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是死在自己房子裏的。
這是一間位於市中心的公寓。麵積並不大,一百多平米的樣子,但有一半是挑空的,裝修的非常豪華,像是電視裏看到的美式豪華公寓一般。
老三的屍體就在挑空層躺著,旁邊是他的現男友的屍體。
血水從挑空層流下來,不止是順著樓梯,而且從挑空層正麵的鏤空的欄杆間隙中流出來。
可以想見,在血水豐裕的短暫時間裏,這間市中心的豪華公寓就好像一間血水滴成的水簾洞一般,由血液組成的瀑布,自挑空層平平的流下來,將房間一分為二。
即使是現在,依然有粘稠的血液,滴滴答答的從挑空層掉下來,或者幹脆自上而下的拉絲。
“真想給買兇宅的人,看一下這鬼魅的場景。”胖子站在門口,仰頭看著滴落的血線,喉嚨裏傳來昨日板麵的味道。
“你家裏人讓你買兇宅了?”瘦現勘是胖子的師父,知道他家裏的情況。
胖子“恩”的一聲,道:“他們覺得說,我反正經常接觸屍體的,住兇宅也沒關係。而且我年輕,陽氣足,住一段時間,兇宅還會變好,賣的時候,說不定還能按照正常房子的價格賣……我堅決不同意,才算了。”
“也不是每個兇宅都這樣。”瘦現勘看著這間血色的水簾洞,同時問:“你為什麽不同意?”
“因為兇宅我也買不起。”胖子說完,問:“咱們從哪開始?”
瘦現勘看向江遠,道:“跟著江法醫打下手吧。”
這邊是清河市前進區的轄區,命案歸前進區的刑警大隊負責。大隊長正是江遠此前見過的雷鑫。
雷鑫之前因為焚屍殺人案,跟江遠合作過,所以,在確定死者的身份,又知道江遠正在做相關的案子,他第一時間就將電話打了過來。
現在,前進區的技術員們,都在掃外圍,二樓的挑空層,特別是屍體,全都放著沒動,等江遠過來處理。
江遠穿戴整齊,跟吳軍一起上樓。
兩人前麵,一個個的透明亞克力的腳凳鋪著,盡可能的避免影響到現場,特別是避免重複踩踏出血腳印來。
四人排成一排,慢慢的走上樓。
兩具男性屍體,**上身,渾身浴血,躺在血泊中。
想到昨天還見過其中一人,胖現勘的嗓子更癢了。
“血腳印都要仔細的拍下來。”江遠先是大略的看了看,就先安排了起來。
吳軍雖然是師父,現在也是明智的退位讓賢了,主動拿起相機,拍攝起來。
命案現場,最重要的固然是屍體,但破案也並不一定是依靠屍體的。
圍繞著屍體的其他信息,某些時候,更容易偵破案件。
對江遠來說,糊滿了現場的血跡,能帶來的信息就太多了,重建犯罪現場什麽的,他都做過多少次了。而有這種技能打底,現場獲得和整理信息的效率就太高了。
就比如最簡單的掃指紋,沒有哪個現場勘查是一寸寸的看過去的。
大麵積的掃指紋,要麽就是用現場勘查燈,啪的照上去,就可以看到很多的指紋。
但這主要也是用在室外的。室內到處都是指紋,伱還得判斷哪些指紋是受害人的,哪些指紋才是有用的指紋。
否則,一個現勘帶迴家幾百個指紋,痕檢不罵娘都不可能的。
更常見的手段,是現場勘查人員,根據現場的情況,分析案件的起始,猜測案件的走向,然後在罪犯可能留下指紋的地方做檢查。
就比如江遠昨天做的那樣。小偷留下指紋的地方,最大概率就是門鎖附近,因為他要脫了手套幹活,然後再擦指紋,這就非常容易出紕漏。至於室內,小偷又重新戴上手套了,找指紋就很沒有意義了。
因此,若能通過重建犯罪現場的方式,確定兇手的作案流程,收集證據就會更簡單更完善。
不過,今天的犯罪現場,江遠感覺都用不上這招。
他一個血腳印,一個血腳印的看過去,心裏很快有了想法。
“兇手年齡25歲,可以放大到28歲左右。實際身高……應該是170左右,體重140斤……”江遠找了兩個條件較好的血腳印,仔細的觀察了一會,直接給出了結論。
清河市最有名的現場勘查就是陳文明,這次卻是沒來。
胖子現勘作為陳文明的下屬,是見識過陳文明做足跡的,但跟江遠的做法一比,他隻覺得江遠像是請神上身了一樣。
做技術員的都知道,有些指標,給的寬一點簡單,想給的窄一點點,那都是需要多因素考慮的。是非常難的。
江遠敢篤定的給出這麽一串結論來,胖勘都有點為他擔心。
倒是吳軍聽慣了江遠出結論的常用詞,問:“實際身高是什麽意思?”
“這就是這個案子比較有特點的地方了。”江遠的手在空中虛化兩下,道:“您看這個鞋印的後半部分,有一點點拖滯的感覺吧。”
“這是什麽?”吳軍問。
胖勘跟著足跡專家混過,脫口而出:“小馬拉大車?”
江遠瞥他一眼,道:“我們一般叫小腳穿大鞋,但是一個意思。”
小腳穿大鞋是相對容易的,有很多分辨點,除了江遠說的拖滯,還有可能形成重跟,或者兩側的虛壓,以及大拇指,小拇指等位置的重心的變化。
總而言之,小腳穿大鞋是非常容易被拆穿的,但凡讀點書,學習一點痕檢知識,或者到監獄裏進修個三五年的,都應該懂得相關知識。相比之下,想要隱藏鞋印,有好更簡單的方法,比如說……
“那這人有點傻啊,是個素人?”胖勘就是學過的,一句話說出重點來。
江遠這時候卻搖搖頭,道:“這人略有點不同。”
“哪裏?”
江遠道:“你看鞋印的外弧邊緣……這個人應該是穿了增高鞋,而且是小腳穿大鞋,我認為應該是成套的。”
吳軍點點頭,記錄了下來,並道:“看屍體,都戳了很多刀,而且用的力氣都很大,到了不必要的程度了,很有可能是情殺……”
“袁語堂應該是雙性戀。也有情敵的可能。”
“同性戀也可以有男性情敵。”
“說的也是。”
“不過,一個殺兩個男人,就算是有鑰匙,趁著兩人睡著進來殺人,難度也是很高的。”江遠盯著地上的血泊看了一會,又道:“到殺袁語堂的時候,他已經醒過來了,這邊的血泊是用水多次衝洗過的,有可能殘留有兇手的血液,你們多擦一點檢材迴去。”
特意衝洗過的血水,隻能掩飾痕跡,不能消弭dna的存在,要想徹底清洗幹淨,得用一些獨特配方的清潔劑。
胖瘦現勘應了一聲,都俯身擦了起來。
江遠繼續盯著四周看了會,又道:“這邊公寓的衛生,應該是請人打掃的,一會讓人問問看,衛生間的毛巾之類的是否有丟失的。”
“你懷疑兇手受傷了,自己用毛巾包紮了?”
“對,枕頭被單之類的也找一下。有可能他滴血到哪裏,就地抽走了一兩樣也有可能。”江遠說著,自己就找了起來。
他嚐試著看,是否能找到不完整的血跡,那肯定就是兇手留下的了。
江遠做到這裏,已經有點輕鬆的感覺了。
眼前的案子,給人的感覺,激情殺人的成分是比較大的。
而激情殺人,如果是一擊致命的還好,這種當麵拿刀捅,而且第一下捅不死,後麵在對方的反抗下強行捅死,又不解氣,還使勁捅十幾刀的,很難做到不留下證據。
這種情況下,要想逃避打擊,隱藏犯罪事實,要麽就得將屍體被發現的時間延長,使得現場的生物物證都自然變質。要麽就是拋屍,再深度清潔現場。
不過,清洗現場本身就是個技術活,拋屍也有被發現的風險,製造的第二現場也不見得就不被發現。
從刑偵的角度來說,激情殺人的案件,普遍難度不是很高。
而激情殺人的參與者,往往也都是不計後果的。所以才叫激情嘛,如果不是衝昏了頭腦,氣氛到了殺人的程度,正常人擁有正常的思維的情況下,根本就不會采取殺人這種方式。
找了一圈,沒看到不完整的血跡,江遠也不氣餒,起身總結道:“目前來看,可以先排查一下,袁語堂的男性情人,或者情敵中,有穿增高鞋,同時穿大碼鞋的男子。”江遠估計了一下,道:“增高以後,這個人應該有180公分左右,鞋號44。”
吳軍隔著欄杆,高喊了一聲:“黃隊長……”
黃強民顛顛的跑了過來,問:“有眉目嗎?”
江遠於是將幾人剛才的判斷,重新複述了一遍給黃強民。
黃強民念叨兩句,立即道:“我現在就讓伍軍豪再過來抓人。”
江遠這才想起來昨天的小偷,忙問:“那賊抓住了嗎?”
“抓住了,正審著呢。老賊了,稍微有點嚼頭。”黃強民說著掏出手機,自己忙活去了。”
(本章完)
這是一間位於市中心的公寓。麵積並不大,一百多平米的樣子,但有一半是挑空的,裝修的非常豪華,像是電視裏看到的美式豪華公寓一般。
老三的屍體就在挑空層躺著,旁邊是他的現男友的屍體。
血水從挑空層流下來,不止是順著樓梯,而且從挑空層正麵的鏤空的欄杆間隙中流出來。
可以想見,在血水豐裕的短暫時間裏,這間市中心的豪華公寓就好像一間血水滴成的水簾洞一般,由血液組成的瀑布,自挑空層平平的流下來,將房間一分為二。
即使是現在,依然有粘稠的血液,滴滴答答的從挑空層掉下來,或者幹脆自上而下的拉絲。
“真想給買兇宅的人,看一下這鬼魅的場景。”胖子站在門口,仰頭看著滴落的血線,喉嚨裏傳來昨日板麵的味道。
“你家裏人讓你買兇宅了?”瘦現勘是胖子的師父,知道他家裏的情況。
胖子“恩”的一聲,道:“他們覺得說,我反正經常接觸屍體的,住兇宅也沒關係。而且我年輕,陽氣足,住一段時間,兇宅還會變好,賣的時候,說不定還能按照正常房子的價格賣……我堅決不同意,才算了。”
“也不是每個兇宅都這樣。”瘦現勘看著這間血色的水簾洞,同時問:“你為什麽不同意?”
“因為兇宅我也買不起。”胖子說完,問:“咱們從哪開始?”
瘦現勘看向江遠,道:“跟著江法醫打下手吧。”
這邊是清河市前進區的轄區,命案歸前進區的刑警大隊負責。大隊長正是江遠此前見過的雷鑫。
雷鑫之前因為焚屍殺人案,跟江遠合作過,所以,在確定死者的身份,又知道江遠正在做相關的案子,他第一時間就將電話打了過來。
現在,前進區的技術員們,都在掃外圍,二樓的挑空層,特別是屍體,全都放著沒動,等江遠過來處理。
江遠穿戴整齊,跟吳軍一起上樓。
兩人前麵,一個個的透明亞克力的腳凳鋪著,盡可能的避免影響到現場,特別是避免重複踩踏出血腳印來。
四人排成一排,慢慢的走上樓。
兩具男性屍體,**上身,渾身浴血,躺在血泊中。
想到昨天還見過其中一人,胖現勘的嗓子更癢了。
“血腳印都要仔細的拍下來。”江遠先是大略的看了看,就先安排了起來。
吳軍雖然是師父,現在也是明智的退位讓賢了,主動拿起相機,拍攝起來。
命案現場,最重要的固然是屍體,但破案也並不一定是依靠屍體的。
圍繞著屍體的其他信息,某些時候,更容易偵破案件。
對江遠來說,糊滿了現場的血跡,能帶來的信息就太多了,重建犯罪現場什麽的,他都做過多少次了。而有這種技能打底,現場獲得和整理信息的效率就太高了。
就比如最簡單的掃指紋,沒有哪個現場勘查是一寸寸的看過去的。
大麵積的掃指紋,要麽就是用現場勘查燈,啪的照上去,就可以看到很多的指紋。
但這主要也是用在室外的。室內到處都是指紋,伱還得判斷哪些指紋是受害人的,哪些指紋才是有用的指紋。
否則,一個現勘帶迴家幾百個指紋,痕檢不罵娘都不可能的。
更常見的手段,是現場勘查人員,根據現場的情況,分析案件的起始,猜測案件的走向,然後在罪犯可能留下指紋的地方做檢查。
就比如江遠昨天做的那樣。小偷留下指紋的地方,最大概率就是門鎖附近,因為他要脫了手套幹活,然後再擦指紋,這就非常容易出紕漏。至於室內,小偷又重新戴上手套了,找指紋就很沒有意義了。
因此,若能通過重建犯罪現場的方式,確定兇手的作案流程,收集證據就會更簡單更完善。
不過,今天的犯罪現場,江遠感覺都用不上這招。
他一個血腳印,一個血腳印的看過去,心裏很快有了想法。
“兇手年齡25歲,可以放大到28歲左右。實際身高……應該是170左右,體重140斤……”江遠找了兩個條件較好的血腳印,仔細的觀察了一會,直接給出了結論。
清河市最有名的現場勘查就是陳文明,這次卻是沒來。
胖子現勘作為陳文明的下屬,是見識過陳文明做足跡的,但跟江遠的做法一比,他隻覺得江遠像是請神上身了一樣。
做技術員的都知道,有些指標,給的寬一點簡單,想給的窄一點點,那都是需要多因素考慮的。是非常難的。
江遠敢篤定的給出這麽一串結論來,胖勘都有點為他擔心。
倒是吳軍聽慣了江遠出結論的常用詞,問:“實際身高是什麽意思?”
“這就是這個案子比較有特點的地方了。”江遠的手在空中虛化兩下,道:“您看這個鞋印的後半部分,有一點點拖滯的感覺吧。”
“這是什麽?”吳軍問。
胖勘跟著足跡專家混過,脫口而出:“小馬拉大車?”
江遠瞥他一眼,道:“我們一般叫小腳穿大鞋,但是一個意思。”
小腳穿大鞋是相對容易的,有很多分辨點,除了江遠說的拖滯,還有可能形成重跟,或者兩側的虛壓,以及大拇指,小拇指等位置的重心的變化。
總而言之,小腳穿大鞋是非常容易被拆穿的,但凡讀點書,學習一點痕檢知識,或者到監獄裏進修個三五年的,都應該懂得相關知識。相比之下,想要隱藏鞋印,有好更簡單的方法,比如說……
“那這人有點傻啊,是個素人?”胖勘就是學過的,一句話說出重點來。
江遠這時候卻搖搖頭,道:“這人略有點不同。”
“哪裏?”
江遠道:“你看鞋印的外弧邊緣……這個人應該是穿了增高鞋,而且是小腳穿大鞋,我認為應該是成套的。”
吳軍點點頭,記錄了下來,並道:“看屍體,都戳了很多刀,而且用的力氣都很大,到了不必要的程度了,很有可能是情殺……”
“袁語堂應該是雙性戀。也有情敵的可能。”
“同性戀也可以有男性情敵。”
“說的也是。”
“不過,一個殺兩個男人,就算是有鑰匙,趁著兩人睡著進來殺人,難度也是很高的。”江遠盯著地上的血泊看了一會,又道:“到殺袁語堂的時候,他已經醒過來了,這邊的血泊是用水多次衝洗過的,有可能殘留有兇手的血液,你們多擦一點檢材迴去。”
特意衝洗過的血水,隻能掩飾痕跡,不能消弭dna的存在,要想徹底清洗幹淨,得用一些獨特配方的清潔劑。
胖瘦現勘應了一聲,都俯身擦了起來。
江遠繼續盯著四周看了會,又道:“這邊公寓的衛生,應該是請人打掃的,一會讓人問問看,衛生間的毛巾之類的是否有丟失的。”
“你懷疑兇手受傷了,自己用毛巾包紮了?”
“對,枕頭被單之類的也找一下。有可能他滴血到哪裏,就地抽走了一兩樣也有可能。”江遠說著,自己就找了起來。
他嚐試著看,是否能找到不完整的血跡,那肯定就是兇手留下的了。
江遠做到這裏,已經有點輕鬆的感覺了。
眼前的案子,給人的感覺,激情殺人的成分是比較大的。
而激情殺人,如果是一擊致命的還好,這種當麵拿刀捅,而且第一下捅不死,後麵在對方的反抗下強行捅死,又不解氣,還使勁捅十幾刀的,很難做到不留下證據。
這種情況下,要想逃避打擊,隱藏犯罪事實,要麽就得將屍體被發現的時間延長,使得現場的生物物證都自然變質。要麽就是拋屍,再深度清潔現場。
不過,清洗現場本身就是個技術活,拋屍也有被發現的風險,製造的第二現場也不見得就不被發現。
從刑偵的角度來說,激情殺人的案件,普遍難度不是很高。
而激情殺人的參與者,往往也都是不計後果的。所以才叫激情嘛,如果不是衝昏了頭腦,氣氛到了殺人的程度,正常人擁有正常的思維的情況下,根本就不會采取殺人這種方式。
找了一圈,沒看到不完整的血跡,江遠也不氣餒,起身總結道:“目前來看,可以先排查一下,袁語堂的男性情人,或者情敵中,有穿增高鞋,同時穿大碼鞋的男子。”江遠估計了一下,道:“增高以後,這個人應該有180公分左右,鞋號44。”
吳軍隔著欄杆,高喊了一聲:“黃隊長……”
黃強民顛顛的跑了過來,問:“有眉目嗎?”
江遠於是將幾人剛才的判斷,重新複述了一遍給黃強民。
黃強民念叨兩句,立即道:“我現在就讓伍軍豪再過來抓人。”
江遠這才想起來昨天的小偷,忙問:“那賊抓住了嗎?”
“抓住了,正審著呢。老賊了,稍微有點嚼頭。”黃強民說著掏出手機,自己忙活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