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點醒霍時倩
開局離婚,我迴家繼承億萬家產 作者:多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一旁的霍時倩本來就被嚇傻了,渾身上下止不住的哆嗦,在看到這一幕更是被嚇得一句話也說不出來,身體癱軟的坐在地上。
“快走啊!”
見此,路漫趕緊驚唿一聲,一把拽過霍時倩的手便向外跑去。
霍時倩還沒反應過來就被路漫一手拉著在大街上瘋狂的奔跑,許久才緩過神來,一邊大口喘著粗氣,一邊愣怔的看著眼前的女人。
意識到兩人的手還緊緊地拉住,霍時倩趕緊甩開了手,定睛看了她一眼,原本驚恐的臉上更多了一絲難以置信。
“路漫,怎麽是你!”
霍時倩看到救自己的人居然是路漫的時候也十分的震驚,畢竟當初在霍家時她就一直都不待見路漫,嘲諷和辱罵更是家常便飯,她沒想到路漫今天居然還會放下往事來幫她。
可是……
這個女人當初不擇手段的欺騙她哥,不過就是為了霍家的身份和地位,現在她的陰謀詭計被識破了,他哥也終於和她離了婚,現在她會不會又是故技重施,這次出手幫自己該不會是借著自己討她哥哥歡心吧?
霍時倩對路漫的態度一直很不友好,甚至對她還充滿著敵意。
以前,路漫為了討霍時淵和霍家人都歡心,對於這個小姑子可謂百般討好,就為了讓霍時淵和他家裏人改變對她的看法,重新接納她,隻是因為,她是霍時淵的妹妹。
可現在,一切都變得不同了。
霍時倩整理了一下剛剛慌亂的情緒,看向路漫的眼神裏依舊充滿了敵意。
下一秒,她便沉聲說道:“路漫,不要以為你今天救了我就可以討我哥開心,我告訴你,你和我哥哥已經離婚了,並且以後也再沒有可能了,所以以後你也不要再打我哥哥的主意了,畢竟我未來的嫂子可不是你!”
霍時倩的態度極其傲慢,完全將剛剛還是救命恩人的路漫拋之腦後,雙手環胸,揚著下巴,那樣子看上去高傲極了。
“哦!”
路漫一臉的淡然,完全沒有一點被激怒的樣子,這讓已經想好嘲諷說辭的霍時倩頓時也有些錯愕。
“一個女孩子最好不要半夜獨自一人出現在這種場所,這地方魚龍混雜,什麽人都有,如果發生了什麽事,到時候說什麽都晚了,而且你的家人也會為你擔心,若是下一次我,可不保證我會救你!”
她的語氣很平淡,完全是一個陌生人的無關口吻,並且特別將“家人”兩個字著重說明,完全將自己置身事外。
從前的路漫從來不會用這種口氣對她說話,在霍時倩眼裏,她對自己應該永遠都是百般討好和恭順,現在這巨大的落差,讓她心裏一時之間有些難以接受。
“這就不用你操心了,不用對我這麽上心,我說過了,你在我身上可得不到什麽,畢竟我哥都已經和你離婚了。再說了,那個人根本就不敢對我怎麽樣,完全不需要你救。”
霍時倩死鴨子嘴硬,自以為是的開始教訓路漫。
路漫聞言差點被霍時倩那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模樣給逗笑了,冷笑一聲,看向霍時倩的眼神裏多了一絲譏諷。
“霍時倩,你和霍時淵可真是親兄妹啊,兩個人都是這樣的自以為是!”
路漫的眼底劃過一絲強烈的譏諷和嘲弄。
這樣的話語裏充滿了濃烈的敵意,一字一句傳到了霍時倩的耳朵裏,眉頭本能的一皺,她自然也聽得出來其中的意思。
“路漫,你說這話是什麽意思?什麽叫做我們兄妹二人自以為是了?”
霍時倩先是一愣,眼底閃過一絲詫異,從前路漫嫁給她哥時,對她哥可是事事順從和討好,從來都不敢在他麵前頂撞一個字的,可現在,這恐怕是她見到路漫第一次以來用這樣的口氣說她哥。
路漫也不想再和霍時倩再爭論下去,這樣不識好歹的小姑子她也不想和她多說廢話,直接走到霍時倩麵前,居高臨下的看著她,神情很是嚴肅。
“霍時倩,你記住了,我救你不過是因為你我同為女人,我不想看到你被那個男人欺辱,僅此而已。”
“之前我對你百般討好,可不是因為我怕你,隻是因為我愛你哥哥,連帶著討好你這個妹妹和他的家人,你說得對,現在我和霍時淵早就已經離婚了,我連你哥都不稀罕了,你又能算是個什麽東西?”
說到這句話的時候,路漫的心還是隱隱悶疼了一下。
隨後,她看向霍時倩一臉的傲慢,又沉聲開口道:“霍時倩,你看看你現在的自己,一個堂堂音樂大學畢業的高材生,居然還跑去公司做低級的實習生,為了和別人搶單對客戶百般討好還差點被欺負,你和當初的我又有什麽兩樣呢?”
“不過我比你醒悟的早,知道了事事討好和委屈求全的下場是不討好,真不知道你的腦門是不是被門擠了這樣的自貶身價!”
“路漫!你……”
霍時倩的臉色慘白,雙眼狠狠的瞪著眼前氣焰囂張的女人,愣是被氣得說不出一個字來。
路漫並不想和她爭論,反正該說的她都已經說了,信不信都與她無關,說完便轉過身去伸手一揮攔下了一輛出租車,很快便消失在了霍時倩的視線中。
路漫離開後,霍時倩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個人在街頭走了好久,她向來一直心高氣傲,不甘於活在哥哥霍時淵的光環之下,可剛剛路漫說的那一番話,的確讓她感到氣憤,卻也不無道理。
霍時倩雖然嬌縱任性,在家裏是被家人寵壞了的千金大小姐,可她並不是是非不分,也並不是隻知道坐吃等死的花瓶大小姐,她也很想實現自己的抱負,在事業上也有著驕傲的上進心。
與其依靠別人,百般討好自貶身價,不如依靠自己,一字一句深深的印在了她的心裏。
而今路漫對霍時倩的一通指責醍醐灌頂般點醒了她,現在的她不想再接受別人的幫助,隻想靠自己。
“快走啊!”
見此,路漫趕緊驚唿一聲,一把拽過霍時倩的手便向外跑去。
霍時倩還沒反應過來就被路漫一手拉著在大街上瘋狂的奔跑,許久才緩過神來,一邊大口喘著粗氣,一邊愣怔的看著眼前的女人。
意識到兩人的手還緊緊地拉住,霍時倩趕緊甩開了手,定睛看了她一眼,原本驚恐的臉上更多了一絲難以置信。
“路漫,怎麽是你!”
霍時倩看到救自己的人居然是路漫的時候也十分的震驚,畢竟當初在霍家時她就一直都不待見路漫,嘲諷和辱罵更是家常便飯,她沒想到路漫今天居然還會放下往事來幫她。
可是……
這個女人當初不擇手段的欺騙她哥,不過就是為了霍家的身份和地位,現在她的陰謀詭計被識破了,他哥也終於和她離了婚,現在她會不會又是故技重施,這次出手幫自己該不會是借著自己討她哥哥歡心吧?
霍時倩對路漫的態度一直很不友好,甚至對她還充滿著敵意。
以前,路漫為了討霍時淵和霍家人都歡心,對於這個小姑子可謂百般討好,就為了讓霍時淵和他家裏人改變對她的看法,重新接納她,隻是因為,她是霍時淵的妹妹。
可現在,一切都變得不同了。
霍時倩整理了一下剛剛慌亂的情緒,看向路漫的眼神裏依舊充滿了敵意。
下一秒,她便沉聲說道:“路漫,不要以為你今天救了我就可以討我哥開心,我告訴你,你和我哥哥已經離婚了,並且以後也再沒有可能了,所以以後你也不要再打我哥哥的主意了,畢竟我未來的嫂子可不是你!”
霍時倩的態度極其傲慢,完全將剛剛還是救命恩人的路漫拋之腦後,雙手環胸,揚著下巴,那樣子看上去高傲極了。
“哦!”
路漫一臉的淡然,完全沒有一點被激怒的樣子,這讓已經想好嘲諷說辭的霍時倩頓時也有些錯愕。
“一個女孩子最好不要半夜獨自一人出現在這種場所,這地方魚龍混雜,什麽人都有,如果發生了什麽事,到時候說什麽都晚了,而且你的家人也會為你擔心,若是下一次我,可不保證我會救你!”
她的語氣很平淡,完全是一個陌生人的無關口吻,並且特別將“家人”兩個字著重說明,完全將自己置身事外。
從前的路漫從來不會用這種口氣對她說話,在霍時倩眼裏,她對自己應該永遠都是百般討好和恭順,現在這巨大的落差,讓她心裏一時之間有些難以接受。
“這就不用你操心了,不用對我這麽上心,我說過了,你在我身上可得不到什麽,畢竟我哥都已經和你離婚了。再說了,那個人根本就不敢對我怎麽樣,完全不需要你救。”
霍時倩死鴨子嘴硬,自以為是的開始教訓路漫。
路漫聞言差點被霍時倩那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模樣給逗笑了,冷笑一聲,看向霍時倩的眼神裏多了一絲譏諷。
“霍時倩,你和霍時淵可真是親兄妹啊,兩個人都是這樣的自以為是!”
路漫的眼底劃過一絲強烈的譏諷和嘲弄。
這樣的話語裏充滿了濃烈的敵意,一字一句傳到了霍時倩的耳朵裏,眉頭本能的一皺,她自然也聽得出來其中的意思。
“路漫,你說這話是什麽意思?什麽叫做我們兄妹二人自以為是了?”
霍時倩先是一愣,眼底閃過一絲詫異,從前路漫嫁給她哥時,對她哥可是事事順從和討好,從來都不敢在他麵前頂撞一個字的,可現在,這恐怕是她見到路漫第一次以來用這樣的口氣說她哥。
路漫也不想再和霍時倩再爭論下去,這樣不識好歹的小姑子她也不想和她多說廢話,直接走到霍時倩麵前,居高臨下的看著她,神情很是嚴肅。
“霍時倩,你記住了,我救你不過是因為你我同為女人,我不想看到你被那個男人欺辱,僅此而已。”
“之前我對你百般討好,可不是因為我怕你,隻是因為我愛你哥哥,連帶著討好你這個妹妹和他的家人,你說得對,現在我和霍時淵早就已經離婚了,我連你哥都不稀罕了,你又能算是個什麽東西?”
說到這句話的時候,路漫的心還是隱隱悶疼了一下。
隨後,她看向霍時倩一臉的傲慢,又沉聲開口道:“霍時倩,你看看你現在的自己,一個堂堂音樂大學畢業的高材生,居然還跑去公司做低級的實習生,為了和別人搶單對客戶百般討好還差點被欺負,你和當初的我又有什麽兩樣呢?”
“不過我比你醒悟的早,知道了事事討好和委屈求全的下場是不討好,真不知道你的腦門是不是被門擠了這樣的自貶身價!”
“路漫!你……”
霍時倩的臉色慘白,雙眼狠狠的瞪著眼前氣焰囂張的女人,愣是被氣得說不出一個字來。
路漫並不想和她爭論,反正該說的她都已經說了,信不信都與她無關,說完便轉過身去伸手一揮攔下了一輛出租車,很快便消失在了霍時倩的視線中。
路漫離開後,霍時倩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個人在街頭走了好久,她向來一直心高氣傲,不甘於活在哥哥霍時淵的光環之下,可剛剛路漫說的那一番話,的確讓她感到氣憤,卻也不無道理。
霍時倩雖然嬌縱任性,在家裏是被家人寵壞了的千金大小姐,可她並不是是非不分,也並不是隻知道坐吃等死的花瓶大小姐,她也很想實現自己的抱負,在事業上也有著驕傲的上進心。
與其依靠別人,百般討好自貶身價,不如依靠自己,一字一句深深的印在了她的心裏。
而今路漫對霍時倩的一通指責醍醐灌頂般點醒了她,現在的她不想再接受別人的幫助,隻想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