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片荒無人煙的老林子,有好幾百平方公裏,直接連接到緬印那邊的叢林。
拔地而起的櫸木,鬱鬱蔥蔥,樹冠盤根交錯連成一片,遮天蔽日。進入叢林後,光線立馬暗了下來。地上是一層厚厚的,已經有些糜爛的樹葉,散發出一股子難聞的瘴氣。
有毒的!
因為無人涉足,到處都生滿了灌木,荊棘,各種從未見過的雜草,層層疊疊,擋住人類前進的腳步。
雜草叢中,空洞的樹幹裏,四處可見火色蜥蜴,色彩斑斕的毒蛇,還有巴掌大的毒蜘蛛。
遠處,幾聲鳥啼響起,聽著像嬰兒啼哭。
這便是叢林。
在這種一眼望不到邊際,看不到天的地方,尋常人進入這種地方,呆上一天就會患上一種叢林綜合症。它讓人變得更壓抑,焦躁,絕望。
不出三天,尋常人便會死在老林中。
或許是因為疾病,因為叢林中的水可不能亂喝,要不就是晚上睡覺被蚊子給叮的一身包,然後各種疾病纏身。
也可能是因為毒蛇猛獸,被咬死,被毒死。
要不就是餓死。
其實叢林中遍地是食物,隻是普通人難以分辨,不知道該怎麽找到這些東西。
總之,這可不是常人能呆的地方。
而秦天,一進入叢林後,就放佛魚入大海一般,連邁動的腳步都變得歡快許多。
他將狙擊槍背在身上,貓著身子,放佛靈活敏銳的獵豹,在茂密的灌木叢中自由穿梭,如履平地一般,腳步絲毫沒有懈怠過。
他必須盡快找到洞穴的出口所在,一旦鄭曉彪那邊交上手,牲口組的人極有可能,會派人將東西送出去。
大概狂奔了十來分鍾,身後傳來一陣激烈的槍響聲,其中還夾雜著高爆手雷的轟鳴聲。
想來,那邊已經交上手了。
秦天加快步伐,直奔印緬交界地狂奔而去。
估計出口應該會在那邊,即使沒有,他也可以先跑過去,再迂迴尋找。
全力奔跑中的秦天,比起傳說中的野人也不遑多讓,一個竄步,人便已消失在數米開外。
又過了七八分鍾,離印緬邊境不遠的地方,狂奔中的秦天,猝然頓住腳步,踮著腳尖,貓著身子,藏在一大樹的樹幹後邊。
論叢林作戰,秦天是好手,刺客更是頂尖高手。
那個家夥,即使在冰天雪地,叢林,沙漠,他從來都赤腳。磨了這麽多年,腳掌上那厚厚一層老皮,都快有皮鞋厚了,不誇張的說,釘子都紮不進去。
在叢林中飛速前行,刺客幾乎可以不發出一點聲息的,而且,他天生就懂得藏匿。
饒是秦天,隻要他不釋放出殺氣的話,秦天也很難在叢林中找到他。
但是,相刺客那樣的人,畢竟占極少數。
前邊不遠處,傳來一陣悉悉索索的腳步聲。
有人。
穿過樹葉間的縫隙,一隻眼眸探了出來。
是牲口組的人。
一,二,三……
秦天靠著樹幹,從聲音上來判斷,這附近最起碼也有二十好幾個人,三五米一個人,端著機槍,呈扇形包抄過來。
他們再找誰?
嗅了嗅,濕稠的空氣中還夾雜著一絲血腥味。
有人死了。
顯然,在他們抵達這之前,這裏就已經發生過戰鬥,並且死了人。
不管敵人的敵人是敵人還是朋友,先把敵人幹了再說。
深吸了一口氣,秦天把狙擊槍拆了下來,裝上消音器,架在樹幹上,瞄準其中一個牲口組成員的眉心處,並且扣下扳機。
“噗!”
一聲悶響。
瞄準鏡中,百米開外,那個牲口組的成員,腦瓜瞬間開裂,炸成肉泥。與此同時,他的軀幹放佛被鐵錘砸中,驟然倒飛三五米,撞在樹幹上,死的不能再死了。
“八嘎!”
離死者不遠的另一個牲口組的成員,麵色劇變,怒吼一聲,端著機槍就準備開槍。
然而,又一聲槍響,接著,又一個牲口倒在血泊中。
這時,聽到槍響後,附近牲口組的成員,紛紛衝這邊跑了過來。一邊狂奔,一邊漫無目的瘋狂掃射。
借助樹幹間的空隙陰影,秦天連忙換位。
狂奔數十米後,秦天再度停下,架著狙擊槍開始反擊。
“噗噗!”
在其他地方,狙擊手開一槍就必須換位置,否則,一旦給對方發現,他們就危險了。而在叢林中,秦天可以開上兩三槍,對方都不定找到的他所在的方位。
這邊說狙擊手在叢林作戰的優勢。
“突突突!”
不知不覺中,一具具屍體暴屍荒野,短短幾分鍾的時間,就有七八個人死在秦天槍下。
對方終於怒了,咆哮著,不要命的衝著秦天這邊方向狂奔而來,一邊唿叫增援,一邊瘋狂射擊。
高速行駛中的子彈,將秦天附近的樹杈,枝葉,掃射的斷了一地。
刺耳的槍響,打破老林的死寂。
遠處,一群鳥類四散紛飛。
“噗噗!”
又兩個牲口倒下。
秦天將狙擊槍就地一扔,繼而,摸出鏽色斑斑的子母刀,繞道狂奔。
三分鍾後。
僅剩下不到十個牲口來到秦天剛剛蹲守的地方,地上一杆長槍,靜靜躺在那兒。卻放佛死神的鐮刀般,泛著懾人的寒芒,就在不久前,這柄槍剛剛結束十個人的性命。
“瓦塔西,秘密馬戲,穿的那麽少,郊區哪裏去挖。”
這是日語?
大概意思就是:媽的!把他給我揪出來,弄死他。
於是,牲口組的人再度散開,端著槍,貓著腰,衝前邊搜索過去。
其中一個牲口,長得就……用一首著名通俗兒歌來形容就是:一閃一閃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一臉疙瘩痘。
疙瘩痘走在最後頭,他抱著機槍,手指搭在扳機上。滴溜溜的眼珠子四處轉動著,找尋秦天的下落。
猝然,脖子上一涼,疙瘩痘暗道不好,下意識,他反手一拍,一巴掌衝對方胯下寶貝疙瘩拍了下去,夾雜著強勁的勁風。這一巴掌要是落實了,小丁丁都要廢了。
從這兒,便可看出牲口組成員的不同之處。
尋常人脖子被勒住,或者被人架了一把尖刀的話,第一時間會做的是雙手掰著對方的胳膊,以便讓自己可以唿吸。或者,抓著尖刀,免得對方割傷喉嚨。
因為喉嚨很脆弱,這是身體的本能,讓人產生主觀意識,去保護脆弱的部位。
經過嚐試的訓練,人的本能是可以改變的。
這個疙瘩逗,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保護脖子,而是攻擊秦天。通過攻擊秦天,也可以做到保護自己。
但是,他麵對的是秦天不是別人。
秦天把小丁丁往前一頂,藏在疙瘩痘菊花深處,與此同時,右手一拉。
嗤的一聲,一抹溫熱的血花噴射而出,泛著奇異光澤的血珠子掛在嫩綠的草葉子上。
秦天拖著屍體,藏到一簇人高的雜草叢中,繼而,踮著腳尖再度摸了上去。
直到他解決掉三個人之後,對方才發現不對勁。二十個人,就隻剩下這幾個了。剛剛還是搜捕的獵人,眨眼間就變成獵物。直到現在,他們才意識自己根本就不是藏匿在黑暗中的那個人的對手。
因此,他們聰明的集在一塊,免得一一被秦天給抹殺。
剩下最後七個人,他們也沒有再繼續搜捕下去,圍成一團,紮一堆,一個個拿槍瞄準一方。像隻刺蝟一樣,生滿了刺,讓人難以靠近。
等到增援部隊趕到。
死寂的老林中,悄無聲息,一點動靜都沒有。好似整個世界都沉寂在死寂當中,一點生氣都沒有。連蟲鳴鳥叫都沒有,昏暗的林子裏,顯得極其的詭異。
放佛一整片的老林子都是死的。
空氣中,一股子濃鬱的血腥味,夾雜著的濃濃的死亡氣息,在人群中彌漫開。
從囂張狂妄的獵人,眨眼睛變成嗷嗷待宰的羔羊,這種落差著實叫人難以接受。
一幫人,惶惶不安,瞪大瞳孔,盯著陰暗的角落。
就在這個時候,其中一個牲口瞳仁猛烈收縮。隻見,盤根交錯,密不透風的樹冠中,一根黝黑的槍管伸了出來。
“突突突!”
******
謝謝幻雨小童靴的打賞,加更1章。
拔地而起的櫸木,鬱鬱蔥蔥,樹冠盤根交錯連成一片,遮天蔽日。進入叢林後,光線立馬暗了下來。地上是一層厚厚的,已經有些糜爛的樹葉,散發出一股子難聞的瘴氣。
有毒的!
因為無人涉足,到處都生滿了灌木,荊棘,各種從未見過的雜草,層層疊疊,擋住人類前進的腳步。
雜草叢中,空洞的樹幹裏,四處可見火色蜥蜴,色彩斑斕的毒蛇,還有巴掌大的毒蜘蛛。
遠處,幾聲鳥啼響起,聽著像嬰兒啼哭。
這便是叢林。
在這種一眼望不到邊際,看不到天的地方,尋常人進入這種地方,呆上一天就會患上一種叢林綜合症。它讓人變得更壓抑,焦躁,絕望。
不出三天,尋常人便會死在老林中。
或許是因為疾病,因為叢林中的水可不能亂喝,要不就是晚上睡覺被蚊子給叮的一身包,然後各種疾病纏身。
也可能是因為毒蛇猛獸,被咬死,被毒死。
要不就是餓死。
其實叢林中遍地是食物,隻是普通人難以分辨,不知道該怎麽找到這些東西。
總之,這可不是常人能呆的地方。
而秦天,一進入叢林後,就放佛魚入大海一般,連邁動的腳步都變得歡快許多。
他將狙擊槍背在身上,貓著身子,放佛靈活敏銳的獵豹,在茂密的灌木叢中自由穿梭,如履平地一般,腳步絲毫沒有懈怠過。
他必須盡快找到洞穴的出口所在,一旦鄭曉彪那邊交上手,牲口組的人極有可能,會派人將東西送出去。
大概狂奔了十來分鍾,身後傳來一陣激烈的槍響聲,其中還夾雜著高爆手雷的轟鳴聲。
想來,那邊已經交上手了。
秦天加快步伐,直奔印緬交界地狂奔而去。
估計出口應該會在那邊,即使沒有,他也可以先跑過去,再迂迴尋找。
全力奔跑中的秦天,比起傳說中的野人也不遑多讓,一個竄步,人便已消失在數米開外。
又過了七八分鍾,離印緬邊境不遠的地方,狂奔中的秦天,猝然頓住腳步,踮著腳尖,貓著身子,藏在一大樹的樹幹後邊。
論叢林作戰,秦天是好手,刺客更是頂尖高手。
那個家夥,即使在冰天雪地,叢林,沙漠,他從來都赤腳。磨了這麽多年,腳掌上那厚厚一層老皮,都快有皮鞋厚了,不誇張的說,釘子都紮不進去。
在叢林中飛速前行,刺客幾乎可以不發出一點聲息的,而且,他天生就懂得藏匿。
饒是秦天,隻要他不釋放出殺氣的話,秦天也很難在叢林中找到他。
但是,相刺客那樣的人,畢竟占極少數。
前邊不遠處,傳來一陣悉悉索索的腳步聲。
有人。
穿過樹葉間的縫隙,一隻眼眸探了出來。
是牲口組的人。
一,二,三……
秦天靠著樹幹,從聲音上來判斷,這附近最起碼也有二十好幾個人,三五米一個人,端著機槍,呈扇形包抄過來。
他們再找誰?
嗅了嗅,濕稠的空氣中還夾雜著一絲血腥味。
有人死了。
顯然,在他們抵達這之前,這裏就已經發生過戰鬥,並且死了人。
不管敵人的敵人是敵人還是朋友,先把敵人幹了再說。
深吸了一口氣,秦天把狙擊槍拆了下來,裝上消音器,架在樹幹上,瞄準其中一個牲口組成員的眉心處,並且扣下扳機。
“噗!”
一聲悶響。
瞄準鏡中,百米開外,那個牲口組的成員,腦瓜瞬間開裂,炸成肉泥。與此同時,他的軀幹放佛被鐵錘砸中,驟然倒飛三五米,撞在樹幹上,死的不能再死了。
“八嘎!”
離死者不遠的另一個牲口組的成員,麵色劇變,怒吼一聲,端著機槍就準備開槍。
然而,又一聲槍響,接著,又一個牲口倒在血泊中。
這時,聽到槍響後,附近牲口組的成員,紛紛衝這邊跑了過來。一邊狂奔,一邊漫無目的瘋狂掃射。
借助樹幹間的空隙陰影,秦天連忙換位。
狂奔數十米後,秦天再度停下,架著狙擊槍開始反擊。
“噗噗!”
在其他地方,狙擊手開一槍就必須換位置,否則,一旦給對方發現,他們就危險了。而在叢林中,秦天可以開上兩三槍,對方都不定找到的他所在的方位。
這邊說狙擊手在叢林作戰的優勢。
“突突突!”
不知不覺中,一具具屍體暴屍荒野,短短幾分鍾的時間,就有七八個人死在秦天槍下。
對方終於怒了,咆哮著,不要命的衝著秦天這邊方向狂奔而來,一邊唿叫增援,一邊瘋狂射擊。
高速行駛中的子彈,將秦天附近的樹杈,枝葉,掃射的斷了一地。
刺耳的槍響,打破老林的死寂。
遠處,一群鳥類四散紛飛。
“噗噗!”
又兩個牲口倒下。
秦天將狙擊槍就地一扔,繼而,摸出鏽色斑斑的子母刀,繞道狂奔。
三分鍾後。
僅剩下不到十個牲口來到秦天剛剛蹲守的地方,地上一杆長槍,靜靜躺在那兒。卻放佛死神的鐮刀般,泛著懾人的寒芒,就在不久前,這柄槍剛剛結束十個人的性命。
“瓦塔西,秘密馬戲,穿的那麽少,郊區哪裏去挖。”
這是日語?
大概意思就是:媽的!把他給我揪出來,弄死他。
於是,牲口組的人再度散開,端著槍,貓著腰,衝前邊搜索過去。
其中一個牲口,長得就……用一首著名通俗兒歌來形容就是:一閃一閃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一臉疙瘩痘。
疙瘩痘走在最後頭,他抱著機槍,手指搭在扳機上。滴溜溜的眼珠子四處轉動著,找尋秦天的下落。
猝然,脖子上一涼,疙瘩痘暗道不好,下意識,他反手一拍,一巴掌衝對方胯下寶貝疙瘩拍了下去,夾雜著強勁的勁風。這一巴掌要是落實了,小丁丁都要廢了。
從這兒,便可看出牲口組成員的不同之處。
尋常人脖子被勒住,或者被人架了一把尖刀的話,第一時間會做的是雙手掰著對方的胳膊,以便讓自己可以唿吸。或者,抓著尖刀,免得對方割傷喉嚨。
因為喉嚨很脆弱,這是身體的本能,讓人產生主觀意識,去保護脆弱的部位。
經過嚐試的訓練,人的本能是可以改變的。
這個疙瘩逗,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保護脖子,而是攻擊秦天。通過攻擊秦天,也可以做到保護自己。
但是,他麵對的是秦天不是別人。
秦天把小丁丁往前一頂,藏在疙瘩痘菊花深處,與此同時,右手一拉。
嗤的一聲,一抹溫熱的血花噴射而出,泛著奇異光澤的血珠子掛在嫩綠的草葉子上。
秦天拖著屍體,藏到一簇人高的雜草叢中,繼而,踮著腳尖再度摸了上去。
直到他解決掉三個人之後,對方才發現不對勁。二十個人,就隻剩下這幾個了。剛剛還是搜捕的獵人,眨眼間就變成獵物。直到現在,他們才意識自己根本就不是藏匿在黑暗中的那個人的對手。
因此,他們聰明的集在一塊,免得一一被秦天給抹殺。
剩下最後七個人,他們也沒有再繼續搜捕下去,圍成一團,紮一堆,一個個拿槍瞄準一方。像隻刺蝟一樣,生滿了刺,讓人難以靠近。
等到增援部隊趕到。
死寂的老林中,悄無聲息,一點動靜都沒有。好似整個世界都沉寂在死寂當中,一點生氣都沒有。連蟲鳴鳥叫都沒有,昏暗的林子裏,顯得極其的詭異。
放佛一整片的老林子都是死的。
空氣中,一股子濃鬱的血腥味,夾雜著的濃濃的死亡氣息,在人群中彌漫開。
從囂張狂妄的獵人,眨眼睛變成嗷嗷待宰的羔羊,這種落差著實叫人難以接受。
一幫人,惶惶不安,瞪大瞳孔,盯著陰暗的角落。
就在這個時候,其中一個牲口瞳仁猛烈收縮。隻見,盤根交錯,密不透風的樹冠中,一根黝黑的槍管伸了出來。
“突突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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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幻雨小童靴的打賞,加更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