪嗎?”


    “所以說孫怡作為證人很有可能是在撒謊。”


    “以此為基礎,蘇律師專門針對這一方麵進行答辯,要求對方出示沒有做偽證的證據。”


    “然後控告方當事人就掏出來了一張說明確認書什麽的。”


    “但是這玩意兒在庭審上並不能夠作為證人查實證言的來源證據。”


    “我看到這場庭審中,控告方和證人都拿不出來,他們有認識關係的證據,所以很有可能是證人在偽造證據。”


    “根據我的經驗來看,這場庭審很有可能是把證人,控告人,還有一定幾率是把控告人代理律師,以及相關的執法員,一波帶走。”


    “具體的事項我說不好,大家還是等待再次開庭,或者是有什麽最新消息吧!”


    .


    ….


    在【蘇送送】具體的分析完以後,評論區關於分析的貼子,一下子疊到了200層,並且還在飛快的疊層。


    疊層的留言大部分都是:“坐等預言,看看到底能送進去幾個!”


    “.….”


    坐在車上,李雪珍注意到了短視頻下麵的留言。


    以及.…


    相關的評論,微微抬頭看向窗戶外麵。


    “蘇律師.…咱們去監察審查部門還需要多長時間啊?”


    “咱們以什麽樣的證據提交監察審查.…”


    蘇白正在開著車,看了一眼地圖。


    “還需要幾分鍾就到了。”


    “證據的話不是已經提前交給你了嗎?你沒帶嗎?”


    “帶了帶了,就是想再問問.…”


    蘇白:.….


    小李:沒有想到這一次庭審,竟然這麽快就找到了問題!


    控告人,證人,執法方有可能,控告人委托律師有可能。


    一連四方!


    美滋滋。


    妙呀妙呀!


    .


    ….


    ps:求求月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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