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宜快不宜慢。


    李仁傑迴到警察總部,馬上起草成立專案小組的報告,然後遞交了上去。


    至於接下來怎麽去查這宗案件,他也打算準備先交給這個專案小組的成員去處理。


    李仁傑身為青少年及失蹤人口組的主管,每天要處理形形色色的案件,不能糾結在某樁案上。


    他的工作是負責決策指揮,調動人手和資源,按照案件的不同性質,優先解決案件次序問題。


    他現在手中還積壓著不少疑案雜案,都等著他來做決定,是否安排人手去調查處理。


    有些是其他部門負責調查,後來發現案情沒有可疑,便轉過來給失蹤人口調查組這邊來處理。


    有些是下麵分區失蹤人口調查組處理不來的案件,涉及的案情複雜,同樣需要交上來處理。


    就比如他手中的這宗案件,先是從「綁架案」,中間變成了「兇殺案」,最後列為「失蹤案」。


    這宗案件一波三折,撲朔迷離。


    失蹤者是一對美國來的布裏新茲夫婦,他們賣掉在美國的產業,計劃乘坐遊艇環遊世界。


    在今年1月兩人乘坐一艘四十五呎的柴油雙杆遊輪,從台灣抵達香港,上岸暫時修整。


    布裏辛茲在1月17日寄出一封信給朋友杜斯,要求他電匯五千美金和付運一些零件到香港。


    在兩個禮拜後,五千美金的匯款和遊艇零件都先後抵達香港,但是卻一直無人來認領。


    在布裏新茲下落不明後,杜斯向美國警方報案,並通過國際刑警開始追查布氏夫婦的下落。


    這宗案件開始是由警方政治部接手負責調查的,因為這次的失蹤者的身份並不簡單。


    布裏辛茲曾經服務於美國五角大樓國防部,是位退休的核子潛艇工程師,掌握某些美國安全資料。


    起初杜斯是懷疑是被潛伏在香港的外國情報勢力綁架,想要挾持他來套取美國核子潛艇情報機密。


    警方政治部暗中秘密調查了一段時間,但是查來查去,都沒有發現兩人有被綁架的線索。


    接著一家美國通訊社報道,他們在美國的代表律師,相信兩人已經是在香港被謀殺遇害。


    於是這宗案件便從「綁架案」,轉為了「兇殺案」,交到刑事偵緝處的兇殺組去接手調查。


    香港警方曾接獲多個有關布裏辛茲夫婦行蹤的消息,證明兩人確實是香港逗留一段時間。


    根據兇殺組的探員調查,布氏夫婦的遊艇停泊在香港遊艇會期間,並結識一名叫查理的男子。


    該遊艇會一名姓張的舵手,也證實兩夫婦在西貢船塢時,查理曾幫助他們安裝遊艇裝備。


    查理的中國帆船停泊附近,故此他們不久變成朋友,布裏辛茲夫婦還曾在他的船度過數夜。


    其後,查理從布氏夫婦手中購得該遊艇,再轉售給另外一個居住在香港的美國商人。


    不過布氏夫婦是計劃環遊世界的,怎麽又會中途把自己的遊艇出售,這點令人費解。


    這中間必定是遇到了什麽變故。


    根據深入調查,這個查理男子本身也曾是美國國防部職員,兩人之間可能有某種關係。


    但是偏偏這個神秘男子查理,在上個月離開了香港,前往菲律賓,現在馬尼拉逗留。


    香港遊艇會的負責人致函給杜斯,說布裏辛茲曾經入院留醫,已搭乘飛機返迴美國,並將遊艇出售。


    但是在美國的杜斯表示,他查遍之下,並未發現友人布裏辛茲的留醫記錄,亦未發現兩人返迴美國的記錄。


    之後杜斯繼續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請求協助,希望他們通過其他渠道搜尋布裏辛茲夫婦。


    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副領事喬伊丘吉爾迴複,布裏辛茲已出售遊艇,相信兩人正在前往印尼。


    香港警方兇殺組探員的追查下,得到了幾種不同的線索,案情是愈來愈撲朔迷離起來。


    但這基本不能當做兇殺案來調查處理,既沒有直接證據、作案動機、也沒有目擊證人等等。


    生不見人,死不見屍,僅憑杜斯的一麵之詞,香港警方根本無法確定布裏辛茲夫婦是否遇害。


    於是刑事偵緝總部兇殺組的調查也到此為止,把這宗案件轉失蹤人口組,當做失蹤案來處理。


    但是毫無疑問,布裏辛茲夫婦的確是在香港失去了行蹤,而且失蹤的情況十分蹊蹺。


    警方政治部和兇殺組都查不到有用的線索,最後不得不把這樁無頭公案交給失蹤人口組。


    像這種存在諸多可疑之處的案件,交給失蹤人口組去接手,擺明就是不想再繼續查下去了。


    李仁傑慢慢翻看著這卷宗內容,反而勾起了他查下去的興趣,就當做多管閑事好了。


    找失蹤少女,實在沒什麽挑戰性。


    李仁傑仔細查看政治部探員和兇殺組探員的調查報告,嚐試著順著他們調查思路,看是否找到其他被忽略或者遺漏的線索。


    此外,這份調查卷宗還有布裏辛茲夫婦兩人的簡曆,簽名原式和銀行記錄等簡單的資料。


    布裏辛茲今年已經六十八歲,兩夫婦在美國本土,橫渡了太平洋,途徑曰本、台灣、香港。


    兩人是計劃在香港待上一個月,並在本月再次啟程,等抵達下一個目的地後再通知杜斯。


    但是人在香港,已飄到失聯。


    香港皇家遊艇會的負責人,說他們是搭乘飛機返迴美國,消息來源不知是否可靠。


    但按照香港駐港領事的說法,布裏辛茲夫婦正在前往印尼,他們又是從哪裏來的消息。


    還有本港消息人士透露,這對美國夫婦登上了一艘德國人的船,前往了新加坡或菲律賓。


    這幾種說法,到底哪一種真實呢?


    香港移民局並沒有兩人的出入境記錄,他們什麽時候離開香港,怎麽離開香港的呢?


    當然,也不能排除他們是通過非正常的手續離開香港,畢竟香港是個港口城市,四通八達。


    這宗失蹤案件中的關鍵人物,神秘的查理,為何偏偏就在此時離開了香港,行蹤不知去向。


    要查這宗案件,要從何入手?


    尤其是這宗涉及到外國人的案件,如果真的要調查起來非常麻煩,困難重重。


    但是既然上頭把這宗案件交給失蹤組來處理,怎麽要先做做樣子,不然不好交待。


    至少也在報紙上刊登個尋人告示,循例去找當事人問問話,然後寫個口供筆錄做檔案。


    李仁傑把報告合上,伸伸懶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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