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刺、劈、撥,這原本簡簡單單的動作,在翰密斯特的手裏,卻變得十分的複雜。翰密斯特如使臂膀的轉動著長槍,在空中騰挪跳躍,不停的挑出一道道完美的圓。
猛烈的力道硬生生的撥開了槍頭旁邊的空氣,帶出著劇烈的破空聲,迅速的在空中刺出無數亮銀的花朵。突然間,翰密斯特手腕一翻,在不同的力度控製下,不停的揮出手中的長槍。每一刺,都發出了不同的聲響,不同的聲音在空氣中發出嗡嗡的響聲,震得眾人的心一陣發顫。
蓋伯從來不知道長槍可以這麽用,要知道,在魔法盛行的今天,長槍這種東西,即使在軍隊中也隻有戰鬥力最爛的下層士兵才會用。
辛洛安和蒂克羅尼嘴巴大大的看著翰密斯特,他們心想,如果軍隊中每個使用長槍的人都有這種水平,那估計整個索菲恩公國的軍隊種類都要變成長槍兵了。
正當眾人呆呆的看著翰密斯特玄妙的舞姿的時候,翰密斯特突然手腕一翻,手中的長槍直直的射向蓋伯,蓋伯尖叫一聲,急忙捂住了頭,迅速的趴了下來。
那條長槍如同流星一般的劃過蓋伯的頭頂,堪堪擦過蓋伯的頭皮,深深的插進蓋伯身後的樹木中,尖利的槍尖穿透了堅硬的樹木,喬木製成的槍尾在風中顫個不停。
翰密斯特在那得意的哈哈大笑,完全不顧臉色如雪般蒼白的蓋伯,他把頭伸到仍微微發抖的蓋伯旁邊,大聲的吼道:“小崽子們?想學長槍麽?”巨大的吼聲和漫天的唾沫弄得蓋伯頭腦一陣發暈。
他癱坐在地上,轉頭向後看去,向身後的辛洛安投出求救的目光。
一雙雙通紅的眼睛迴答了的蓋伯求救的目光,兩百多個個學生同時發出一聲震天的大吼。
“想!”
這陣巨大而又整齊的吼聲把原本已經即將歸魂的蓋伯再次震的魂飛天外。所有的人都狂熱的看著翰密斯特,武技,對於一個熱愛武者的人來說,無異於生命。
當然,不包括蓋伯。
挑、刺、劈、撥,蓋伯和辛洛安各自拿著一把沒有槍尖的長槍,一板一眼的進行著對抗。與肥胖卻幾乎沒有力量的蓋伯相比,強壯的身軀下有著巨大爆發力的辛洛安簡直可以稱得上是頭狂暴的暴龍。
戰鬥中的他與平時相比,簡直判若兩人。與平時的穩重不同,一旦進入戰鬥後,他便極度的興奮起來。
他興奮的吼著,不停的高跳起來,完全不顧之前翰密斯特所教的那些基礎動作,向蓋伯發起進攻。
他的槍法裏就隻有一個招式,劈!用力的劈!每一劈都可以把加持了巨力術的蓋伯震得手臂發麻,蓋伯小心的躲閃著獸人般的辛洛安的進攻,利用著敏捷術加持後速度上的優勢,與辛洛安打著遊擊戰。
蓋伯不敢在公共場合使用魔法,隻能時而向左,時而向右,不時的向辛洛安刺出陰槍,但巨力術和敏捷術加持後的力量明顯無法像本身的力量那樣控製自如。
毫無懸念的,沒過一會,辛洛安就看穿了蓋伯的小把戲,當蓋伯再次向他刺出陰槍的時候,他的腳突然向前跨了一大步,直直的迎向蓋伯的長槍。
蓋伯頓時大吃一驚,下意識的移開了長槍,但刺所帶來的向前慣性使得他不由自主的衝向了辛洛安,辛洛安獰笑的舉起長槍,狠狠的擊在蓋伯的頭上。
蓋伯如同死魚一般,軟軟的趴了下去,捂著頭死死的縮在地上,辛洛安在旁邊興奮的大吼著,不停的拍打的自己的胸脯。仿佛打倒的不是蓋伯,而是翰密斯特一般。
“戰鬥狂!”翰密斯特憐憫的看著蓋伯,快步的走向辛洛安,一個平平無奇的刺悄然的襲向了辛洛安,仿佛早有預感般,辛洛安高高的跳起來,想躲過這一刺,順便給這個狐狸一樣的男人一個爆頭。
但那刺突然變成一個完美的圓,挑開了辛洛安勢大力沉的一擊,翰密斯特的手瞬間滑落到長槍的尾部,猛的刺向了辛洛安的屁股,一下子把辛洛安挑了下來,辛洛安捂著自己的屁股,哇哇亂叫在地上跳來跳去。
“蠢貨,你當長槍是狼牙棒啊,有你這麽劈來劈去的嗎?還有你!艾文胖子,你力量和速度是怎麽控製的?你隻會加速不會減速嗎?速度和力量,歸根結底是由肌肉控製的,而肌肉,又是由意識所控製的,懂不?意識有強弱之分,力量就有大小之別,並不是力量大的就能贏,懂不?兩個蠢貨!”翰密斯特指著蓋伯他們大罵著,說完後,便頭也不迴,徑直向著其他那些把長槍當刀使,當劍揮的學生走去。
一聲聲慘叫從翰密斯特所走過的地方傳了出來,但蓋伯卻並沒有在意。
他捂著發疼的頭,脖子扭成了一個怪異的角度。不停的琢磨著剛剛翰密斯特所說的話,魔法力的控製,是基於精神力強弱的大小,精神力越大,能控製的魔力就越大,相對應的,所施展的咒語威力也就越大。
因此,魔法師們總會陷入一個誤區之中,就是所施展咒語時所附加的魔力能加多少就加多少,但附加的魔力真的是越多越好嗎?
眾所周知,魔法的威力,取決於魔力,魔力越大,魔法的威力就越大。但威力越大的魔法,往往由於他所需要的魔力過大,而需要耗費大量的準備時間。
因此,魔法師之間的對抗,往往是挑快速的使用,畢竟對方不可能給你準備魔法的時間。
但如果可以的話,他們絕對不會放棄多集中一些魔力以增進威力。
但多加注魔力以增進威力,真的是正道嗎?不可以從別的方麵,來改進魔法的使用效果嗎?
蓋伯陷入了沉思之中,原本一心撲在魔法上的他,在翰密斯特隨口的點撥之下,開始了他對魔法的思索。
與此同時,辛洛安也捂著生疼的屁股,以一種古怪的姿勢站立著,思索著剛才翰密斯特的話,一直把長槍當做自己所習慣的雙手巨劍用的辛洛安,在被翰密斯特一擊擊敗後,開始思索起自己的失敗之處。
沒錯,長槍就是長槍,長槍就應該有著長槍的“魂”,每種武器都有他特殊的優點和缺點,隻有最適當的使用方法,才可以使武器發揮最大的效用。
兩個人都以一種及其不雅的姿勢在進行的思索,四周的學生們都停下了對抗,看著這兩個“活寶”。他們渾不知,他們連摸都還沒摸到的武技大門,卻已經被這兩個他們在心中嘲笑的“活寶”用手輕輕的按在上麵。
當然,對蓋伯而言,不止是武技的大門,魔法的大門也同樣的,留下了他手的印記。
晚飯時候,一群群學生疲憊的躺在地上,連吃飯的力氣都沒了。他們有氣無力的看著天空,天空的星星在他們的眼中,慢慢的組成一隻烤雞腿的形狀。
翰密斯特滿意的看著這些學生,大聲的說道:“小子們,你們知不知道,為什麽讓你們學長槍?”
“因為,長槍很強。”一個莽撞的學生大聲的喊道。“蠢貨,如果長槍強的話,那索菲恩公國會連一隊完整的長槍兵都組不出來嗎?”翰密斯特指著那個學生的鼻子罵道。
那學生悻悻的摸了摸鼻子,縮迴人群之中。翰密斯特歎了口氣,指著地板上的長槍說道:“先告訴你們次要的原因,因為,長槍比較長!蠢貨,與自己的敵人多拉開一分的距離,你們的小命就可以多一分留下來的希望,你能用匕首與敵人拉開這麽長的距離嗎?另外,長槍還有一個非常好的用途。”
說道這裏,翰密斯特拿起地上的長槍,一把抓在長槍中間,用力向前方投擲過去,長槍足足劃過了六七百米,才深深的插入了土中,翰密斯特看著這群目瞪口呆的學生,得意洋洋的說道:“知道不?如果遇到打不過的對手,自覺的把長槍丟出去,然後跑吧!按照你們的訓練情況,沒幾個人能跑得過你們的。”
丟下已經陷入石化狀態的學生們,翰密斯特哼著不知名的小曲轉身離去,
開玩笑吧,對武器視如珍寶般的騎士怎麽可能會做出這種事情來,要知道,武器可是騎士的靈魂!更不要說那些皇家騎士團裏的騎士,那些頭腦裏充斥著騎士精神的人,怎麽可能會做出這種事情呢?
但事實說明,槍確實是一種很好用的保命武器,在為期五天的訓練中,每個學生都能熟練的掌握長槍使用的技巧,特別是蓋伯,他好像開竅了一般,很好的掌握了長槍的技巧,畢竟“技”與身體的淬煉不同,身體的弱勢可以用魔法加持來彌補。
隨著他對精神力的控製不斷進步,對敏捷術和巨力術等等輔助法術的控製達到了一個如火純青的地步,他也開始顯露自己對於“技”的天賦,在一對一對抗中,每次都可以把蒂克羅尼打得哇哇大叫,至於辛洛安,戰神在上,蓋伯可不是那種會找自己晦氣的人。
沒過多久,翰密斯特也發現了蓋伯和辛洛安的“技”的天賦,時不時的會給他們進一步的指點,使得他們的槍法水平遠超其他學生。
當然,挨點皮肉之苦是免不了的。
五天的時間,就這樣眨眼過去。
在將要進入下麵課程時,翰密斯特神神秘秘的湊向這群已經與他混得十分熟絡的學生們,低聲的說道:“小崽子們,想知道長槍最大的優點嗎?”
所有人都圍了上來,豎起來了耳朵,等待翰密斯特的迴答,翰密斯特斜著眼看著他們,蹦出了一句讓他們絕倒的話--蠢貨,長槍最便宜啊!
猛烈的力道硬生生的撥開了槍頭旁邊的空氣,帶出著劇烈的破空聲,迅速的在空中刺出無數亮銀的花朵。突然間,翰密斯特手腕一翻,在不同的力度控製下,不停的揮出手中的長槍。每一刺,都發出了不同的聲響,不同的聲音在空氣中發出嗡嗡的響聲,震得眾人的心一陣發顫。
蓋伯從來不知道長槍可以這麽用,要知道,在魔法盛行的今天,長槍這種東西,即使在軍隊中也隻有戰鬥力最爛的下層士兵才會用。
辛洛安和蒂克羅尼嘴巴大大的看著翰密斯特,他們心想,如果軍隊中每個使用長槍的人都有這種水平,那估計整個索菲恩公國的軍隊種類都要變成長槍兵了。
正當眾人呆呆的看著翰密斯特玄妙的舞姿的時候,翰密斯特突然手腕一翻,手中的長槍直直的射向蓋伯,蓋伯尖叫一聲,急忙捂住了頭,迅速的趴了下來。
那條長槍如同流星一般的劃過蓋伯的頭頂,堪堪擦過蓋伯的頭皮,深深的插進蓋伯身後的樹木中,尖利的槍尖穿透了堅硬的樹木,喬木製成的槍尾在風中顫個不停。
翰密斯特在那得意的哈哈大笑,完全不顧臉色如雪般蒼白的蓋伯,他把頭伸到仍微微發抖的蓋伯旁邊,大聲的吼道:“小崽子們?想學長槍麽?”巨大的吼聲和漫天的唾沫弄得蓋伯頭腦一陣發暈。
他癱坐在地上,轉頭向後看去,向身後的辛洛安投出求救的目光。
一雙雙通紅的眼睛迴答了的蓋伯求救的目光,兩百多個個學生同時發出一聲震天的大吼。
“想!”
這陣巨大而又整齊的吼聲把原本已經即將歸魂的蓋伯再次震的魂飛天外。所有的人都狂熱的看著翰密斯特,武技,對於一個熱愛武者的人來說,無異於生命。
當然,不包括蓋伯。
挑、刺、劈、撥,蓋伯和辛洛安各自拿著一把沒有槍尖的長槍,一板一眼的進行著對抗。與肥胖卻幾乎沒有力量的蓋伯相比,強壯的身軀下有著巨大爆發力的辛洛安簡直可以稱得上是頭狂暴的暴龍。
戰鬥中的他與平時相比,簡直判若兩人。與平時的穩重不同,一旦進入戰鬥後,他便極度的興奮起來。
他興奮的吼著,不停的高跳起來,完全不顧之前翰密斯特所教的那些基礎動作,向蓋伯發起進攻。
他的槍法裏就隻有一個招式,劈!用力的劈!每一劈都可以把加持了巨力術的蓋伯震得手臂發麻,蓋伯小心的躲閃著獸人般的辛洛安的進攻,利用著敏捷術加持後速度上的優勢,與辛洛安打著遊擊戰。
蓋伯不敢在公共場合使用魔法,隻能時而向左,時而向右,不時的向辛洛安刺出陰槍,但巨力術和敏捷術加持後的力量明顯無法像本身的力量那樣控製自如。
毫無懸念的,沒過一會,辛洛安就看穿了蓋伯的小把戲,當蓋伯再次向他刺出陰槍的時候,他的腳突然向前跨了一大步,直直的迎向蓋伯的長槍。
蓋伯頓時大吃一驚,下意識的移開了長槍,但刺所帶來的向前慣性使得他不由自主的衝向了辛洛安,辛洛安獰笑的舉起長槍,狠狠的擊在蓋伯的頭上。
蓋伯如同死魚一般,軟軟的趴了下去,捂著頭死死的縮在地上,辛洛安在旁邊興奮的大吼著,不停的拍打的自己的胸脯。仿佛打倒的不是蓋伯,而是翰密斯特一般。
“戰鬥狂!”翰密斯特憐憫的看著蓋伯,快步的走向辛洛安,一個平平無奇的刺悄然的襲向了辛洛安,仿佛早有預感般,辛洛安高高的跳起來,想躲過這一刺,順便給這個狐狸一樣的男人一個爆頭。
但那刺突然變成一個完美的圓,挑開了辛洛安勢大力沉的一擊,翰密斯特的手瞬間滑落到長槍的尾部,猛的刺向了辛洛安的屁股,一下子把辛洛安挑了下來,辛洛安捂著自己的屁股,哇哇亂叫在地上跳來跳去。
“蠢貨,你當長槍是狼牙棒啊,有你這麽劈來劈去的嗎?還有你!艾文胖子,你力量和速度是怎麽控製的?你隻會加速不會減速嗎?速度和力量,歸根結底是由肌肉控製的,而肌肉,又是由意識所控製的,懂不?意識有強弱之分,力量就有大小之別,並不是力量大的就能贏,懂不?兩個蠢貨!”翰密斯特指著蓋伯他們大罵著,說完後,便頭也不迴,徑直向著其他那些把長槍當刀使,當劍揮的學生走去。
一聲聲慘叫從翰密斯特所走過的地方傳了出來,但蓋伯卻並沒有在意。
他捂著發疼的頭,脖子扭成了一個怪異的角度。不停的琢磨著剛剛翰密斯特所說的話,魔法力的控製,是基於精神力強弱的大小,精神力越大,能控製的魔力就越大,相對應的,所施展的咒語威力也就越大。
因此,魔法師們總會陷入一個誤區之中,就是所施展咒語時所附加的魔力能加多少就加多少,但附加的魔力真的是越多越好嗎?
眾所周知,魔法的威力,取決於魔力,魔力越大,魔法的威力就越大。但威力越大的魔法,往往由於他所需要的魔力過大,而需要耗費大量的準備時間。
因此,魔法師之間的對抗,往往是挑快速的使用,畢竟對方不可能給你準備魔法的時間。
但如果可以的話,他們絕對不會放棄多集中一些魔力以增進威力。
但多加注魔力以增進威力,真的是正道嗎?不可以從別的方麵,來改進魔法的使用效果嗎?
蓋伯陷入了沉思之中,原本一心撲在魔法上的他,在翰密斯特隨口的點撥之下,開始了他對魔法的思索。
與此同時,辛洛安也捂著生疼的屁股,以一種古怪的姿勢站立著,思索著剛才翰密斯特的話,一直把長槍當做自己所習慣的雙手巨劍用的辛洛安,在被翰密斯特一擊擊敗後,開始思索起自己的失敗之處。
沒錯,長槍就是長槍,長槍就應該有著長槍的“魂”,每種武器都有他特殊的優點和缺點,隻有最適當的使用方法,才可以使武器發揮最大的效用。
兩個人都以一種及其不雅的姿勢在進行的思索,四周的學生們都停下了對抗,看著這兩個“活寶”。他們渾不知,他們連摸都還沒摸到的武技大門,卻已經被這兩個他們在心中嘲笑的“活寶”用手輕輕的按在上麵。
當然,對蓋伯而言,不止是武技的大門,魔法的大門也同樣的,留下了他手的印記。
晚飯時候,一群群學生疲憊的躺在地上,連吃飯的力氣都沒了。他們有氣無力的看著天空,天空的星星在他們的眼中,慢慢的組成一隻烤雞腿的形狀。
翰密斯特滿意的看著這些學生,大聲的說道:“小子們,你們知不知道,為什麽讓你們學長槍?”
“因為,長槍很強。”一個莽撞的學生大聲的喊道。“蠢貨,如果長槍強的話,那索菲恩公國會連一隊完整的長槍兵都組不出來嗎?”翰密斯特指著那個學生的鼻子罵道。
那學生悻悻的摸了摸鼻子,縮迴人群之中。翰密斯特歎了口氣,指著地板上的長槍說道:“先告訴你們次要的原因,因為,長槍比較長!蠢貨,與自己的敵人多拉開一分的距離,你們的小命就可以多一分留下來的希望,你能用匕首與敵人拉開這麽長的距離嗎?另外,長槍還有一個非常好的用途。”
說道這裏,翰密斯特拿起地上的長槍,一把抓在長槍中間,用力向前方投擲過去,長槍足足劃過了六七百米,才深深的插入了土中,翰密斯特看著這群目瞪口呆的學生,得意洋洋的說道:“知道不?如果遇到打不過的對手,自覺的把長槍丟出去,然後跑吧!按照你們的訓練情況,沒幾個人能跑得過你們的。”
丟下已經陷入石化狀態的學生們,翰密斯特哼著不知名的小曲轉身離去,
開玩笑吧,對武器視如珍寶般的騎士怎麽可能會做出這種事情來,要知道,武器可是騎士的靈魂!更不要說那些皇家騎士團裏的騎士,那些頭腦裏充斥著騎士精神的人,怎麽可能會做出這種事情呢?
但事實說明,槍確實是一種很好用的保命武器,在為期五天的訓練中,每個學生都能熟練的掌握長槍使用的技巧,特別是蓋伯,他好像開竅了一般,很好的掌握了長槍的技巧,畢竟“技”與身體的淬煉不同,身體的弱勢可以用魔法加持來彌補。
隨著他對精神力的控製不斷進步,對敏捷術和巨力術等等輔助法術的控製達到了一個如火純青的地步,他也開始顯露自己對於“技”的天賦,在一對一對抗中,每次都可以把蒂克羅尼打得哇哇大叫,至於辛洛安,戰神在上,蓋伯可不是那種會找自己晦氣的人。
沒過多久,翰密斯特也發現了蓋伯和辛洛安的“技”的天賦,時不時的會給他們進一步的指點,使得他們的槍法水平遠超其他學生。
當然,挨點皮肉之苦是免不了的。
五天的時間,就這樣眨眼過去。
在將要進入下麵課程時,翰密斯特神神秘秘的湊向這群已經與他混得十分熟絡的學生們,低聲的說道:“小崽子們,想知道長槍最大的優點嗎?”
所有人都圍了上來,豎起來了耳朵,等待翰密斯特的迴答,翰密斯特斜著眼看著他們,蹦出了一句讓他們絕倒的話--蠢貨,長槍最便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