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隻有家最好,沒家的孩子像根草,到處流浪乞討,幸福哪裏找……”


    一陣陣歌聲在街頭上飄蕩開來,稚嫩的童聲,唱起來飽含感情,好多人都被這動聽的歌聲吸引住了,不由得放慢了腳步,用目光尋找唱歌的人,等終於看清楚是一個小女孩在唱歌,連忙圍了過去。


    隻見一個衣著簡樸的小女孩站在街頭上,她仿佛沒有看到周圍的人,隻是沉浸在自己的歌聲當中,也許是唱歌的時候過於沉迷,不由自主地把她自己的感情也融進歌聲裏了,唱著唱著忽然就流下了兩行眼淚。而她的旁邊站著一個十一二歲的少年,雖然衣服破舊,但看上去十分幹淨清爽,他的腳下放著一個小紙箱,上麵寫著"賣唱"兩個字,紙箱裏麵裝著一些零零散散的零錢。


    雖然圍觀的人越來越多,但是誰也不忍心大聲說話打斷這天籟一般的歌聲。等到小女孩唱完一首歌的間隙,人們這才你一言我一語地議論起來:


    “這到底是誰家的孩子啊,這麽小就要自己出來賣唱賺錢了,他的父母呢?”


    “誰說不是呢,這倆孩子實在是太可憐了。”


    “是啊,聽到她唱的歌,我真的忍不住流下了眼淚,唉,世上隻有家最好啊!可是他們的家在哪裏呢,他們的家人呢?”


    “你們說他們是不是孤兒,或者是被父母拋棄的流浪兒?”


    “我看肯定是了,不然的話,這麽可愛的女孩子,這麽懂事的男孩,家人哪舍得讓他們這麽小就在街上賣唱賺錢……”


    ……


    對於周圍的議論,小女孩置若罔聞,她喝了一口水,和身旁的少年低語幾句,清了清嗓子,微微一笑,彎腰對著眾人鞠了個躬,說:“各位爺爺奶奶、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你們好!,我們兄妹倆相依為命,隻能賣唱賺錢。如果你們真的喜歡聽我唱歌,就隨便意思意思,就當是給我們點茶水錢潤潤喉吧!”


    聽到小女孩這麽說,圍觀的好多人都開始摸口袋,陸陸續續有些零錢扔進紙箱裏。


    小女孩看著紙箱中的錢漸漸多了起來,隻覺得心中充滿了感慨,眼裏閃爍著點點淚光。


    記得上一世,雖然一直在歌壇默默無名,但是也不至於落魄到街頭賣唱賺錢的地步!


    對,這個街頭賣唱的小女孩就是金玉,不,現在是沈夢了。而現在站在她身旁的就是之前救了她的那個男孩,他叫沈浩,因為同病相憐,他們就結拜為兄妹了。


    從她被王喜錢和金琳賣掉的那一刻,她就恨不得這輩子都不再跟他們有任何的關聯,所以跟沈浩結拜為兄妹之後,她就知道以後就是屬於她的全新生活了,她不想再叫以前的名字,但是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也不知道他們姓什麽,隻好跟著沈浩一樣姓沈,取了一個全新的、屬於自己的名字:沈夢,寓意著以後要開始新的生活,就當前世發生的種種隻是做了一場夢。


    她跟著沈浩離開了海城,來到了現在這個小城市——邊城。


    記得剛來到邊城的時候,他們隻是兩個身無分文的流浪兒,幸好這裏民風樸素,這裏的人大多心地善良,看到他們年紀不大就流浪在街頭,風餐露宿,就時常給點食物和衣物他們,讓他們不至於餓死在街頭。


    而在他們來到邊城的第二個星期,就被一個好心人介紹去了一個小小的雜技團,那個團長好心收留了他們,讓他們跟著學雜技。


    現在是他們來到邊城的第二個月,在雜技團連皮毛還沒有學到,幸好那個團長人不錯,看他們好像對雜技不太感興趣,也沒有勉強讓他們跟著那些耍雜技的人一起進行艱苦的訓練,更沒有要求他倆跟著雜技團出去表演,而是叫他們在雜技團裏打打雜,幫忙洗菜、煮飯、燒水、洗衣服等,讓他們幫忙幹活,團裏包他們的吃住。隻要他們幹完自己的活,就可以出來做自己想做的事,自由得很。


    這可不,現在他們趁著還沒到煮飯的點,連忙出來街上賣唱賺錢。


    他們早就打聽好了,這是個流動的雜技團,每半年就會換一個地方,全國各地的跑,靠表演雜技和賣藥賺錢。而現在這個雜技團在邊城已經有三個月了,再過幾個月他們就會離開這裏,到別的地方去。


    而沈夢並不想跟著他們全國各地的跑,現在她隻想留在這裏,安個小家,暫時安安穩穩的過日子,等到生活安定以後,再慢慢計劃進入歌壇唱歌的事。


    她是重生而來的,而且重生迴到了二十五年前,洞悉未來二十五年歌壇的發展方向,沒有人比她更清楚了解未來二十五年歌壇的流行元素,隻要她好好把握,找到機會,不愁沒有出名的時候。


    不過,現在還不是時候,目前她才五歲,而結拜的哥哥沈浩也才十二歲,目前他們最大的難題就是往後該如何生存下去。


    因此,她就試著跟沈浩商量出來賣唱賺錢的事,沈浩本來不同意的,一來是因為她太小了才五歲呢,二來他並不知道她是重生的,更不知道她會唱歌。直到她在他麵前唱了幾首歌,他被深深地震撼到了,他當時就說長這麽大還沒聽過這麽好聽的歌,於是就答應了。


    雖然那些人給的都是零錢,但是他們每天上午、下午和晚上都各跑一趟,賺到的所有零錢加起來也算不少了。照這樣算下來,就算三個月後,雜技團走了,他們也可以憑著這段時間賺到的錢租一間小小的房子,之後撿廢品賣也好,到飯店幫人洗碗也好,總之慢慢努力賺錢,生活總歸會好起來的。


    現在想想,她跟沈浩真算得上是相依為命了。也許因為都有過悲慘的遭遇,相處的這兩個月以來,他們之間的感情已經好得不能再好了,簡直比親兄妹還要親。剛開始沈夢叫沈浩為哥哥還常常感到不適應——畢竟她現在五歲的身體裏可住著三十歲的靈魂呢,叫一個十二歲的少年為哥哥確實有點為難,不過,現在她已經漸漸適應了,每天哥哥長哥哥短的叫得可歡了,而且還常常對著他撒嬌賣萌。


    反正重活一世,就當一切都重新開始好了,好好享受一下前世沒有的兄妹之情吧!


    正當沈夢和沈浩收拾東西準備迴去的時候,忽然有個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漢撥開人群走了進來,伸手一撈就把裝錢的紙箱拿在手中,從裏麵抓了一把零錢,笑嘻嘻地說:"喲,我說你們這兩個小孩子,還挺會賺錢的嘛!張張嘴,就賺到了這麽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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