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片荒無人煙的老林子,有好幾百平方公裏,直接連接到緬印那邊的叢林。


    拔地而起的櫸木,鬱鬱蔥蔥,樹冠盤根交錯連成一片,遮天蔽日。進入叢林後,光線立馬暗了下來。地上是一層厚厚的,已經有些糜爛的樹葉,散發出一股子難聞的瘴氣。


    有毒的!


    因為無人涉足,到處都生滿了灌木,荊棘,各種從未見過的雜草,層層疊疊,擋住人類前進的腳步。


    雜草叢中,空洞的樹幹裏,四處可見火色蜥蜴,色彩斑斕的毒蛇,還有巴掌大的毒蜘蛛。


    遠處,幾聲鳥啼響起,聽著像嬰兒啼哭。


    這便是叢林。


    在這種一眼望不到邊際,看不到天的地方,尋常人進入這種地方,呆上一天就會患上一種叢林綜合症。它讓人變得更壓抑,焦躁,絕望。


    不出三天,尋常人便會死在老林中。


    或許是因為疾病,因為叢林中的水可不能亂喝,要不就是晚上睡覺被蚊子給叮的一身包,然後各種疾病纏身。


    也可能是因為毒蛇猛獸,被咬死,被毒死。


    要不就是餓死。


    其實叢林中遍地是食物,隻是普通人難以分辨,不知道該怎麽找到這些東西。


    總之,這可不是常人能呆的地方。


    而秦天,一進入叢林後,就放佛魚入大海一般,連邁動的腳步都變得歡快許多。


    他將狙擊槍背在身上,貓著身子,放佛靈活敏銳的獵豹,在茂密的灌木叢中自由穿梭,如履平地一般,腳步絲毫沒有懈怠過。


    他必須盡快找到洞穴的出口所在,一旦鄭曉彪那邊交上手,牲口組的人極有可能,會派人將東西送出去。


    大概狂奔了十來分鍾,身後傳來一陣激烈的槍響聲,其中還夾雜著高爆手雷的轟鳴聲。


    想來,那邊已經交上手了。


    秦天加快步伐,直奔印緬交界地狂奔而去。


    估計出口應該會在那邊,即使沒有,他也可以先跑過去,再迂迴尋找。


    全力奔跑中的秦天,比起傳說中的野人也不遑多讓,一個竄步,人便已消失在數米開外。


    又過了七八分鍾,離印緬邊境不遠的地方,狂奔中的秦天,猝然頓住腳步,踮著腳尖,貓著身子,藏在一大樹的樹幹後邊。


    論叢林作戰,秦天是好手,刺客更是頂尖高手。


    那個家夥,即使在冰天雪地,叢林,沙漠,他從來都赤腳。磨了這麽多年,腳掌上那厚厚一層老皮,都快有皮鞋厚了,不誇張的說,釘子都紮不進去。


    在叢林中飛速前行,刺客幾乎可以不發出一點聲息的,而且,他天生就懂得藏匿。


    饒是秦天,隻要他不釋放出殺氣的話,秦天也很難在叢林中找到他。


    但是,相刺客那樣的人,畢竟占極少數。


    前邊不遠處,傳來一陣悉悉索索的腳步聲。


    有人。


    穿過樹葉間的縫隙,一隻眼眸探了出來。


    是牲口組的人。


    一,二,三……


    秦天靠著樹幹,從聲音上來判斷,這附近最起碼也有二十好幾個人,三五米一個人,端著機槍,呈扇形包抄過來。


    他們再找誰?


    嗅了嗅,濕稠的空氣中還夾雜著一絲血腥味。


    有人死了。


    顯然,在他們抵達這之前,這裏就已經發生過戰鬥,並且死了人。


    不管敵人的敵人是敵人還是朋友,先把敵人幹了再說。


    深吸了一口氣,秦天把狙擊槍拆了下來,裝上消音器,架在樹幹上,瞄準其中一個牲口組成員的眉心處,並且扣下扳機。


    “噗!”


    一聲悶響。


    瞄準鏡中,百米開外,那個牲口組的成員,腦瓜瞬間開裂,炸成肉泥。與此同時,他的軀幹放佛被鐵錘砸中,驟然倒飛三五米,撞在樹幹上,死的不能再死了。


    “八嘎!”


    離死者不遠的另一個牲口組的成員,麵色劇變,怒吼一聲,端著機槍就準備開槍。


    然而,又一聲槍響,接著,又一個牲口倒在血泊中。


    這時,聽到槍響後,附近牲口組的成員,紛紛衝這邊跑了過來。一邊狂奔,一邊漫無目的瘋狂掃射。


    借助樹幹間的空隙陰影,秦天連忙換位。


    狂奔數十米後,秦天再度停下,架著狙擊槍開始反擊。


    “噗噗!”


    在其他地方,狙擊手開一槍就必須換位置,否則,一旦給對方發現,他們就危險了。而在叢林中,秦天可以開上兩三槍,對方都不定找到的他所在的方位。


    這邊說狙擊手在叢林作戰的優勢。


    “突突突!”


    不知不覺中,一具具屍體暴屍荒野,短短幾分鍾的時間,就有七八個人死在秦天槍下。


    對方終於怒了,咆哮著,不要命的衝著秦天這邊方向狂奔而來,一邊唿叫增援,一邊瘋狂射擊。


    高速行駛中的子彈,將秦天附近的樹杈,枝葉,掃射的斷了一地。


    刺耳的槍響,打破老林的死寂。


    遠處,一群鳥類四散紛飛。


    “噗噗!”


    又兩個牲口倒下。


    秦天將狙擊槍就地一扔,繼而,摸出鏽色斑斑的子母刀,繞道狂奔。


    三分鍾後。


    僅剩下不到十個牲口來到秦天剛剛蹲守的地方,地上一杆長槍,靜靜躺在那兒。卻放佛死神的鐮刀般,泛著懾人的寒芒,就在不久前,這柄槍剛剛結束十個人的性命。


    “瓦塔西,秘密馬戲,穿的那麽少,郊區哪裏去挖。”


    這是日語?


    大概意思就是:媽的!把他給我揪出來,弄死他。


    於是,牲口組的人再度散開,端著槍,貓著腰,衝前邊搜索過去。


    其中一個牲口,長得就……用一首著名通俗兒歌來形容就是:一閃一閃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一臉疙瘩痘。


    疙瘩痘走在最後頭,他抱著機槍,手指搭在扳機上。滴溜溜的眼珠子四處轉動著,找尋秦天的下落。


    猝然,脖子上一涼,疙瘩痘暗道不好,下意識,他反手一拍,一巴掌衝對方胯下寶貝疙瘩拍了下去,夾雜著強勁的勁風。這一巴掌要是落實了,小丁丁都要廢了。


    從這兒,便可看出牲口組成員的不同之處。


    尋常人脖子被勒住,或者被人架了一把尖刀的話,第一時間會做的是雙手掰著對方的胳膊,以便讓自己可以唿吸。或者,抓著尖刀,免得對方割傷喉嚨。


    因為喉嚨很脆弱,這是身體的本能,讓人產生主觀意識,去保護脆弱的部位。


    經過嚐試的訓練,人的本能是可以改變的。


    這個疙瘩逗,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保護脖子,而是攻擊秦天。通過攻擊秦天,也可以做到保護自己。


    但是,他麵對的是秦天不是別人。


    秦天把小丁丁往前一頂,藏在疙瘩痘菊花深處,與此同時,右手一拉。


    嗤的一聲,一抹溫熱的血花噴射而出,泛著奇異光澤的血珠子掛在嫩綠的草葉子上。


    秦天拖著屍體,藏到一簇人高的雜草叢中,繼而,踮著腳尖再度摸了上去。


    直到他解決掉三個人之後,對方才發現不對勁。二十個人,就隻剩下這幾個了。剛剛還是搜捕的獵人,眨眼間就變成獵物。直到現在,他們才意識自己根本就不是藏匿在黑暗中的那個人的對手。


    因此,他們聰明的集在一塊,免得一一被秦天給抹殺。


    剩下最後七個人,他們也沒有再繼續搜捕下去,圍成一團,紮一堆,一個個拿槍瞄準一方。像隻刺蝟一樣,生滿了刺,讓人難以靠近。


    等到增援部隊趕到。


    死寂的老林中,悄無聲息,一點動靜都沒有。好似整個世界都沉寂在死寂當中,一點生氣都沒有。連蟲鳴鳥叫都沒有,昏暗的林子裏,顯得極其的詭異。


    放佛一整片的老林子都是死的。


    空氣中,一股子濃鬱的血腥味,夾雜著的濃濃的死亡氣息,在人群中彌漫開。


    從囂張狂妄的獵人,眨眼睛變成嗷嗷待宰的羔羊,這種落差著實叫人難以接受。


    一幫人,惶惶不安,瞪大瞳孔,盯著陰暗的角落。


    就在這個時候,其中一個牲口瞳仁猛烈收縮。隻見,盤根交錯,密不透風的樹冠中,一根黝黑的槍管伸了出來。


    “突突突!”


    ******


    謝謝幻雨小童靴的打賞,加更1章。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絕品狂少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有種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有種並收藏絕品狂少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