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陳樂的意圖
變身後,重迴90年代的童年生活 作者:豐裕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劉芳的母親問:“那個,不知道我們該給多少錢?”
“哦,說錢啊!”
陳樂麵無表情的從屁股兜裏掏出一個本子,隨手扔在茶幾上說:“反正這個本子沒什麽用的,裏邊有她們三個這三年來的花銷,你們可以分成三份,自己看自己那份!
我算了一下,陳琳的花銷是2100塊!
劉芳的花銷是2700塊!
胡燕的花銷是3300塊!
零頭沒有算!
這個花銷是三年多來,她們從我手裏要去的錢。
當然了,這其中還包括買衣服的錢!
總的來講,不算是很多!
這三年多來,陳琳父母,你們給我匯過來的錢,一共是2400塊,節約300塊!
劉芳父母,你們給我匯過來的錢也是2400塊,差我300塊!
胡燕父母,你們給我匯過來的錢是3000塊,也正好是差了300塊!
不過記住,這隻是她們從我手裏要取的零花錢,沒有算其他任何的錢。
我誌願給她們的獎勵不算,畢竟這是我自己自願給的!
這三年多的吃吃喝喝,我也不給你們算多了,直接算成1200天!
按照我這裏的生活標準,平均收你們20塊錢一天很低了吧?”
“怎麽那麽多?”胡燕的母親驚唿。
“很多嗎?”
陳樂眉頭一皺,反問道:“你們應該在沿海地帶打過工,應該知道那些大龍蝦鮑魚等等多貴吧?
我這還隻是算多加一雙筷子,並沒有說真的,給你們算價錢。
你們在外麵10多塊錢一天的生活費要吧?
可你們吃的是什麽,你們問問三姐妹又吃的是什麽?
我算20塊錢一天,很高嗎?
真要給你們算上,200甚至500塊錢一天都不過分!
隻不過這也算是我自願的,所以我就按照一般生活費給你們算!”
這下子,三家父母都無言以對。
“既然你們不說話,那我就當你們默認了!
一天20塊,10天200塊,100天就2000塊,1000天就2萬,總共就是24000塊錢!
房租也不給你們算了,反正就是亂七八糟的東西加起來,你們一家給我25000吧!”
25000塊錢這個話說出來,三家父母都感覺自己像是被敲了一棍子,可是偏偏又無話可說。
因為陳樂算的很明白,甚至還少算了不知道多少。
雖然如果她們自己養的話,花不了那麽多。
可是事實上來看,這個錢已經算是很便宜的代價了。
問題是按照普通打工者算,最近這幾年就算工資見漲,省吃儉用之下,平均算下來夫妻兩個一年能夠存下5000塊錢,已經算是很厲害了。
也就是說,三年打工下來,結果還不夠養孩子,還要倒貼1萬出來。
這其中從穿著打扮而言,很顯然胡燕的父母是最有錢的。
可就算是他們,也不敢說拿出25000來不肉痛。
這就等於說,三人忽然發現自己根本就給不起。
陳琳的父親說:“那,那我們就把那台車抵押給你。
就算現在要折點價,應該也差不多吧?”
陳琳的母親趕緊拉了他一把,狠狠的瞪了一眼。
很顯然,在陳琳父親這種老實人的眼中,陳樂說錢那就是真的錢。
可是隻要稍微聰明一點,就知道陳樂說的根本不是錢。
當然了,如果誰混賬的話,也可以說都是陳樂自願的,他們隻給基礎的生活費。
總而言之,反正可以耍賴。
事實上,陳樂就是在試這三對父母的態度。
如果態度不對,不說放棄三姐妹,反正就是能不來往就不來往了。
四姐妹之間感情再好,終究是不如父母子女的,她也不會讓三姐妹為難。
此時,現場再次安靜下來。
陳樂端著水杯,麵無表情。
三對父母,在沉默或者思索。
還好的是,看來三對家長,都說不出什麽不要臉的話來。
隻是一時半會兒,他們沒想到解決的辦法。
總而言之,拿錢是不可能的,因為拿了就相當於三年白做。
終於,胡燕的父親開口了。
“陳樂,不知道你的意思是?”
就衝這個講話的邏輯,就不是其他兩對父母能比的。
起碼來說,腦子轉的比較快。
估計其他兩對父母心中還在想:這個錢到底要不要?還要還多少?
但是在胡燕父親的心裏,卻是察覺到陳樂另外一種意思。
陳樂也終於放下了水杯,淡淡的說:“我希望你們首先清楚一個問題,那就是我為什麽要給她們那麽好的吃喝用度。
按理來說,就算是我答應幫你們照顧。
你們給我多少錢,我一分不少的給你們用在她們身上,那就已經說得上是仁至義盡。
畢竟這都沒算,我自己的工錢!
所以,我給她們吃好的用好的,那是因為我樂意!
那麽為什麽我又樂意呢?
其實原因很簡單,她們都還小!
這話說起來比較可笑,因為實際上我比她們三個的年紀都小,但我顯然不算是正常的小孩子,我有資格說她們三個都小。”
三家的家長都默默的聽著,他們預感到,陳樂要說到正題了。
說起來如果當初不是覺得陳樂有能耐,就算是為了貪點便宜,也不可能送到陳樂家來。
畢竟幾個小孩子湊在一起,還是要吃吃喝喝的。
吃喝有多麽的難,沒有人比這個年代的大人更清楚。
“既然她們三個都小,小孩子來說,我也就覺得自己加上筷子的事!
再說有她們三個在,我這裏也多了不少歡樂,也算是各取所需。
但是現在,她們逐漸開始長大了。
拿劉芳和胡燕來說,她們已經14歲了,往前過二三十年,基本上意味著要談人家嫁人了!
陳琳雖然要小一些,也是馬上12歲了!
而且,按照這個年齡來說,意味著她們要進入青春期了。
我不知道你們懂不懂青春期,某方麵來說可以算是要長大了。
但她們在我這裏過的是什麽生活,迴到你們家過的是什麽樣的生活?
我不知道你們家這幾天,給她們過的什麽樣的生活,但我想她們應該不會喜歡大魚大肉,甚至會吃的比較少吧?”
“哦,說錢啊!”
陳樂麵無表情的從屁股兜裏掏出一個本子,隨手扔在茶幾上說:“反正這個本子沒什麽用的,裏邊有她們三個這三年來的花銷,你們可以分成三份,自己看自己那份!
我算了一下,陳琳的花銷是2100塊!
劉芳的花銷是2700塊!
胡燕的花銷是3300塊!
零頭沒有算!
這個花銷是三年多來,她們從我手裏要去的錢。
當然了,這其中還包括買衣服的錢!
總的來講,不算是很多!
這三年多來,陳琳父母,你們給我匯過來的錢,一共是2400塊,節約300塊!
劉芳父母,你們給我匯過來的錢也是2400塊,差我300塊!
胡燕父母,你們給我匯過來的錢是3000塊,也正好是差了300塊!
不過記住,這隻是她們從我手裏要取的零花錢,沒有算其他任何的錢。
我誌願給她們的獎勵不算,畢竟這是我自己自願給的!
這三年多的吃吃喝喝,我也不給你們算多了,直接算成1200天!
按照我這裏的生活標準,平均收你們20塊錢一天很低了吧?”
“怎麽那麽多?”胡燕的母親驚唿。
“很多嗎?”
陳樂眉頭一皺,反問道:“你們應該在沿海地帶打過工,應該知道那些大龍蝦鮑魚等等多貴吧?
我這還隻是算多加一雙筷子,並沒有說真的,給你們算價錢。
你們在外麵10多塊錢一天的生活費要吧?
可你們吃的是什麽,你們問問三姐妹又吃的是什麽?
我算20塊錢一天,很高嗎?
真要給你們算上,200甚至500塊錢一天都不過分!
隻不過這也算是我自願的,所以我就按照一般生活費給你們算!”
這下子,三家父母都無言以對。
“既然你們不說話,那我就當你們默認了!
一天20塊,10天200塊,100天就2000塊,1000天就2萬,總共就是24000塊錢!
房租也不給你們算了,反正就是亂七八糟的東西加起來,你們一家給我25000吧!”
25000塊錢這個話說出來,三家父母都感覺自己像是被敲了一棍子,可是偏偏又無話可說。
因為陳樂算的很明白,甚至還少算了不知道多少。
雖然如果她們自己養的話,花不了那麽多。
可是事實上來看,這個錢已經算是很便宜的代價了。
問題是按照普通打工者算,最近這幾年就算工資見漲,省吃儉用之下,平均算下來夫妻兩個一年能夠存下5000塊錢,已經算是很厲害了。
也就是說,三年打工下來,結果還不夠養孩子,還要倒貼1萬出來。
這其中從穿著打扮而言,很顯然胡燕的父母是最有錢的。
可就算是他們,也不敢說拿出25000來不肉痛。
這就等於說,三人忽然發現自己根本就給不起。
陳琳的父親說:“那,那我們就把那台車抵押給你。
就算現在要折點價,應該也差不多吧?”
陳琳的母親趕緊拉了他一把,狠狠的瞪了一眼。
很顯然,在陳琳父親這種老實人的眼中,陳樂說錢那就是真的錢。
可是隻要稍微聰明一點,就知道陳樂說的根本不是錢。
當然了,如果誰混賬的話,也可以說都是陳樂自願的,他們隻給基礎的生活費。
總而言之,反正可以耍賴。
事實上,陳樂就是在試這三對父母的態度。
如果態度不對,不說放棄三姐妹,反正就是能不來往就不來往了。
四姐妹之間感情再好,終究是不如父母子女的,她也不會讓三姐妹為難。
此時,現場再次安靜下來。
陳樂端著水杯,麵無表情。
三對父母,在沉默或者思索。
還好的是,看來三對家長,都說不出什麽不要臉的話來。
隻是一時半會兒,他們沒想到解決的辦法。
總而言之,拿錢是不可能的,因為拿了就相當於三年白做。
終於,胡燕的父親開口了。
“陳樂,不知道你的意思是?”
就衝這個講話的邏輯,就不是其他兩對父母能比的。
起碼來說,腦子轉的比較快。
估計其他兩對父母心中還在想:這個錢到底要不要?還要還多少?
但是在胡燕父親的心裏,卻是察覺到陳樂另外一種意思。
陳樂也終於放下了水杯,淡淡的說:“我希望你們首先清楚一個問題,那就是我為什麽要給她們那麽好的吃喝用度。
按理來說,就算是我答應幫你們照顧。
你們給我多少錢,我一分不少的給你們用在她們身上,那就已經說得上是仁至義盡。
畢竟這都沒算,我自己的工錢!
所以,我給她們吃好的用好的,那是因為我樂意!
那麽為什麽我又樂意呢?
其實原因很簡單,她們都還小!
這話說起來比較可笑,因為實際上我比她們三個的年紀都小,但我顯然不算是正常的小孩子,我有資格說她們三個都小。”
三家的家長都默默的聽著,他們預感到,陳樂要說到正題了。
說起來如果當初不是覺得陳樂有能耐,就算是為了貪點便宜,也不可能送到陳樂家來。
畢竟幾個小孩子湊在一起,還是要吃吃喝喝的。
吃喝有多麽的難,沒有人比這個年代的大人更清楚。
“既然她們三個都小,小孩子來說,我也就覺得自己加上筷子的事!
再說有她們三個在,我這裏也多了不少歡樂,也算是各取所需。
但是現在,她們逐漸開始長大了。
拿劉芳和胡燕來說,她們已經14歲了,往前過二三十年,基本上意味著要談人家嫁人了!
陳琳雖然要小一些,也是馬上12歲了!
而且,按照這個年齡來說,意味著她們要進入青春期了。
我不知道你們懂不懂青春期,某方麵來說可以算是要長大了。
但她們在我這裏過的是什麽生活,迴到你們家過的是什麽樣的生活?
我不知道你們家這幾天,給她們過的什麽樣的生活,但我想她們應該不會喜歡大魚大肉,甚至會吃的比較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