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燁和張萱聽到林暉可以迴省隊去國家隊,都為他高興。
蕭燁提議為林暉喝酒慶祝。勉強喝第一杯酒後,張友良因為還有事情要處理,急著先離開了。
房間忽然氣氛緩和很多,有一個家長在場,作為小輩,自然都有些拘謹。
直到門被打開關門的一刹那,“林暉哥,你馬上就要迴去了,我真的有點舍不得你。”蕭燁說話語氣有點悲,但是內心是真的為林暉開心。拿起手中的高腳酒杯,輕輕的搖了搖,聞了一下,抿了抿杯中的酒,低著頭看著桌子中的一處默默的盯著。
“我也是!林暉哥”張萱從她和父親見麵的那刻起,她就知道了這個消息,她多希望能和林暉多待一會,她知道她不能。她隻能默默的支持她,為她加油!
林暉從來沒有想到,這個世界上他還可以遇到朋友,他一直以為是孤軍奮戰,沒想到還有蕭燁,張萱,喜歡他的球。喜歡和他做朋友,還一直支持她,幫助他。他心裏有一股股暖流湧入心中。
如果他真到了國家隊,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喜歡他,認識他,為了支持他的人,他一定要打好球。更不會把在一直幫助他的蕭燁和張萱忘記。
“放心把!你們永遠是我的朋友,我會邀請你們來參加看比賽的!”
林暉在省隊的時候,都很忙,除了打比賽,剩下的時間都是在練習,屬於他的時間也就所剩無幾。
他能做的,最大力所能及的事就是邀請他們參加觀看比賽。
對於現場觀看比賽,不是任何人都有資格的,一聽到打比賽的時候可以去現場觀看,蕭燁低沉的心情忽然間開朗起來“我一定會去的,會在現場為你加油的!”
蕭燁年級比林暉小一歲,但是比較孩子氣,愛玩!一聽說林暉是乒乓球運動員,如同見到英雄一樣的崇拜著他,他知道,他哪裏有那麽優秀,就是一心想著打球,打好球為省隊爭光。
或許在蕭燁和張萱心裏,他打的一手好球,就是他們的榜樣。
朋友是上輩子的緣分,才有今生相遇的機會,是上萬,也或許是上百萬分之一的機會,認識就是緣分,誌同道合填上緣上加緣,林暉很珍惜這份來之不易的緣分。所以他更不能辜負他們,有他們這樣兩位朋友支持他,他就會有動力。
他真是非常的慶幸這個世界上有他們這樣的朋友,認識的時間不在於有多久,能談的來,認識一天仿佛就和認識了一個世紀。“來我們一起幹一杯!”林暉拿著酒杯站了起來。
“幹杯!”
蕭燁看著林暉舉起酒杯,他可以跟身邊的朋友炫耀,他認識打敗世界冠軍的孔林暉,還和他吃過飯,就這件事情就可以讓他在台球廳炫耀一年的。
一旁的張萱眉頭緊蹙,後來不知道想到什麽微笑的露出兩顆小虎牙。
她非常舍不得和林暉就要分開了,後來想到她喜歡的不就是那個在賽場上馳騁風雲的樣子嗎。想到可以看到林暉再次迴到場上大展身手,不由的把酒杯舉起一飲而下。
整個房間裏彌漫著淡淡的酒香味,時不時傳來幾個人開心的笑聲。
他們多希望時間可以慢點,讓他們多聊聊,可是不知不覺中,時間已經不早了,雖然意猶未盡,有很多很多的話要說。但他們還是走出一品閣。
在走到一品閣的門口時,林暉看到一個身影很像建華。
他走在前,張萱和蕭燁再後麵跟著。走到近處看,果然是建華。
“建華你怎麽在這?”林暉看著建華像是等什麽人,很著急,趕緊上去問問。
在省隊建華和林暉就像兄弟一樣,對於他的離開沒有告訴建華都有點慚愧。
“教練派我來找你,他們又不讓我進去,我隻能在這裏等你。”建華把身體蜷縮在衣服裏,180的個子和林暉差不多高。
春風倚棹闔閭城,吉林春寒陰複晴這是這個季節最真實的寫照,但是林暉心裏有一股的熱血在奔騰。不僅僅張萱爸爸,就連教練都讓他迴省隊,還派人來叫他。
一路上建華告訴他,害怕他脾氣執拗,不肯迴去,所以特地來叫他迴去。
林暉也沒有地方去,即使蕭燁肯收留他,他的心還是一心在球上。安排好張萱和蕭燁就和建華一起迴到隊裏。
他和張萱,蕭燁相處的時間很短暫,看到他們不舍得樣子,林暉心中燃起了熊熊烈火。
奪冠軍,爭奪金牌就是他唯一能做的事。
建華還告訴林暉,經過省隊調查,是王小龍告的密。
“王小龍?他不是在醫院裏嗎?怎麽會告密?”一提到王小龍林暉簡直不敢相信,他平時和他並沒有過多的接觸,怎麽就會被他告密。一臉狐疑2得盯著建華。
“實際上王小龍那天也沒有在現場,他聽別人說的,主要原因是在於他生病沒有上場,你卻在這個時候打敗了世界冠軍,給誰誰能不眼紅,既然這件事已經查清楚了,你也不要太在意了,畢竟許昕是一個女孩子不是?!”
林暉這下可算是明白了,建華給他分析的也很透徹,這件事再追究下去沒有任何的意義,不僅對他,對許昕也不好,更何況他現在沒有進國家隊就給他編排事情,這要是進了國家隊背後還不知道要幹什麽。
這個世界上有好人就有壞人,他從省隊的圖書館中看到一句話:從自己身上找問題,一想就通了,從別人身上找原因,一想就瘋了。
王小龍之所以這樣對他就是因為嫉妒他得了第一名,他不想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得第一名打敗世界冠軍的。
少傑也和世界冠軍交過手,在省隊的基礎功有多紮實,參加了無數大大小小的比賽卻失敗在許誌浩手裏。
林暉之所以能贏他拚的就是一股勁,他認為自己去拚搏才能可能贏。在打許誌浩的那場球中他成功了,成為了眾目睽睽下的焦點,沒想到焦點背後總有一些羨慕的人出現。
蕭燁提議為林暉喝酒慶祝。勉強喝第一杯酒後,張友良因為還有事情要處理,急著先離開了。
房間忽然氣氛緩和很多,有一個家長在場,作為小輩,自然都有些拘謹。
直到門被打開關門的一刹那,“林暉哥,你馬上就要迴去了,我真的有點舍不得你。”蕭燁說話語氣有點悲,但是內心是真的為林暉開心。拿起手中的高腳酒杯,輕輕的搖了搖,聞了一下,抿了抿杯中的酒,低著頭看著桌子中的一處默默的盯著。
“我也是!林暉哥”張萱從她和父親見麵的那刻起,她就知道了這個消息,她多希望能和林暉多待一會,她知道她不能。她隻能默默的支持她,為她加油!
林暉從來沒有想到,這個世界上他還可以遇到朋友,他一直以為是孤軍奮戰,沒想到還有蕭燁,張萱,喜歡他的球。喜歡和他做朋友,還一直支持她,幫助他。他心裏有一股股暖流湧入心中。
如果他真到了國家隊,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喜歡他,認識他,為了支持他的人,他一定要打好球。更不會把在一直幫助他的蕭燁和張萱忘記。
“放心把!你們永遠是我的朋友,我會邀請你們來參加看比賽的!”
林暉在省隊的時候,都很忙,除了打比賽,剩下的時間都是在練習,屬於他的時間也就所剩無幾。
他能做的,最大力所能及的事就是邀請他們參加觀看比賽。
對於現場觀看比賽,不是任何人都有資格的,一聽到打比賽的時候可以去現場觀看,蕭燁低沉的心情忽然間開朗起來“我一定會去的,會在現場為你加油的!”
蕭燁年級比林暉小一歲,但是比較孩子氣,愛玩!一聽說林暉是乒乓球運動員,如同見到英雄一樣的崇拜著他,他知道,他哪裏有那麽優秀,就是一心想著打球,打好球為省隊爭光。
或許在蕭燁和張萱心裏,他打的一手好球,就是他們的榜樣。
朋友是上輩子的緣分,才有今生相遇的機會,是上萬,也或許是上百萬分之一的機會,認識就是緣分,誌同道合填上緣上加緣,林暉很珍惜這份來之不易的緣分。所以他更不能辜負他們,有他們這樣兩位朋友支持他,他就會有動力。
他真是非常的慶幸這個世界上有他們這樣的朋友,認識的時間不在於有多久,能談的來,認識一天仿佛就和認識了一個世紀。“來我們一起幹一杯!”林暉拿著酒杯站了起來。
“幹杯!”
蕭燁看著林暉舉起酒杯,他可以跟身邊的朋友炫耀,他認識打敗世界冠軍的孔林暉,還和他吃過飯,就這件事情就可以讓他在台球廳炫耀一年的。
一旁的張萱眉頭緊蹙,後來不知道想到什麽微笑的露出兩顆小虎牙。
她非常舍不得和林暉就要分開了,後來想到她喜歡的不就是那個在賽場上馳騁風雲的樣子嗎。想到可以看到林暉再次迴到場上大展身手,不由的把酒杯舉起一飲而下。
整個房間裏彌漫著淡淡的酒香味,時不時傳來幾個人開心的笑聲。
他們多希望時間可以慢點,讓他們多聊聊,可是不知不覺中,時間已經不早了,雖然意猶未盡,有很多很多的話要說。但他們還是走出一品閣。
在走到一品閣的門口時,林暉看到一個身影很像建華。
他走在前,張萱和蕭燁再後麵跟著。走到近處看,果然是建華。
“建華你怎麽在這?”林暉看著建華像是等什麽人,很著急,趕緊上去問問。
在省隊建華和林暉就像兄弟一樣,對於他的離開沒有告訴建華都有點慚愧。
“教練派我來找你,他們又不讓我進去,我隻能在這裏等你。”建華把身體蜷縮在衣服裏,180的個子和林暉差不多高。
春風倚棹闔閭城,吉林春寒陰複晴這是這個季節最真實的寫照,但是林暉心裏有一股的熱血在奔騰。不僅僅張萱爸爸,就連教練都讓他迴省隊,還派人來叫他。
一路上建華告訴他,害怕他脾氣執拗,不肯迴去,所以特地來叫他迴去。
林暉也沒有地方去,即使蕭燁肯收留他,他的心還是一心在球上。安排好張萱和蕭燁就和建華一起迴到隊裏。
他和張萱,蕭燁相處的時間很短暫,看到他們不舍得樣子,林暉心中燃起了熊熊烈火。
奪冠軍,爭奪金牌就是他唯一能做的事。
建華還告訴林暉,經過省隊調查,是王小龍告的密。
“王小龍?他不是在醫院裏嗎?怎麽會告密?”一提到王小龍林暉簡直不敢相信,他平時和他並沒有過多的接觸,怎麽就會被他告密。一臉狐疑2得盯著建華。
“實際上王小龍那天也沒有在現場,他聽別人說的,主要原因是在於他生病沒有上場,你卻在這個時候打敗了世界冠軍,給誰誰能不眼紅,既然這件事已經查清楚了,你也不要太在意了,畢竟許昕是一個女孩子不是?!”
林暉這下可算是明白了,建華給他分析的也很透徹,這件事再追究下去沒有任何的意義,不僅對他,對許昕也不好,更何況他現在沒有進國家隊就給他編排事情,這要是進了國家隊背後還不知道要幹什麽。
這個世界上有好人就有壞人,他從省隊的圖書館中看到一句話:從自己身上找問題,一想就通了,從別人身上找原因,一想就瘋了。
王小龍之所以這樣對他就是因為嫉妒他得了第一名,他不想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得第一名打敗世界冠軍的。
少傑也和世界冠軍交過手,在省隊的基礎功有多紮實,參加了無數大大小小的比賽卻失敗在許誌浩手裏。
林暉之所以能贏他拚的就是一股勁,他認為自己去拚搏才能可能贏。在打許誌浩的那場球中他成功了,成為了眾目睽睽下的焦點,沒想到焦點背後總有一些羨慕的人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