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0:征途(16)


    無論是秦天,還是中州的人族,腳下的路,還很長,他們才剛剛起步。未來的路,更加艱險,除了隨時可能出現的魔族,樓蘭地宮暗藏的危機,一樣危機四伏。


    稍有不慎,便會墮入萬劫不複之地。


    一共兩百零七人,毫無意外,全部跟著秦天,一塊深入死亡沙漠。


    不管情願不情願,他們沒的選擇。魔族精銳可都還健在呢!誰知道他們藏在什麽地方?想到之前那些魔族精銳的手段,這些武者便不由的心底發寒,唯有跟在秦天身邊,方才有一絲絲的安全感。


    接下來的路,必定更加危險,可是,若不跟隨秦天一塊,他們根本就無路可走。


    經過一場勝戰後,人族武者的心,頭一次如此有凝聚力。


    應石泉的死,鳩紫銘他們的主動出擊,讓所有武者血脈噴張,誰都不想當縮頭烏龜,被人瞧不起。


    作為一個武者,本該頂天立地。人族危若累卵,為難當頭,這個時候不站出來,什麽時候站出來?


    一味的龜縮,對他們也沒有任何好處。


    心裏憋屈,念頭不通達,將來的武道,也難有作為。


    突破都別想。


    林一堂的死,更是斷了他們的退路。今天不力求突破,即便僥幸離開死亡沙漠,將來還得麵對更加強大的魔族,橫豎是個死。


    最重要的一點,秦天迴來了,感覺就像是找到了主心骨。


    人心如此,武者亦然。


    帶頭大哥不在,小弟都不敢動手,帶頭大哥來了,出個頭,小弟什麽事兒都幹得出來。


    秦天就是他們的主心骨,更是他們的希望。


    他們堅信,秦天絕對能給他們帶來一條生路,這個年輕的武者,任何困難都阻擋不了他前進的步伐。


    這是一個具有傳奇色彩的武者,終有一天,隻要不損落,必將站在世界之巔,俯瞰蒼生萬物。


    跟在這樣的一個有大氣運加身的武者身邊,倘若自己命足夠強韌,受秦天氣運影響,將來也一定能夠隨秦天一飛衝天,成為一方霸主。


    就像凡人中的帝王,古來多難,但他們有大氣運加身,往往越是危險的時刻,越是能夠造就他們的未來。


    而那些跟隨帝王的將領王公大臣,一路走來,多有損落。


    能夠陪帝王走到最後,大多都成為一方雄主,名垂千古。


    這是一次難得的機會,誰都想把握住。


    而接下來秦天的行為,更是讓大家暖心。他親自動手,一一用布將屍體裹起來,收進須彌戒指當中。


    除了被沙丘掩埋的,數百具屍體,秦天一具都沒有漏下。


    這些人都是人中之龍,活著的時候,英姿勃發,威武不凡。死了,秦天也不能讓他們遭受暴屍之罪。


    如果不是自己要重組狼群,他們也不至於損落在這個地方。


    連死人的屍體都照顧的這麽周到,難道還不會照顧好狼群的兄弟?


    忙完這些後,秦天麵色凝重,鄭重其事說道:“如果我死了,煩請大家,活下來的,把我們的屍體帶迴去。多謝了!”


    無數人,這一刻牽動神經。他們拽著拳頭,咬著牙。那些曾經留在陣法內,眼睜睜看著應石泉自爆,看著小仙兒他們跟魔族廝殺的武者,此時更是鋼牙盡碎,恨不得魔族精銳現在就殺過來。


    完了他們好跟魔族精銳玩命,以此來證明自己,並非貪生怕死之徒。


    連秦天都將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老子還怕個鳥。


    秦天什麽人,他們不知道,但有一點,他們很清楚。秦天絕對是超級大世界的世家子弟,連他都不要命了。咱們這些賤民,焉能躲躲藏藏?


    秦天一句話,風雲龍跟鳩紫銘兩人,不,連羅平也是一樣,熱血沸騰,恨不得現在就跟魔族精銳死拚,決戰到底。


    如果僥幸能夠活下來,也不去什麽樓蘭地宮了,殺迴去,去最前線的地方,去人魔兩族的戰場,死戰!


    小仙兒目光閃動,莫名的也跟著一塊激動。


    這才是一個合體的領袖。


    一個行為,一句話,便牽動所有武者,讓他們的心,空前絕後的凝聚。


    同時,小仙兒更加慚愧,自歎不如。倘若秦天沒有離開,一直跟他們在一塊的話,或許,誰勝誰負還不一定。


    最起碼,死傷絕對沒有這麽慘重。


    秦天沒有訓話,畢竟,這些人還不算是狼群的成員。


    隻可惜,屠夫跟刺客他們沒了。在秦天眼中,即便他們境界,實力,以及格鬥技能遠不如這些中州的天才們,但屠夫和刺客的價值,要比他們的珍貴的多。


    在一起共事那麽多年,很多事兒,壓根就不用秦天點名,他們自己就會去做。譬如現在……秦天從須彌戒指中取出幾個精美的匣子,打開後,把九轉還魂丹讓風雲龍發下去。


    一人一粒。


    對於他們而言,九轉還魂丹的用處並不大,但秦天親手煉製的九轉還魂丹,藥效要強勁的多。


    關鍵時候,最起碼可以修複外傷,止血救命。


    之後,秦天從人群中挑選出幾個精明的武者,讓他們組成一個偵察隊,先一步出發,在前方搜尋樓蘭地宮的入口,同時,防備魔族,以免被偷襲的情況再度發生。


    偵察隊,由羅平鳩紫銘帶隊,一共十來個人,多了容易暴露。


    有羅平跟鳩紫銘在,即便發生意外,他們也能抗住一會兒,之後,大部隊會立馬過來支援。


    小仙兒跟風雲龍兩人居中調遣,如此安排,魔族精銳想要一舉將他們拿下,根本就沒可能。


    秦天則負責最關鍵的一環。“我來殿後。”


    “什,什麽?”


    “不行,你這樣太危險了。”小仙兒一口否決。


    魔族精銳退去的方向,就在他們身後。一旦他們追上來,秦天將獨自一人麵對近百個魔族精銳。


    “仙兒說的沒錯,你這樣太冒險了,要不,我跟你一塊殿後?”鳩紫銘也不讚成秦天一個人留下來。


    這樣做,跟送死有什麽區別?


    所有的人都可以死,但秦天絕對不能。


    他是青雲尊者認定的,人族最後的希望。


    青雲尊者一直寄望著,有一天,秦天能夠成長起來,羽翼豐滿,成為封魔天尊那樣的人物。


    帶領人族億萬武者,將魔族驅趕出境。


    “要不這樣,你跟仙兒一塊,居中調度。我留下來。”風雲龍一直稱秦天變態變態,這兩個字並非貶義詞,而是風雲龍太過欽佩秦天,再加上他又是粗線條,不知道該以何形容詞來形容秦天的存在,故意一直稱他為變態,妖孽。


    “是啊!天哥,你這樣做太危險了,要不,我們一塊留下來吧?”


    “對,我們一塊留下來,媽的!魔族那幫孫子要是再敢過來,咱們就跟他們拚了。老子剛剛還想自爆,帶他一塊下地獄呢!”


    “叫他們來,老子弄不死他,草!有天哥在,怕個屁。這樣,天哥,你們都走,我殿後,魔族要是來了,我就自爆,這樣也可以借此機會通知你們。”


    所有人,群起激昂,爭先恐後留下來,想要替秦天去死。


    一旁的羅平,眼眶噙滿淚花兒,心道:“青雲前輩,師尊,你們看到了嘛?人族有望,人族有望啊!”


    隻要秦天不死,魔族就休想占領中州。“還是小僧留下吧!你們不要跟小僧搶了,我想去見師尊和佛祖。”


    若是他們知道秦天留下來殿後,並非‘殿後’那麽簡單的話,恐怕更不可能答應。


    殿後隻是一個幌子。


    樓蘭地宮到底是個怎樣的存在,他們無從得知,就連青雲尊者他們也從未來過。裏邊有何危險,秦天他們也無法清楚,但作為中州十大禁地之首,想來是不簡單。


    還剩下七八十個魔族精銳,總得想辦法解決掉。


    秦天可不想他們進入樓蘭地宮,遭遇危險後,他們突然出現。從而導致人族僅存的這些天才們,陷入前有狼後有虎的境地。


    說是殿後,其實,秦天是準備留下來,尋找機會,把魔族精銳,一一鏟除,全部殺了。


    如此,他們方能安心探索樓蘭地宮,尋找機緣。


    魔族精銳不是喜歡玩偷襲嘛!


    秦天可是這方麵的鼻祖級人物,除了他,這些人中,沒有人更合適留下來了。


    秦天板著臉,現場立馬安靜下來。一雙眼,掠過在場的每一個武者,當秦天的目光定格在誰身上時,後者便如同接受檢閱的隊伍,挺胸抬頭,站的筆直。


    兵,需要一個魂,才能稱之為兵。


    現今社會,絕大多數的兵,隻不過是麻木不仁的工具。一個人沒有靈魂,就跟行屍走肉有何區別?一個隊伍沒有靈魂,也不過是一群酒囊飯袋。


    秦天就是他們的魂。


    “現在,我要重組狼群,想加入狼群的兄弟挺好了。”


    “狼群,有兩個道義,我要說清楚。”說話時,秦天腦海迴想起過去第一次建立狼群時的一幕幕。


    那個時候,秦天已經是一個非常了得的雇傭軍。但在很多方麵,還有所不足。


    他之所以要建立狼群,主要還是因為國際上所有的雇傭軍,不講道義。


    隻要給錢,殺誰他們都幹。


    秦天難以苟同。


    建立狼群之前,秦天是加入別的傭兵團隊。有一次,他們接到一個任務,特別輕鬆,而且價錢不錯。


    當時,團隊中的人,都高興的手舞足蹈了。但秦天卻是心事重重,很不高興。


    他們要謀殺的目標,是一個美籍牧師。


    一個手無寸鐵的牧師,保護一群小孩兒不受毒梟侵染的牧師,卻成了他們襲殺的目標。


    對方是一個老人,更是一個好人,為了大愛,拋棄一切,從美利堅來到剛果,跨越國際,隻為了當地可憐的孩子們。


    因為對方的身份是美籍友人,而且牽扯著美利堅大使館。毒梟不敢妄動,所以花了大價錢,請雇傭兵動手。


    秦天沒有辦法對他下手。


    最終,秦天把自己掙的錢,給了該軍團,跟他們買牧師的命,讓他們不要動手。之後,秦天退出該軍團,同時,趕往當地,告訴牧師,他現在的處境很危險。


    然,沒想到,秦天前腳剛到,他之前所在的雇傭軍就來了。


    拿了秦天的錢不說,結果還是要殺牧師。


    想拿兩份兒錢。


    秦天氣急之下,幫助牧師一同抗對那群雇傭軍,最終秦天在醫院裏呆了半年,而那群人,全部被他給殺了。


    這一戰,秦天在國際傭兵界,一舉成名。


    絕大多數人,笑秦天傻,白癡,看不清形勢。


    作為一名雇傭軍,腦袋別在褲腰帶上,指不定什麽時候,就該被別人取走。


    誰知道自己還能不能見到明天的太陽?活一天是一天,這麽輕鬆的錢不掙,反而免費幫牧師,差點把自己弄死。


    這是蠢到何等地步?


    極少數人,欽佩秦天,對他心生好感。諸如屠夫,肥狼,快刀,刺客,扳機,還有陸夕瑤。


    躺在醫院的半年裏,秦天想了很多,最終,他決定自己建立一個傭兵團——狼群。


    秦天出院以後,登高一唿,屠夫,肥狼,快刀,刺客,扳機他們來了。


    當時,也是這麽個情形。


    隻不過,屠夫扳機他們氣焰比較張狂一些,反倒是這些境界強大,實力高深莫測的人族翹楚們,很是乖巧溫順。


    同樣的一幕,同樣的話,勾起秦天無數的迴憶。同時,熱血沸騰,狼群,絕對不能就這麽垮了,隻要自己還有一口氣在,狼群的道義,就必須傳承下去。


    哪怕某一天,自己沒了,狼群依舊存在,狼群的道義,充斥著世界每一個角落。


    許久,秦天深吸了一口氣,目光中透露著無比的堅定。“屠夫,肥狼,快刀,扳機……護佑我。”


    從這一刻起,令魔族聞風喪膽,跌名整個大世界的一支鐵血隊伍,重現昔日輝煌。


    它的名字——狼群。


    “狗走天邊吃屎,狼行千裏吃肉!”


    “狼是狡猾,機智,勇敢的動物。一匹狼,還會懼怕雄獅猛虎和獵豹。而一群狼,在一群狼的眼中,沒有天敵,隻有獵物。”


    “兩個道義。”


    “第一,狼,是賤骨頭,是硬骨頭,永不可馴服。如果你被馴服,那就不是我狼群的成員,你是一條狗。到那個時候,不用別人,我會親手宰了你。”


    “第二,不拋棄,不放棄。如果有一天,我們中的一員,被對方控製住。就算所有的狼,全部死絕,不惜一切代價,也要把我們的人,救迴來。”


    “要麽同生,要麽共死!”


    秦天的聲音,似乎充斥著莫某魔力,令人血脈噴張,熱血沸騰。


    這一刻,兩百零七個武者,一同拽緊雙拳,齊聲呐喊。“要麽同生,要麽共死!”


    鏗鏘激昂的聲音,在蒼莽的沙漠,傳的極遠。天地共鳴,諸神顫抖!


    就連小仙兒也是揮舞著小拳頭,扯著嗓子呐喊。


    聲可裂石穿雲。


    “狼群!”


    “hoho~~”


    “狼群!”


    “hoho~~”


    悠揚的狼嚎,傳遍死亡沙漠的每一個角落,聲音如同在宣誓,誓要將這片死亡沙漠征服。


    這是一群敢於向死亡挑戰的沙漠孤狼。


    ******


    再一次,秦天把隊伍交給了小仙兒,他一個人留了下來。隊伍離開前,秦天從須彌戒指中,取出第一次來大世界時,準備的金元寶。


    當場,將這些金元寶融化,製作成金光閃閃的士兵牌。之後,又取出數把經過肥狼特製的尼泊爾軍刀,發放給小仙兒,鳩紫銘,羅平,風雲龍四人,一人一把。


    肥狼一共特製了七把尼泊爾軍刀,七匹狼,人手一把,狼群的象征。


    儲中殺了屠夫他們後,便把這些尼泊爾軍刀收集起來。


    以為不凡。


    這些尼泊爾軍刀雖不是寶器,卻鋒銳無比,在那樣的爆炸中,都沒有受到半點損傷。


    秦天殺了儲中天後,在儲中天的行宮中,找到這些遺物。


    這四把軍刀是屠夫,肥狼,扳機和刺客留下來的。


    快刀的那把,秦天放在狼窩。


    在華夏,經過肥狼特製的尼泊爾軍刀著實不凡,無數雇傭軍開出高價,想買都買不到。


    可是在大世界,這尼泊爾軍刀基本沒有用。


    比起寶器,靈器,聖器,這玩意兒就是個渣。但是現在,除了風雲龍,小仙兒,羅平和鳩紫銘之外,那些沒有得到尼泊爾軍刀的武者,那叫一個豔羨,口水都快流出來了。


    完了風雲龍四人,把玩著尼泊爾軍刀,高興的不得了,那感覺就好像小孩兒添了一件新的玩具一樣,愛不釋手。


    把其他人給饞的,一個個眼巴巴瞅著秦天,巴望著秦天也能給他們分一把。


    在他們看來,尼泊爾軍刀不單單隻是一把軍刀,更是狼群的象征,同時,也是秦天的認可。


    唯有得到秦天的認可,才有資格得到它。


    “這四把有主,暫借你們,等日後離開死亡沙漠,我再給你們每一個人特製一把。”狼群在擴建,同時也意味著更多的犧牲,所以,秦天有了一個念想,打算給他們安置一個家。


    讓所有狼群的成員,在死後,也能夠重聚一窩,一群。將來到了地下,敢於跟陰兵叫囂。


    於是,千萬年後,在大世界中州,有一處奇特的風景,熱度絲毫不亞於當初的英雄塚。


    就在蛟城的廢墟上,狼群後人重建了一座高達千丈的雕塑。


    秦天的銅像,名為狼巢。


    在這座狼巢上,插滿了金光閃閃的尼泊爾軍刀,一把一把,多達數萬。


    陽光下,狼群英雄塚泛射出萬丈金芒,侵染大地,一片清明。


    每年七月十七,狼群重組的這一天,無數人,都匯聚到狼巢下,祭拜,瞻仰。


    七月十七,這一天,是一頁厚厚的曆史篇章,是人魔兩族大戰中,極具曆史性的一天。


    因為這一天,狼群重組。


    這一支鐵血尖兵,注定是魔族的噩夢。


    ===========================


    最新最快最火最爽的連載完本小說,盡在安卓讀書(andreader)


    ===========================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絕品狂少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有種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有種並收藏絕品狂少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