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距離發現julie和卓風的奸情已經過去一個月。那時的我內心非常煎熬,於是拿起相機,什麽也沒說就出走了,這一走,改變了我的一生……


    那天天氣不錯,我背著包乘車前往華盛頓州,我的目的地是olympic山――


    “請問olympic山怎麽走?”卓敬風經過幾天周折,按照地圖上的線路,已經徒步走到山腳附近。他一路上餐風露宿,看起來滄桑不少。


    “你說的是olympic公園嗎?就在前麵不遠,往北走就到了。”街邊的司機非常友好。


    卓敬風道謝後,朝前方行進。他已經準備好一包的糧食,準備到山上打持久戰。


    其實這一去,他根本沒有打算迴家,甚至已經下了必死的決心。


    公園內有管轄範圍,不過他顯然不打算在範圍內活動,他跟那些出門野營的家夥可不同,山頂美景才是他的訴求。


    作為自然攝影師,想要拍出驚豔絕倫的珍貴照片就必須具備和自然對抗的決心和力量。越是險奇的景觀,越是如此。


    卓敬風愛好自然攝影,喜歡極致景觀,以前因為害怕不敢嚐試,現在的他覺得生無可戀,膽子也就大了。對於現在的他來說,哪怕是爬火山,恐怕他的眼睛也不會眨一下。


    作為一名沒有什麽探險經驗的學生,他這樣冒然爬山,無異於玩命。事實證明,他的確在玩命。


    起初的山路還算好走,坡度較緩,除了對體力考驗外,沒有多餘的要求。這幾天他覺得太簡單了,餓了吃糧食。困了就紮起帳篷睡覺,生活簡單安逸。然而冒險畢竟和野遊是兩碼事,直到第七天。他發現包裏的糧食所剩無幾,才後悔萬分。


    沒有經驗的他陷入了絕境。進退兩難。想退,來時的路已經找不到,想進,沒有糧食隻能活活餓死。


    原來絕境就是這樣,就像現在,卓敬風盯著包裏最後一袋壓縮餅幹,隻剩苦笑。


    看來死期馬上就要到了。可惜的是,還沒拍到雪山的奇美壯觀,一切就結束了。他本以為至少自己會在雪山上凍死,沒想到剛爬上半山腰就失敗了。


    夕陽灑滿林間。他升起火堆,坐在一旁烤火,包裏唯一剩下的食物隻有一瓶罐裝啤酒了。


    他仰頭使勁灌了一口,從來沒感覺到這麽暢快淋漓。


    火焰節節高漲,燃燒的樹枝發出啪啪聲響。幾點火星濺出。要是能獵到野味,該是多麽應景啊。


    他躺在地上,望著滿天繁星,星鬥比平時看得更多更大,密密麻麻散布頭頂。正當他欣賞美景。舒展身體的時候,樹叢裏發出細微聲響,嚓嚓、嚓嚓,聽的人心驚膽戰。


    難道是野獸?熊?豹子?狼?野豬?


    卓敬風一個翻滾從地上坐起,動也不敢動。他這時候才想起來該帶一把槍防身,現在說什麽都晚了。


    如果是狼,他還有火可以做武器驅趕,如果是豹子之類的,他覺得完全沒有活著的希望了。


    盡管他有想死的心,然而真正遇到危險時,求生的本能還是十分強烈。


    他緊張得咽了口唾沫,抓起火堆裏一根粗大的木棍,慢慢起身朝四周比劃,借此壯膽。


    樹叢裏的聲音越來越近了,聽起來似乎不止一隻,至少有兩三隻在朝自己奔來。


    天還沒黑透,淺藍的天空就像有魔力似的,把人的魂魄往上吸引。卓敬風的雙腳感覺輕飄飄的,身子也跟著輕飄飄的,頭因為饑餓迷迷糊糊,眼前出現雪花點。


    “誰!別過來!”他使勁搖頭醒腦,連叫喊都用上了。


    朝四周轉圈,隻感覺天昏地暗,汗水從額頭滲出,手上的火把也快熄滅了。


    他猛地一迴頭,草叢裏衝出一頭麋鹿。麋鹿見到火堆好像害怕了,四蹄不斷在原地打圈。


    這時,身後連著兩聲槍響,麋鹿應聲倒地,卓敬風跟著嚇得一個戰栗跌倒在地,樹叢裏出來一個三四十歲的男人。


    男人見到卓敬風,也嚇了一跳,隨後把手上的獵槍豎起,背在身後。


    “你不用害怕,一隻麋鹿而已。”他見卓敬風嚇得牙齒打顫,笑著說。


    “你、你不知道麋鹿是、是保護動物嗎?”他指著地上的動物害怕得叫道。


    “食物不夠的情況下,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男人走近他,卓敬風這才注意他背後的巨大背包,還有那頂牛仔帽下覆滿胡須的滄桑的臉。


    男人蹲在麋鹿旁,從腰上抽出匕首,就地割起肉來。


    “你、你是探險家?”卓敬風稍微緩過勁,顫抖著問。


    “我倒喜歡探險家這個稱唿。”他朗然一笑,“你的火堆不錯,用來燒烤正是時候。”


    卓敬風被他的話惹怒了,“你到底是什麽人?從哪冒出來的?嚇我也就罷了,還要侵占地盤,也太不道德了。”


    那個牛仔男人側頭看了他一眼,“我叫肖笙,可以說是個探險家,也可以說是個攝影師。不過小兄弟,我看你不像個會探險的人,怎麽一個人上山來了?”


    “肖笙?”卓敬風恍然大悟,從地上彈起來指著他,“你是肖笙!?”


    肖笙沒有停止手上的動作,“嗯,我是肖笙,怎麽?小兄弟認識我?”


    “哼,不認識。”卓敬風氣急敗壞,“你憑什麽說我不會探險,難道這天底下隻有你會探險?”


    “你要是會探險,怎麽連把槍都不帶,拿木棍當武器?”他看向他握住木棍的手,揚起頭提示。


    卓敬風像躲瘟疫似的,立馬將木棍撇到一邊,“誰說我沒帶槍?我、我一著急沒想起來。”


    肖笙看出他在逞強,沒再多說什麽,溫和地搖頭笑笑,割下一條鹿腿。


    卓敬風站在一旁盯著他的動作,覺得殘忍,轉身走向一邊。他想起剛才那罐啤酒,四下尋找,結果啤酒正可憐的躺在帳篷旁,已經差不多流幹了。


    “真是夠倒黴的!”他自言自語。


    肖笙那邊從包裏拿出用具開始了燒烤。卓敬風坐得遠遠的,看都沒看他。直到烤肉的香味傳開,他終於忍不住朝那邊望了望,當看到肖笙熟練的動作和專業用具時,內心驚歎不已。


    盡管他餓得夠嗆,也沒有絲毫妥協的意思。一扭頭,裝作什麽也沒看見。


    肖笙發現他幼稚的舉動,故意拉長聲音引you他,“喲,真是香啊,味道一定不錯。哈哈。”


    這時候不僅製造這麽香的味道,還說這種話,這不是故意折磨自己嗎!卓敬風怨氣不小,冷哼一聲沒有說話,隻是坐在地上硬撐。


    都怪自己沒做好準備,現在可好,隻能看別人吃肉,自己喝西北風了。他揉了揉肚子,咽了咽口水。


    “咕……”肚子毫無征兆地大叫一聲,綿延到附近清清楚楚。


    哎,我說這時候你叫什麽,你這不是投降了嗎!他拍肚子恨肚不成鋼。


    “小兄弟餓了吧,過來一起吃吧,這些我一個人吃不完。”肖笙露出善意的微笑,把烤好的鹿肉遞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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