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6章 掃興
兒子,你才念小學,怎麽成首富了 作者:蘿卜味薄荷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有這事?”
“這個人是誰?”
“難道她一直在跟蹤我們?”
顧修話音剛落,羅祥便忍不住驚唿起來,目光也第一時間轉頭看向了詹武。
沒說話。
但意思很明顯。
咋迴事?
你這個大保鏢怎麽搞的?
被人跟蹤一天了,老板都發現了,你這個大保鏢反而一無所知?
混吃等死咩?
顧修到沒有怪詹武的意思,反而開口為他開脫起來:
“其實,如果不是我能夠清楚的記得她的長相的話,我也不會感覺這些有什麽問題。”
“她每次出現都會換一套衣服,甚至就連發型都會更換,應該是戴了假發,我們龍國人看外國人,本身就有點臉盲,如果不是完全記住長相的話,這樣換個發型和衣服,很容易忽略掉。”
“事實上,如果不是來這裏吃飯,我再一次看見的話,可能我也沒辦法把三者聯係起來。”
這是實話。
他憑借著的,是過目不忘的記憶力,隻要迴憶,他甚至能夠把他的經曆的一切用幻燈片的形式一幀幀重新播放出來。
這算是重生過來之後的外掛了。
也是有這樣的特殊性,他才會察覺到這這麵的區別。
“不,這還是我的失誤。”
詹武搖搖頭,麵色雖然依舊不改,但是眼神之中卻多了幾分凝重,不時看似隨意的大量周圍。
這位超級保鏢認真工作起來,還真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
“她在偷拍你!”
嗯?
顧修一愣,正打算轉頭,卻聽詹武說:“她身上的包,外麵有一個孔,一直對準你,裏麵應該是攝像機。”
這話算是提醒。
顧修仔細迴憶一陣,也發現了,每次見麵,那個女人的包似乎都有一個角度對著自己。
“記者?”
“狗仔隊?”
“不至於吧?”
“阿米立肯的記者這麽卷的嗎?”
羅祥滿臉錯愕的問了起來,卷這個詞還是顧修教他的,還挺新潮。
還別說,這個想法挺合理的。
畢竟自己在龍國采購團這段時間不短了,或多或少都會引起別人的注意,這一點是沒辦法的。
以如今龍國采購團的熱度。
稍微有點風吹草動都能吸引記者,這事還真不少見。
就是……
“如果是記者,沒必要這麽追著我,還特意換裝換發型吧?”顧修奇怪的問道。
“老板你可是未成年。”
羅祥到是給顧修分析了起來:“阿米立肯的未成年保護法還是挺嚴格的,我估計這個記者也不敢明目張膽的跟蹤偷拍你。”
原來如此。
顧修點點頭,對對方身份有一個猜測之後,倒也沒再多管。
喜歡偷拍就拍唄。
自己也不至於掉一塊肉。
何況有詹武這個大保鏢在,如果對方拿著的不是相機而是手槍的話,估計對方也不可能成功。
接下來的兩天。
顧修的行程算是滿滿當當,他先後去了世界文明的華爾街、大都會藝術博物館、大中央車站、時報廣場、百老匯劇場這些知名打卡地點。
繞了一圈下來,顧修發現還得是現代的場所有意思,那些什麽上世紀遺留建築之類的東西……
也就那樣吧。
所謂的曆史文化顧修還真沒感覺到。
當然,這可能是因為自己是龍國人,隨隨便便就能見到,超越阿米立肯國家曆史的建築物。
三天哥譚之旅結束。
顧修轉戰加州。
逛完了最繁華的地方,顧修打算去體驗一下以前從來沒有體驗過的東西。
狩獵!
荒野的召喚!
從荒野小木屋裏醒過來,喝上一杯熱茶,端上獵槍在林子裏走上幾個小時,再追蹤一頭獵物。
這種體驗,相信任何一個男孩子都不會拒絕。
事實上顧修前世可是羨慕極了,為此還沉迷過好長一段時間相關遊戲。
現在重活一世。
當然想要真實體驗一下。
可惜的是。
以前不知道,真的了解之後才發現,阿米立肯能夠狩獵,也不是任何時候都能狩獵任何動物的。
因為不是狩獵季節,大多數地區甚至完全不開放狩獵,所以顧修打算獵鹿戰熊的想法,也隻能暫時壓製下來。
好在。
獵鹿戰熊不可能,但去打野豬還是沒問題的,特別是野豬泛濫成災的加州。
不過。
這玩意兒也不是想去狩獵就能狩獵的。
特別是作為外國人,限製更多,首先就是需要去狩獵俱樂部學習狩獵技巧,並且取得打獵執照資格,還得聘請有執照的相關狩獵向導。
如果隻是普通的打獵執照資格,也隻能打一打小鬆鼠、野兔之類的小動物,狩獵其他物種還需要加購許可證、貼章與獵簽。
過程其實還挺麻煩。
好在鈔能力存在,到也能夠節省很多步驟,至少顧修在基地購買了一係列的豪華裝備,並且拿著獵槍學習到如何開槍設計之後。
相關證件和手續便已經全部搞定了。
接下來就是打獵時光。
顧修想象中的打獵,是自己一人一槍,在林中穿梭,仔細辨別地上的各種排泄物和腳印,再順藤摸瓜尋找到野豬本豬。
最後。
端起槍,瞄準野豬腦袋。
一發入魂!
但……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反正顧修一行人在頂著太陽在林子裏轉了半天,連個屁都沒發現。
一直到下午,顧修都想要迴家睡覺的時候了,才總算發現了一頭野豬。
結果是……
“砰——!”
詹武手起槍響,野豬本來還朝著顧修這邊跑呢,結果沒跑幾步就倒在地上,掙紮了幾下沒了。
顧修呢?
特麽他連槍都還沒端好!
反正一場狩獵下來,向導是被震驚了好大一會。
而顧修……
毫無遊戲體驗啊!
更沒有遊戲體驗的是,等他返迴駐紮地的時候,卻見今天分開打獵的羅祥,正喜滋滋的提著幾隻兔子和鬆鼠迴來。
一邊誇讚顧修好厲害,竟然打了一頭兇狠的野豬,一邊邀請顧修嚐嚐自己的兔子肉。
好在,唯一的安慰是。
畢竟也狩獵了一頭野豬,這玩意兒在國內可是不合法的,連嚐個味道都沒機會,而現在算是可以合理合法的嚐嚐鮮。
味道說實話,也就那樣,感覺肉質很硬,有點嚼不動。
次日一早,顧修再次早早起床。
打獵前,他特意囑咐詹武:
“今天你發現野豬別急著開槍,給我點機會!”
詹武連連點頭答應。
顧修這才心滿意足,滿是期待的再次前往獵場。
今天的運氣不錯。
狩獵開始不過半個小時,他們就已經發現了一頭野豬的蹤跡,順著蹤跡一路搜尋,最後沒過多久,顧修就發現了一頭強壯的野豬。
顧修頓時激動起來。
哢哢打開保險,槍械上膛,準備來一發一槍入魂。
結果……
“砰——!”
顧修迴頭,看著詹武淡定的,把還在冒煙的槍管豎起朝天,丟下一句:
“這頭野豬太壯了,你要是沒一槍斃命,它瘋起來你很危險。”
“這個人是誰?”
“難道她一直在跟蹤我們?”
顧修話音剛落,羅祥便忍不住驚唿起來,目光也第一時間轉頭看向了詹武。
沒說話。
但意思很明顯。
咋迴事?
你這個大保鏢怎麽搞的?
被人跟蹤一天了,老板都發現了,你這個大保鏢反而一無所知?
混吃等死咩?
顧修到沒有怪詹武的意思,反而開口為他開脫起來:
“其實,如果不是我能夠清楚的記得她的長相的話,我也不會感覺這些有什麽問題。”
“她每次出現都會換一套衣服,甚至就連發型都會更換,應該是戴了假發,我們龍國人看外國人,本身就有點臉盲,如果不是完全記住長相的話,這樣換個發型和衣服,很容易忽略掉。”
“事實上,如果不是來這裏吃飯,我再一次看見的話,可能我也沒辦法把三者聯係起來。”
這是實話。
他憑借著的,是過目不忘的記憶力,隻要迴憶,他甚至能夠把他的經曆的一切用幻燈片的形式一幀幀重新播放出來。
這算是重生過來之後的外掛了。
也是有這樣的特殊性,他才會察覺到這這麵的區別。
“不,這還是我的失誤。”
詹武搖搖頭,麵色雖然依舊不改,但是眼神之中卻多了幾分凝重,不時看似隨意的大量周圍。
這位超級保鏢認真工作起來,還真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
“她在偷拍你!”
嗯?
顧修一愣,正打算轉頭,卻聽詹武說:“她身上的包,外麵有一個孔,一直對準你,裏麵應該是攝像機。”
這話算是提醒。
顧修仔細迴憶一陣,也發現了,每次見麵,那個女人的包似乎都有一個角度對著自己。
“記者?”
“狗仔隊?”
“不至於吧?”
“阿米立肯的記者這麽卷的嗎?”
羅祥滿臉錯愕的問了起來,卷這個詞還是顧修教他的,還挺新潮。
還別說,這個想法挺合理的。
畢竟自己在龍國采購團這段時間不短了,或多或少都會引起別人的注意,這一點是沒辦法的。
以如今龍國采購團的熱度。
稍微有點風吹草動都能吸引記者,這事還真不少見。
就是……
“如果是記者,沒必要這麽追著我,還特意換裝換發型吧?”顧修奇怪的問道。
“老板你可是未成年。”
羅祥到是給顧修分析了起來:“阿米立肯的未成年保護法還是挺嚴格的,我估計這個記者也不敢明目張膽的跟蹤偷拍你。”
原來如此。
顧修點點頭,對對方身份有一個猜測之後,倒也沒再多管。
喜歡偷拍就拍唄。
自己也不至於掉一塊肉。
何況有詹武這個大保鏢在,如果對方拿著的不是相機而是手槍的話,估計對方也不可能成功。
接下來的兩天。
顧修的行程算是滿滿當當,他先後去了世界文明的華爾街、大都會藝術博物館、大中央車站、時報廣場、百老匯劇場這些知名打卡地點。
繞了一圈下來,顧修發現還得是現代的場所有意思,那些什麽上世紀遺留建築之類的東西……
也就那樣吧。
所謂的曆史文化顧修還真沒感覺到。
當然,這可能是因為自己是龍國人,隨隨便便就能見到,超越阿米立肯國家曆史的建築物。
三天哥譚之旅結束。
顧修轉戰加州。
逛完了最繁華的地方,顧修打算去體驗一下以前從來沒有體驗過的東西。
狩獵!
荒野的召喚!
從荒野小木屋裏醒過來,喝上一杯熱茶,端上獵槍在林子裏走上幾個小時,再追蹤一頭獵物。
這種體驗,相信任何一個男孩子都不會拒絕。
事實上顧修前世可是羨慕極了,為此還沉迷過好長一段時間相關遊戲。
現在重活一世。
當然想要真實體驗一下。
可惜的是。
以前不知道,真的了解之後才發現,阿米立肯能夠狩獵,也不是任何時候都能狩獵任何動物的。
因為不是狩獵季節,大多數地區甚至完全不開放狩獵,所以顧修打算獵鹿戰熊的想法,也隻能暫時壓製下來。
好在。
獵鹿戰熊不可能,但去打野豬還是沒問題的,特別是野豬泛濫成災的加州。
不過。
這玩意兒也不是想去狩獵就能狩獵的。
特別是作為外國人,限製更多,首先就是需要去狩獵俱樂部學習狩獵技巧,並且取得打獵執照資格,還得聘請有執照的相關狩獵向導。
如果隻是普通的打獵執照資格,也隻能打一打小鬆鼠、野兔之類的小動物,狩獵其他物種還需要加購許可證、貼章與獵簽。
過程其實還挺麻煩。
好在鈔能力存在,到也能夠節省很多步驟,至少顧修在基地購買了一係列的豪華裝備,並且拿著獵槍學習到如何開槍設計之後。
相關證件和手續便已經全部搞定了。
接下來就是打獵時光。
顧修想象中的打獵,是自己一人一槍,在林中穿梭,仔細辨別地上的各種排泄物和腳印,再順藤摸瓜尋找到野豬本豬。
最後。
端起槍,瞄準野豬腦袋。
一發入魂!
但……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反正顧修一行人在頂著太陽在林子裏轉了半天,連個屁都沒發現。
一直到下午,顧修都想要迴家睡覺的時候了,才總算發現了一頭野豬。
結果是……
“砰——!”
詹武手起槍響,野豬本來還朝著顧修這邊跑呢,結果沒跑幾步就倒在地上,掙紮了幾下沒了。
顧修呢?
特麽他連槍都還沒端好!
反正一場狩獵下來,向導是被震驚了好大一會。
而顧修……
毫無遊戲體驗啊!
更沒有遊戲體驗的是,等他返迴駐紮地的時候,卻見今天分開打獵的羅祥,正喜滋滋的提著幾隻兔子和鬆鼠迴來。
一邊誇讚顧修好厲害,竟然打了一頭兇狠的野豬,一邊邀請顧修嚐嚐自己的兔子肉。
好在,唯一的安慰是。
畢竟也狩獵了一頭野豬,這玩意兒在國內可是不合法的,連嚐個味道都沒機會,而現在算是可以合理合法的嚐嚐鮮。
味道說實話,也就那樣,感覺肉質很硬,有點嚼不動。
次日一早,顧修再次早早起床。
打獵前,他特意囑咐詹武:
“今天你發現野豬別急著開槍,給我點機會!”
詹武連連點頭答應。
顧修這才心滿意足,滿是期待的再次前往獵場。
今天的運氣不錯。
狩獵開始不過半個小時,他們就已經發現了一頭野豬的蹤跡,順著蹤跡一路搜尋,最後沒過多久,顧修就發現了一頭強壯的野豬。
顧修頓時激動起來。
哢哢打開保險,槍械上膛,準備來一發一槍入魂。
結果……
“砰——!”
顧修迴頭,看著詹武淡定的,把還在冒煙的槍管豎起朝天,丟下一句:
“這頭野豬太壯了,你要是沒一槍斃命,它瘋起來你很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