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前進區刑警大隊的辦公室裏,江遠將白躍群的足跡拓印,跟犯罪現場的血腳印仔細對比,反複驗看。
足跡也就是這一點不好,它是不能一對一的確定嫌疑人的。可以無限趨近,但就是不能確定。
否則,若是如指紋一樣,直接就可以作為鐵證去起訴了。
裸足的足印,倒是可以看做是指紋一樣,可惜大部分時候,都是沒有的。
兇手一般不會赤腳殺人。
盡管不能百分百的確定,但從江遠的角度來看,這個重合度,基本能夠證實白躍群的疑犯身份了。
如果趨近到這個程度了,還不是兇手,那這隻是又增加了一重巧合。
考慮到老三袁語堂也隻有二十幾歲,金剛杵磨成的丁丁,也幹不出多少個情人和情敵,騷斷腿的嘴,得罪的人也該有限,那從概率上來說,有殺人動機的人,又得有類似的足跡,概率得多低?
所以,當前進區的刑警大隊長雷鑫說有不在場證人的時候,江遠第一時間質疑證人。
物證說謊很難,證人說謊就太容易了。
不過,這也是他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自己也是有點疑慮。
萬一呢?
就在江遠皺著眉頭,研究足跡的時候,黃強民笑著走了過來。
“想不通嗎?”黃強民看著江遠。
“也不至於想不通,不過……”江遠不知道該如何給黃強民表述。
“我不太懂技術,更不懂足跡。不過,看你的意思,白躍群的足跡,很符合現場的足跡?”黃強民問。
“對。”江遠裝著一肚子的話,源源不斷的道:“身高是一致的,穿增高鞋也是,鞋碼也是一致的,穿大鞋也是;還有體重、年齡;我還看了監控視頻裏,他的步幅步態,基本都是一致的,如果是陌生人……”
黃強民笑著壓住江遠揮舞的胳膊,小聲道:“不用如果,就是他。”
“啊?”江遠有點意外,說實話,他還都不敢這麽篤定。
“之前還是你給我講的csi效應,我看你現在就有一點了。”黃強民笑笑,道:“就一定要有dna和指紋才能確定兇手?就一定要百分百的確定才能起訴?要這樣子,我們20年前的時候,還怎麽搞案子?”
江遠道:“所以那時候重口供?”
“口供也不是百分百的,誘供又不是美國人的專利。”黃強民擺擺手,道:“線索已經夠多了。”
“那雷隊長……”
“他是剛接觸案件,對案情了解的還不多。而且,案子是在他的轄區裏發生的,他考慮的肯定多一點。現在不用理他。”
“那……”
黃強民道:“伱現在就不要盯著足跡看了。”
“那看什麽?”
黃強民道:“看什麽都行。咱們刑偵有句話,孤證不立。用我的解釋,那就是案子做下來,肯定不止一個證據。現在,最難的部分,咱們其實已經做完了,那就是找出了兇手,現在要證明這件事。”
黃強民掰著手指頭,繼續道:“假設人是白躍群殺的,就假設他的不在場證據是假的,關鍵是,咱們能不能證明?能不能用物證給他鎖定了。”
江遠立即從牛角尖裏拔出來了。
的確,這個案子的兇手,留下的證據其實是非常多的,隻要能將這些證據聯係到白躍群,那案子就算是破了。
假定某人是兇手,然後證明他是兇手這件事,也是刑偵上最常用的手段。
事實上,大部分案子都是如此。仍然是那句話,經驗豐富的刑警,搭眼看過去,就能將第一次殺人的兇手給提溜出來。
所以入室盜竊,經常比入室殺人都難破——好破的入室盜竊,都是嫌犯不認真,準備不充分導致的。還有些專業的小賊,太久沒被抓了,就容易麻痹大意,就容易疏忽,再加上業務強度大了,就容易犯錯了。
杭州的殺妻案,還有許許多多的殺妻案,殺夫案,都是差不多的情況。
警方大部分的時間精力,都是用來論證的。
袁語堂被殺案,說起來也沒什麽複雜的。
假設白躍群是兇手的話,他無非就是做了些故布疑陣的事。
他換了不常穿的鞋,現場還沒受傷,還有不在場證據,但做這些本身,其實就牽扯著大量的工作。
而做的越多,就越容易出錯。
越容易被鎖定證據。
江遠不由迴想起數小時前的屍檢畫麵。
袁語堂和他的前現男友,都是被用同一把雙刃匕首刺死的。匕首的刀身部分很長,起碼有30公分左右,刃麵鋒利,最厲害的是,總計30多刀下來,匕首的鋒利程度並無削減。
這麽好的質量,放到古代就是絕對的神兵利刃了,就是在現代,也是價格不菲的軍用匕首才行。
而在國內的環境下,這樣的匕首說好買也好買,說不好買也不好買,還是比較容易留下蛛絲馬跡的。
兇器:軍用匕首。
江遠在筆記本上寫下這兩個字,並劃線。
黃強民點點頭,也沒說什麽。
他也看到了屍檢報告。軍用匕首也解釋了,為什麽兇手以一殺二,連刺數十道而自己未受傷。
許多新手殺人犯,在殺人之前,可能連雞都沒殺過,至少沒有宰殺過中大型的哺乳動物,所以不知道人的肌肉組織的阻力有多大。
匕首或者短刀之類的東西,跟長矛大刀是截然不同的。
匕首或短刀的反作用力更大,手法不對的時候,手腕和虎口等部位要承受巨大的壓力。
大刀長矛給新手練習一會,新手也能聚集起全身力量揮砍戳刺了,匕首或短刀就不行了,而且,民用品捅刺幾次就沒那麽鋒利了,用的力氣過大,還容易傷到自己。
另外,殺人還是非常累的事。
更準確一點的說,捅人刀子,是很累的。
就像是村裏殺豬,都要好幾個大漢按著,捆綁著,還會掙紮。
……
一刀,兩刀,三刀還好,三十多刀可不是那麽輕鬆的。後麵的動作變形了,失誤或者傷到自己的概率都會升高的。
軍用匕首的鋒利可以部分解決此問題。
再加上白躍群一手的老繭,明顯練過的樣子……江遠甚至懷疑他是早有準備。
鑰匙!
江遠又在本子上寫下這兩個字,並再次劃線。
袁語堂的門鎖沒有被破壞,也沒有技術開鎖的痕跡,所以,兇手是用鑰匙打開的門,趁著袁語堂和男友昏睡,先戳死了他的男友,再多次戳中袁語堂,使其死亡。
這也是嫌疑人列表,以情人和情敵關係為主的原因之一。
袁語堂的工作對象再多,也是拿不到他家裏的鑰匙的。
隻有情人或者情敵,比較好配到鑰匙。
血衣。
江遠緊接著想到兇手的殺人過程。
兇手對犯罪現場的後續處理還是比較糙的,興許是趕時間的緣故,血腳印根本就沒管,消除痕跡的方式就是一盆水潑過去。
但就現場那樣的出血量,兇手的衣服肯定是沾滿了血的。他本人可以在衛生間裏洗澡,換衣服,但換下來的衣服,一天的時間,很難處理幹淨的。
一般人要麽是拋,要麽是焚燒,要麽就用埋的。
但不管哪一樣,都是需要時間的。
白躍群還住在市中心,有的是監控。
所以,他能放置血衣的地方很有限,也許就在酒吧或辦公室。
放映廳監控!
江遠忍不住又將這裏寫了進去。
影院放映廳的監控還是比較重要的,不可能長時間壞掉,恰巧壞在白躍群看電影的時間,概率是很低的,值得查一查。
這麽一番寫下來,江遠的信心又來了,道:“我覺得可以從血衣找起,調一隻警犬過來,在白躍群的酒吧裏搜索。”
黃強民道:“那裏味太重了,而且,大壯調給柳景輝用了,還是用人吧。”
“那就是兩條線,找兇器和血衣,查影院放映廳的監控。”江遠總結起來,然後再問:“要跟雷隊長溝通一下嗎?”
“我跟他聊一下,這會兒,他應該也迴過味來了。”黃強民笑笑,自去安排人手了。
江遠看著自己麵前的筆記,陷入了沉思。
(本章完)
足跡也就是這一點不好,它是不能一對一的確定嫌疑人的。可以無限趨近,但就是不能確定。
否則,若是如指紋一樣,直接就可以作為鐵證去起訴了。
裸足的足印,倒是可以看做是指紋一樣,可惜大部分時候,都是沒有的。
兇手一般不會赤腳殺人。
盡管不能百分百的確定,但從江遠的角度來看,這個重合度,基本能夠證實白躍群的疑犯身份了。
如果趨近到這個程度了,還不是兇手,那這隻是又增加了一重巧合。
考慮到老三袁語堂也隻有二十幾歲,金剛杵磨成的丁丁,也幹不出多少個情人和情敵,騷斷腿的嘴,得罪的人也該有限,那從概率上來說,有殺人動機的人,又得有類似的足跡,概率得多低?
所以,當前進區的刑警大隊長雷鑫說有不在場證人的時候,江遠第一時間質疑證人。
物證說謊很難,證人說謊就太容易了。
不過,這也是他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自己也是有點疑慮。
萬一呢?
就在江遠皺著眉頭,研究足跡的時候,黃強民笑著走了過來。
“想不通嗎?”黃強民看著江遠。
“也不至於想不通,不過……”江遠不知道該如何給黃強民表述。
“我不太懂技術,更不懂足跡。不過,看你的意思,白躍群的足跡,很符合現場的足跡?”黃強民問。
“對。”江遠裝著一肚子的話,源源不斷的道:“身高是一致的,穿增高鞋也是,鞋碼也是一致的,穿大鞋也是;還有體重、年齡;我還看了監控視頻裏,他的步幅步態,基本都是一致的,如果是陌生人……”
黃強民笑著壓住江遠揮舞的胳膊,小聲道:“不用如果,就是他。”
“啊?”江遠有點意外,說實話,他還都不敢這麽篤定。
“之前還是你給我講的csi效應,我看你現在就有一點了。”黃強民笑笑,道:“就一定要有dna和指紋才能確定兇手?就一定要百分百的確定才能起訴?要這樣子,我們20年前的時候,還怎麽搞案子?”
江遠道:“所以那時候重口供?”
“口供也不是百分百的,誘供又不是美國人的專利。”黃強民擺擺手,道:“線索已經夠多了。”
“那雷隊長……”
“他是剛接觸案件,對案情了解的還不多。而且,案子是在他的轄區裏發生的,他考慮的肯定多一點。現在不用理他。”
“那……”
黃強民道:“伱現在就不要盯著足跡看了。”
“那看什麽?”
黃強民道:“看什麽都行。咱們刑偵有句話,孤證不立。用我的解釋,那就是案子做下來,肯定不止一個證據。現在,最難的部分,咱們其實已經做完了,那就是找出了兇手,現在要證明這件事。”
黃強民掰著手指頭,繼續道:“假設人是白躍群殺的,就假設他的不在場證據是假的,關鍵是,咱們能不能證明?能不能用物證給他鎖定了。”
江遠立即從牛角尖裏拔出來了。
的確,這個案子的兇手,留下的證據其實是非常多的,隻要能將這些證據聯係到白躍群,那案子就算是破了。
假定某人是兇手,然後證明他是兇手這件事,也是刑偵上最常用的手段。
事實上,大部分案子都是如此。仍然是那句話,經驗豐富的刑警,搭眼看過去,就能將第一次殺人的兇手給提溜出來。
所以入室盜竊,經常比入室殺人都難破——好破的入室盜竊,都是嫌犯不認真,準備不充分導致的。還有些專業的小賊,太久沒被抓了,就容易麻痹大意,就容易疏忽,再加上業務強度大了,就容易犯錯了。
杭州的殺妻案,還有許許多多的殺妻案,殺夫案,都是差不多的情況。
警方大部分的時間精力,都是用來論證的。
袁語堂被殺案,說起來也沒什麽複雜的。
假設白躍群是兇手的話,他無非就是做了些故布疑陣的事。
他換了不常穿的鞋,現場還沒受傷,還有不在場證據,但做這些本身,其實就牽扯著大量的工作。
而做的越多,就越容易出錯。
越容易被鎖定證據。
江遠不由迴想起數小時前的屍檢畫麵。
袁語堂和他的前現男友,都是被用同一把雙刃匕首刺死的。匕首的刀身部分很長,起碼有30公分左右,刃麵鋒利,最厲害的是,總計30多刀下來,匕首的鋒利程度並無削減。
這麽好的質量,放到古代就是絕對的神兵利刃了,就是在現代,也是價格不菲的軍用匕首才行。
而在國內的環境下,這樣的匕首說好買也好買,說不好買也不好買,還是比較容易留下蛛絲馬跡的。
兇器:軍用匕首。
江遠在筆記本上寫下這兩個字,並劃線。
黃強民點點頭,也沒說什麽。
他也看到了屍檢報告。軍用匕首也解釋了,為什麽兇手以一殺二,連刺數十道而自己未受傷。
許多新手殺人犯,在殺人之前,可能連雞都沒殺過,至少沒有宰殺過中大型的哺乳動物,所以不知道人的肌肉組織的阻力有多大。
匕首或者短刀之類的東西,跟長矛大刀是截然不同的。
匕首或短刀的反作用力更大,手法不對的時候,手腕和虎口等部位要承受巨大的壓力。
大刀長矛給新手練習一會,新手也能聚集起全身力量揮砍戳刺了,匕首或短刀就不行了,而且,民用品捅刺幾次就沒那麽鋒利了,用的力氣過大,還容易傷到自己。
另外,殺人還是非常累的事。
更準確一點的說,捅人刀子,是很累的。
就像是村裏殺豬,都要好幾個大漢按著,捆綁著,還會掙紮。
……
一刀,兩刀,三刀還好,三十多刀可不是那麽輕鬆的。後麵的動作變形了,失誤或者傷到自己的概率都會升高的。
軍用匕首的鋒利可以部分解決此問題。
再加上白躍群一手的老繭,明顯練過的樣子……江遠甚至懷疑他是早有準備。
鑰匙!
江遠又在本子上寫下這兩個字,並再次劃線。
袁語堂的門鎖沒有被破壞,也沒有技術開鎖的痕跡,所以,兇手是用鑰匙打開的門,趁著袁語堂和男友昏睡,先戳死了他的男友,再多次戳中袁語堂,使其死亡。
這也是嫌疑人列表,以情人和情敵關係為主的原因之一。
袁語堂的工作對象再多,也是拿不到他家裏的鑰匙的。
隻有情人或者情敵,比較好配到鑰匙。
血衣。
江遠緊接著想到兇手的殺人過程。
兇手對犯罪現場的後續處理還是比較糙的,興許是趕時間的緣故,血腳印根本就沒管,消除痕跡的方式就是一盆水潑過去。
但就現場那樣的出血量,兇手的衣服肯定是沾滿了血的。他本人可以在衛生間裏洗澡,換衣服,但換下來的衣服,一天的時間,很難處理幹淨的。
一般人要麽是拋,要麽是焚燒,要麽就用埋的。
但不管哪一樣,都是需要時間的。
白躍群還住在市中心,有的是監控。
所以,他能放置血衣的地方很有限,也許就在酒吧或辦公室。
放映廳監控!
江遠忍不住又將這裏寫了進去。
影院放映廳的監控還是比較重要的,不可能長時間壞掉,恰巧壞在白躍群看電影的時間,概率是很低的,值得查一查。
這麽一番寫下來,江遠的信心又來了,道:“我覺得可以從血衣找起,調一隻警犬過來,在白躍群的酒吧裏搜索。”
黃強民道:“那裏味太重了,而且,大壯調給柳景輝用了,還是用人吧。”
“那就是兩條線,找兇器和血衣,查影院放映廳的監控。”江遠總結起來,然後再問:“要跟雷隊長溝通一下嗎?”
“我跟他聊一下,這會兒,他應該也迴過味來了。”黃強民笑笑,自去安排人手了。
江遠看著自己麵前的筆記,陷入了沉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