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5.第345章 提利昂
冰與火之歌(全五卷) 作者:(美)喬治·R.R.馬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提利昂麵前的羊皮紙堆得小山一樣高,他看著它們長歎一聲。“我很清楚大夥兒應該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做團長的不能厚此薄彼。可弟兄們的友愛在哪裏?信任又在哪裏?不是都說戰友啊戰友,是最親愛的弟兄,隻有在並肩浴血的戰鬥生涯中才能培養出如此深情厚誼麽?”
“你還沒入團呢。”棕人本·普棱說。
“你簽完這些就算交了投名狀了。”墨水瓶削著鵝毛筆。
“狡詐的”卡斯帕羅則拍了拍劍柄,“想先見血的話,老子倒樂意滿足你。”
“你真貼心,”提利昂幹巴巴地應道,“謝了。”
墨水瓶把羊皮紙鋪到提利昂麵前,筆遞到他手中。“墨水在這裏,古瓦蘭提斯的墨水,跟學士墨汁一樣經久耐用。你在每張紙上簽好名字給我,剩下的我來處理。”
提利昂朝他苦笑。“我能先讀再簽嗎?”
“想讀就讀,沒人攔你。不過這些紙上全是一樣的內容,隻有最底下幾張不同。你先把上麵的簽完吧。”
噢,最後幾張是大賬單?絕大多數人加入傭兵團無須支付門票,但他身價不同。他在墨水瓶裏蘸了蘸鵝毛筆,手懸停在羊皮紙上。他抬起頭:“我該簽耶羅呢還是胡戈·希山?”
棕人本眼角的皺紋一緊。“我該把你扔還給亞讚的繼承人呢還是直接砍你腦袋?”
侏儒哈哈大笑,在羊皮紙上簽下名字:蘭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簽完後他將紙遞給候在左手的墨水瓶,並趁此機會撚了撚羊皮紙堆的厚度。“一共有……五十張?六十張?我記得次子團有五百名戰士。”
“本團現有五百一十三名團員,”墨水瓶宣稱,“等你加入名冊,就是五百一十四名。”
“也即是十人裏才一人有憑據嘍?不太公平啊。我還以為本團跟其他自由傭兵團一樣是大夥兒平分收益呢。”他簽下另一張羊皮紙。
棕人本咧嘴一笑:“分是要分,但不是平分。這點次子團跟貴族家庭沒區別……”
“……正如貴族家庭也要提防貪婪的遠房親戚。”提利昂又簽了一張,然後把脆弱的羊皮紙遞給財務官。“那些討厭的親戚統統被我老爸關在凱岩城深處的地牢裏。”他把鵝毛筆插進墨水瓶。蘭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他走筆如飛。每張憑據承諾支付其持有者一百枚金龍幣。我這算是越簽越窮吧……至少是損失了一部分想象中的財產,現在的我反正與乞丐無異。總有一天我要實踐這些承諾。但不是今天。他吹幹墨水,將羊皮紙交給財務官,然後繼續簽。繼續簽。繼續簽。繼續簽。“我聲明,這麽幹很傷我的心,”他邊簽邊說,“在維斯特洛,我們蘭尼斯特一諾千金。”
墨水瓶聳聳肩,“這不是維斯特洛。在狹海這邊,我們隻要白紙黑字的憑據。”羊皮紙交到他手裏,他會先把細沙撒在簽名上,吸幹墨水,再抖掉沙子,將紙放到一旁,“俗話說……口說無憑,對吧?”
“我們蘭尼斯特信奉的可不是這句話,”提利昂又簽好一份。又一份。他開始掌握節奏了。“我們說:蘭尼斯特有債必還。”
普棱又笑了。“沒錯,但傭兵的承諾就不值錢了。”
好比你自己?提利昂心想,我真該為此感謝諸神。“可是,我在寫進名冊之前,還不是傭兵呢。”
“你很快就能入團,”棕人本承諾,“把憑據寫完就行。”
“我已是下筆如有神了啦。”他真想哈哈大笑,但這無疑會破壞遊戲氣氛。既然普棱玩得挺得意,那麽提利昂哄他開心就對了。就讓他以為自己折服了我、把我幹得很爽吧,我可是用紙上的金龍收買到真刀實劍。隻要能迴到維斯特洛,奪迴屬於自己的權力,屆時凱岩城的金子他提利昂想怎麽花就怎麽花;如若失敗,他難逃一死,這些憑據就算是送給戰友們擦屁股了。或許有幾個傻瓜會拿著廢紙上君臨找他親愛的老姐討債。我寧願變成草席上的蟑螂,欣賞這一幕好戲。
羊皮紙堆簽完一半,紙上內容起了些微妙變化。一百金龍的憑據是給軍士的,下麵的紙上猛然加碼十倍,達到一千金龍。他搖頭笑笑,繼續簽名。繼續簽。繼續簽。“對了,”他邊寫邊問,“我在團裏幹啥?”
“你太醜,當不了巴卡約的跟班,”卡斯帕羅道,“還是當箭靶比較合適。”
“你果然一針見血啊,”提利昂不理會對方赤裸裸的譏刺,“某個比你更狡詐的人給我總結過,‘小矮人舉個大盾牌,教他們的弓箭手頭痛死’。”
“你跟墨水瓶共事。”棕人本·普棱囑咐。
“你為墨水瓶幹活,”墨水瓶強調,“整理書籍,清點財產,抄寫合約和信件。”
“求之不得,”提利昂說,“我喜歡書。”
“反正是廢物一個,”卡斯帕羅嗤笑道,“瞧你這屌樣,能上場打嗎?”
“我管理過凱岩城的所有陰溝喲。”提利昂不動聲色地說,“有的下水道堵了好多年,卻被我一手疏通,真是興邦利國的壯舉。”他再度蘸了墨水。還剩十幾張憑據。“或許你該把管理營妓的擔子交給我,讓我好好疏通弟兄們的需求,你說對吧?”
這笑話沒逗樂棕人本。“不準你碰妓女,”他警告,“她們很多都有病,而且個個多嘴多舌。雖然你不是第一個加入本團的逃跑奴隸,但我們也沒必要把這事大事宣揚。我不想讓人看見你,可能的話,你得全天待在帳篷裏,拉屎就找桶子解決。廁所邊耳目眾多,難保沒有意外發生。還有,未經我允許,絕不能離開營地。我們固然會把你塞進侍從的盔甲,扮成喬拉的跟班,但明眼人一眼就能戳穿。等拿下彌林城、返迴維斯特洛之後,你愛怎麽炫耀你的金紅服飾都隨便,但現在……”
“……但現在我隻能一聲不吭地悶在石頭底下。我保證會乖乖聽話。”蘭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他用花體字簽下。隻剩三張憑據,前兩張並非易碎的羊皮紙,卻是上等牛皮紙,紙上還特意寫明了受益人的名字。狡詐的卡斯帕羅要價一萬金龍,墨水瓶也是這個數——他真名提貝羅·伊斯昂。“提貝羅?”提利昂道,“聽起來幾乎是個蘭尼斯特哦。你是我失散多年的表兄嗎?”
“或許吧。身為財務官,至少我做到了有債必還。快簽。”
他簽下這兩張憑據。
棕人本的憑據在最後,文字鏤刻在厚厚的羊皮卷軸上。十萬金龍、五十皮最豐饒的土地、一座城堡和相應的伯爵身份。好哇,這個普棱可真不簡單。提利昂撓了撓傷疤,思考自己該不該故意抗議。當你有求於人時,作大爺的總想看你哀告幾句,跺腳罵娘,說什麽這是打劫啦,簽了就是辱沒家門啦等等,直到最後在逼迫下勉強就範。但他今天已受夠了這場遊戲,於是咧嘴一笑,利落地簽好名交給棕人本。“你的命根子就跟故事裏說的一樣長,”他道,“真把我給幹翻了,普棱大人。”
棕人本吹幹簽名。“樂意之至,小惡魔。現在你將正式入團,墨水瓶,取名冊。”
名冊是一本用鐵扣固定、皮革封麵的大書,大到能用來當晚餐盤子。名冊裏裝訂了許多厚木板,木板上密密麻麻寫滿一百多年來列位傭兵的姓名及相應日期。“次子團是最古老的自由傭兵團之一,”墨水瓶邊翻頁邊解說,“這已是第四本名冊。每一位團員在名冊上都有記載,關於他們的姓名,何時加入,在哪裏戰鬥過,在團裏服役了多久,怎麽死的——統統有案可查。名冊裏不乏名人,其中好些正來自你們七大王國。伊葛·河文曾在團中服役一年,之後才脫團創建黃金團,人們叫他‘寒鐵’。明焰王子伊利昂·坦格利安是次子團團員,野狼羅德利克·史塔克也是。不,不用這種墨水,這兒,用這個。”他拔掉一個新墨水瓶的瓶塞,把瓶子放到桌上。
提利昂豎起腦袋:“紅墨水?”
“本團傳統。”墨水瓶解釋,“過去新人入團還得寫血書呢,不過我們沒那麽迂腐,畢竟鮮血比不上好墨水。”
“我們蘭尼斯特尊重傳統。把你的刀子給我。”
墨水瓶抬起一邊眉毛,接著聳聳肩,從鞘中抽出匕首,刀柄在前遞給侏儒。依然會痛,賽學士,謝謝你的提醒。提利昂邊想邊用刀子割破拇指,擠出一大滴血滴入墨水瓶,然後放下匕首提起一支沒用過的鵝毛筆,潦草而果斷地寫出幾個大字:凱岩城公爵提利昂·蘭尼斯特。他的簽名比上頭喬拉·莫爾蒙的簽名張揚得多。
萬事俱備。侏儒坐迴行軍折凳上。“還要我做什麽?需要我發個誓嗎?還是要我殺個嬰兒?或者吸團長的老二?”
“想吸誰的你自便,”墨水瓶取迴名冊,用細沙擦幹簽名,“本來在名冊上簽下大名就算履行完入團手續,但新團員玩點新花樣,咱們也不便阻攔。歡迎您加入次子團,提利昂公爵。”
提利昂公爵。侏儒喜歡這新頭銜。次子團雖無黃金團的赫赫聲名,但幾世紀來仍可謂戰功標榜。“團裏還有其他老爺嗎?”
“都是些沒領地的老爺,”棕人本道,“跟你一樣,小惡魔。”
提利昂跳下凳子。“我以前的兄弟太讓我失望了,希望我的新兄弟們能跟我團結友愛、共同進步。我現在可以去取武器和盔甲了嗎?”
“是不是還得給你找頭豬騎?”卡斯帕羅問。
“我真是孤陋寡聞,竟不知尊夫人在隨團慰安。”提利昂道,“好意心領嘍,我覺得還是騎馬比較方便。”
刺客漲紅了臉,墨水瓶縱聲大笑,連棕人本也忍俊不禁。“墨水瓶,帶他去武器車,選套‘傭兵裝’。女孩也帶去,給她搞頂頭盔,配上鎖甲啥的,說不定別人會把她當男孩。”
“提利昂公爵,請隨我來,”墨水瓶為他拉開帳門,他蹣跚著走出去,“我叫拐騙帶你去貨車邊。叫上你的女人跟拐騙在廚帳外碰頭。”
“她不是我女人。或許該你去找她。她隻知道睡,不睡就朝我怒目而視。”
“你教訓她狠一點、操她猛一點,就沒這些煩惱了。”財務官熱心地建議,“算了,帶不帶她隨你便,拐騙也不在乎。你穿好盔甲再來找我,我教你管理賬目。”
“好的。”
提利昂在他倆共享的帳篷的角落找到分妮。她蜷在鋪了薄薄一層稻草的小床上睡覺,蓋著髒汙的鋪蓋。他用靴尖捅捅她,她翻過身,朝他眨眨眼,打著嗬欠問:“胡戈?什麽事啊?”
“我們再談談,好嗎?”她今天的態度好過平日裏悶悶不樂的沉默。她恨我拋棄了狗和豬。我讓咱倆獲得自由,卻沒得到應有的感激。“你這麽睡下去,就要睡過整場戰爭了。”
“我傷透了心,”她又打個嗬欠,“而且我累了,累死了。”
累了還是病了?提利昂在她的小床邊跪下。“你臉色不好。”他說著伸手摸她額頭。帳內太熱,還是她發燒了?這個問題他問不出口。次子團這幫亡命徒對蒼白母馬也是避之唯恐不及。假如他們斷定分妮有病,那不管是什麽病,都會毫不遲疑地把她丟出營外。他們甚至可能把我們交還給亞讚的繼承人,我簽得手發麻的那些憑據屆時起不了半點作用。“我在他們的名冊上簽了名,並遵照傳統,以鮮血寫就。我現在是次子團團員了。”
分妮坐起來,揉揉惺忪睡眼。“那我怎麽辦?我也得簽名嗎?”
“我想不必。有的自由傭兵團會吸納女人,可是……好吧,他們團畢竟不叫次女團。”
“是我們團,”她糾正他,“你加入了次子團,就該說我們團。有人找到美女豬了嗎?墨水瓶說他正派人去找。還有嘎吱,有嘎吱的消息沒?”
如果卡斯帕羅的話能信,確實有它的消息。普棱身邊這位自詡狡詐的團副說有三個淵凱捕奴人在營地四處搜查,找一對逃跑的侏儒,捕奴人舉著的長矛上插了一隻狗頭。想哄分妮起床,這樣的消息還是守口如瓶的好。“暫時沒消息。”他撒謊,“快起來吧,找件盔甲給你穿。”
她警惕地看了他一眼。“穿盔甲?做什麽?”
“我家老教頭說‘千萬別裸著上戰場’,我把這句當作金玉良言。再說,我現在是傭兵了,沒裝備當什麽兵?”她還是沒起床的意思。提利昂幹脆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拖下床,再將一堆衣服丟到她臉上。“穿上,套好兜帽鬥篷,把頭低著。如果碰巧撞上捕奴人,我們就裝成是一對孩童。”
兩個侏儒披著兜帽鬥篷現身時,拐騙正在廚帳外嚼酸草葉。“聽說你兩位要入團當兵,”軍士道,“彌林人不嚇得尿褲子才怪。你兩位殺過人嗎?”
“我殺過,”提利昂搶答道,“我殺他們就像拍蒼蠅一樣。”
“用什麽拍?”
“哦,斧頭、匕首,不過我最最拿手的是十字弓。”
拐騙用他的鉤子撓了撓短胡須。“用十字弓,真是個壞蛋。敢問你用十字弓殺了幾個人?”
“九個。”父親一個人至少可以當九個吧。你瞧:凱岩城公爵。西境守護。蘭尼斯港之盾。國王之手。丈夫。兄弟。父親。父親。父親。
“九個。”拐騙哼了一聲,吐出一大口鮮紅唾沫。或許他瞄準的是提利昂的膝蓋,不過射偏了,噴在了侏儒雙腿之間——但總之明確表達了他對“九個”的看法。軍士的手指被酸草葉汁染成斑駁的紅色,他又撕了兩片葉子丟進嘴裏,吹聲口哨。“凱姆!你這把該死的夜壺,給我滾過來!”凱姆跑步過來,“帶公爵夫婦去貨車邊找錘子,搞兩套傭兵裝。”
“錘子多半醉了。”凱姆小心翼翼地提示。
“那就尿他臉上,把他弄醒。”拐騙轉向提利昂和分妮。“我們沒有讓天殺的侏儒入團的先例,但團裏男孩不少,要麽是婊子生的野種,要麽是背井離鄉外出冒險的小傻瓜,還有跟班、侍從之類。他們穿的狗屎也許能給猴子穿。他們穿著狗屎去送死,但你兩位殺人如麻的小崽子不怕討這點晦氣,對不對?九個?操。”他搖頭走開。
次子團的公用盔甲裝在六輛大車裏,停在營地中央。凱姆當先帶路,他像揮拐杖一樣揮著手裏的長矛。“君臨的小子為何來海外當差呢?”提利昂問他。
那小子警惕地看了他一眼。“誰說我是君臨人?”
“沒人說。”你吐出的每個詞都散發著跳蚤窩的臭味。“是你太聰明,藏都藏不住,大家都說君臨人腦筋最靈光。”
他似乎很驚訝。“誰說的?”
“大家說的。”自然是我說的。
“什麽時候說的?”
顯然是我剛才編的。“代代相傳咧,”他撒謊,“連我老爸都常念叨。你認識泰溫公爵吧,凱姆?”
“他是首相大人,有一迴我見他騎馬上山,他的士兵披著紅披風、頭盔上有小獅子。我喜歡那種頭盔。”他嘴巴一抿。“但我不喜歡首相大人。他不僅洗劫過都城,還在黑水河上讓我們吃了大敗仗。”
“你在場?”
“我在史坦尼斯那邊。泰溫公爵跟隨藍禮的幽靈,從側翼突襲我們。我扔下長矛就跑,誰知跑到船邊那天殺的騎士卻朝我吼:‘你的長矛呢,孩子?我沒有空位給懦夫。’說完他們就把我拋棄了,還拋棄了其他幾千名士兵。後來我聽說你爹要把俘虜送去長城繼續找史坦尼斯的麻煩,便逃過狹海,加入了次子團。”
“你可曾想念君臨?”
“有一點。我念著一個男孩,他……他是我朋友。我還想我哥肯內特,可他在船橋上戰死了。”
“那天有很多好漢死去。”提利昂的傷疤癢得厲害,他用指甲撓了撓。
“我還想念君臨的食物。”凱姆憧憬地說。
“你老媽會做飯?”
“耗子都不吃她做的飯。我說的是食堂,天下什麽比得上褐湯美味啊?湯熬濃了,勺子插進去都不倒,裏麵啥玩意都有。你喝過褐湯沒,半人?”
“喝過一兩次。其實該說那是歌手湯。”
“為啥?”
“喝下去心情愉快,讓人想唱歌唄。”
凱姆已經喜歡上這種湯了。“歌手湯啊,等我迴到跳蚤窩,一定讓他們盛一碗。你想念什麽,侏儒?”
我想念詹姆,提利昂心想,想念雪伊,想念泰莎,想念我老婆,那個與我形同陌路的老婆。“我嘛,無非是想喝酒、嫖妓、發財嘍,”他迴答。“發財最可靠,有錢就有酒有女人。”還能買把利劍,讓你凱姆為我使。
“傳說凱岩城裏連夜壺都是十足真金,沒錯吧?”凱姆好奇地問。
“你這人,不要別人說風就是雨。尤其說到蘭尼斯特家族,更要多長個心眼。”
“都說蘭尼斯特家的人是毒蛇。”
“毒蛇?”提利昂笑了,“他們聽見的大概是我父親大人在墳墓裏的爬行聲吧。我們是獅子,至少我們如此堅持。請記住,無論踩中毒蛇尾巴還是獅子尾巴都是死路一條,凱姆。”
說話間他們已走到存兵器的地方。傳說中的錘子原來是個左臂有右臂兩倍粗的大壯漢。“他成天喝得醉醺醺,”凱姆透漏,“棕人本忍著他,但總有一天我們會招到真正的武器師傅。”錘子的學徒是個精瘦的紅發少年,名叫釘子。錘子和釘子,絕配,提利昂饒有興味地想。他們來到鍛爐前,錘子剛醉倒,一如凱姆預測的,釘子允許兩名侏儒爬到貨車上自行挑選。“基本都是廢鐵,”他提醒他們,“看中什麽拿就行。”
曲木和硬皮製成的車篷下,堆滿舊盔甲和舊武器。提利昂看得直歎氣,憶起了凱岩城下蘭尼斯特家的兵器庫裏一排排亮堂堂的刀劍矛戟。“這下有得挑了。”他宣布。
“認真挑,還是有些實在家什,”一個深沉的聲音叫道,“雖然不好看,但能派上用場。”
大個子騎士從另一輛貨車跳下,全身傭兵裝。他左右兩邊的護脛甲不對稱,護喉鏽跡斑斑,前臂甲鑲嵌了過於豔俗的烏銀花朵。他右手戴龍蝦鐵拳套,左手卻戴了無指套的鎖甲手套。他硬擠進去的那副胸甲有兩個乳頭,乳頭還穿了鐵環。他的全盔頂部有對公羊角,其中一隻角斷了。
喬拉·莫爾蒙摘下頭盔,露出飽經摧殘的麵孔。他已不是我們從亞讚的籠子裏救出的可憐蟲了,現在的他看起來每一寸都像傭兵。他臉上已基本消腫,瘀傷也大好,總算又有了人樣……但跟從前的莫爾蒙不同,這個人下半輩子都得與右臉上奴隸販子烙下的惡魔麵具——表示他是個危險又不聽話的奴隸——為伴。喬拉爵士本不俊朗,這下臉龐更是嚇人。
提利昂咧嘴一笑:“我隻消比你好看,就滿足了。”他轉向分妮,“你去那輛車找,我繼續找這輛。”
“我們兩個一起找要快些啊。”她挖出一頂生鏽的鐵半盔,咯咯笑著扣頭上,“你瞧,我威風嗎?”
你像個倒扣盆子的小醜。“這是半盔,你得弄頂全盔。”他找到一頂,便把半盔扔了。
“全盔太重了,”分妮的抱怨聲在鐵盔裏空洞地迴響,“我什麽都看不見。”她把全盔摘下來扔掉,“半盔有什麽不好嘛?”
“它護不住臉。”提利昂捏了捏她的鼻子,“我喜歡你的鼻子,請你愛護它。”
她睜大眼睛。“你喜歡我的鼻子嗎?”
噢,七神救命。提利昂轉身穿過堆得老高的廢舊盔甲,朝車尾艱難跋涉。
“我其他的部分你也喜歡嗎?”
也許她希望說得興高采烈,可惜在他耳中聽來卻很悲哀。“你所有的部分我都喜歡,”提利昂說,希望就此終止這個話題,“但我更喜歡自己。”
“我們要盔甲來做什麽?我們演演戲,假裝打就好啊。”
“你很有表演天賦。”提利昂檢查著一件滿是窟窿的沉重鏈甲衫。衫上破洞數不勝數,簡直像蛾子咬的。哪種蛾子會咬鋼鐵呢?“但裝死隻是活命的一種方法,穿上好盔甲才更保險。”恐怕這裏沒有好盔甲。綠叉河之戰時,他從萊佛德伯爵的輜重車輛上拚湊了一套全身鎧,戴著有根尖刺的水桶大盔,看起來活像扣了隻潲水桶上戰場。傭兵裝比那個更糟,不僅陳舊、不成套,還到處是碎片、裂口和凹痕。那是血還是鏽啊?他嗅了嗅,沒法確定。
“這裏有把十字弓。”分妮指給她看。
提利昂瞥了一眼。“這把是蹬盤的,需要用腳來上弦,而我的腳太短了。我用曲柄手控的比較合適。”說實話,他也不想要十字弓,畢竟裝填太慢。即使他蹲在廁所邊,等著敵人來解手,失手的概率也挺大。
於是他找了把流星錘,但揮揮就放棄了。太沉。接下來他又淘汰了一把戰錘(太長)、一把釘頭杖(仍然太沉)和六七把長劍,最後看中一把三棱刃的匕首,模樣很陰毒。“我用這個。”他宣布。匕首刀刃上略有鏽斑,更添了陰毒意味。他又找到一具木頭和皮革做的鞘,把匕首收好。
“小劍配小人兒?”分妮開他的玩笑。
“不,這是大個子用的匕首,”提利昂拿了一把老舊的長劍給她,“這才是劍。你試試。”
分妮接過去,一使就皺緊眉頭。“太重了。”
“鋼鐵當然比木頭重,但活人的頭不是甜瓜,你得用真家夥砍。”他從她手中拿過劍,仔細檢查了一下,“便宜貨,還有豁口,這裏,看見沒?我收迴剛才的話,砍頭得換把劍。”
“我不要砍什麽頭。”
“你也砍不著頭。你對準膝蓋下麵砍,目標是小腿、腳窩、腳踝……剁掉腳,巨人也得倒下;而等他倒下,也就沒什麽可怕了。”
分妮看起來快哭了,“昨晚我夢見我哥活得好端端的,我倆騎著美女豬和嘎吱給大老爺比武,大家朝我們拋玫瑰花呢。好開心好開心……”
提利昂扇了她一巴掌。
他下手很輕,隻不過手腕一翻,沒使上力,甚至沒在她臉上留下痕跡。但她還是眼淚汪汪。
“想做夢就滾迴去睡覺。”他告訴她,“隻不過等你醒來,你會發現自己還是圍城大軍中的逃跑奴隸。嘎吱死了,那隻豬多半也給宰了,你給我乖乖穿上盔甲,不準抱怨這裏緊那裏擠。戲演完了,現在你要打要躲還是要尿褲子都隨便,但不管你做什麽,給我把盔甲穿上。”
分妮撫摸著他打過的臉頰,“我們不該逃跑。我們又不是傭兵。我們根本當不了兵。亞讚人挺好,真挺好的。保姆有時很壞但亞讚人好啊。我們是他最寵愛的……的……”
“奴隸,你想說奴隸。”
“奴隸,”她紅著臉說,“但我們是特殊的奴隸,跟甜心一樣,是他的私人珍藏。”
我們是他的寵物,提利昂心想,他太寵愛我們,才把我們扔進競技場喂獅子。
也許這麽想不太公平。亞讚的奴隸事實上比七大王國的許多農民吃得好,在即將到來的冬天也不至於餓死。沒錯,奴隸確實沒有權利,可以隨意買賣交易,鞭打烙印,滿足主人的肉欲,甚或彼此交配以生育更多奴隸。他們的地位跟狗或馬沒有本質區別;可隻要生在豪門,狗或馬也能過上舒坦日子。驕傲的人總愛聲稱寧死不為奴,但驕傲是多麽廉價,在冰冷的鐵劍麵前,保持驕傲的人跟龍牙一樣稀少——否則世上不會到處都有奴隸了。這世上沒有一個不自願的奴隸,侏儒忽然意識到,在死亡和枷鎖之間,選擇很明顯。
提利昂·蘭尼斯特也不例外。一開始他的毒舌為他帶來背上的幾道傷口,但他很快學會了取悅保姆和高貴的亞讚。喬拉·莫爾蒙堅持得更久、抵抗得更猛烈,不過天長日久之下,他總有一天也會屈服。
至於分妮……
自他老哥便特死於非命後,她一直在尋找新主人。她需要一個主人來照顧她,需要一個主人來告訴她該做什麽不該做什麽。
這些話說出來無疑過於殘忍,提利昂隻道:“但蒼白母馬不會對亞讚的特殊奴隸另眼相看。我們走後,他們都死光了。最先去世的是甜心。”棕人本·普棱跟他說,逃跑當天,他們那巨胖的主人就一命嗚唿。至於亞讚的怪物馬戲團的結局,無論普棱、卡斯帕羅還是團裏其他傭兵都不清楚……但可愛的分妮隻需要謊言,而撒謊是他的拿手好戲。“你真想當奴隸,戰爭結束後我會為你找個好心腸的主人,賣你的錢足夠我坐船迴國。”提利昂保證,“我給你找個光鮮的淵凱貴族,讓他再給你打造一副漂亮的金項圈,你人走到哪,悅耳的鈴聲就傳到哪。不過在此之前,你給我好好活著,死小醜可賣不了錢。”
“我看你們很快就是死侏儒一對。”喬拉·莫爾蒙道,“等戰爭結束,大夥兒都得喂蛆蟲。許多人意識不到,但仗打起來淵凱必敗無疑。彌林城內有無垢者,全世界最優秀的步兵。他們還有龍——等女王迴來,就會湊足三條。她會迴來的。她必須迴來。我們有什麽?二十多個淵凱老爺輪流當家,每人屬下都有一群訓練不精的猴子。踩高蹺的,戴鐵鐐的……指不定還有瞎子和癲癇兒童上陣咧,這幫人胡鬧沒個底限。”
“噢,這個我當然清楚。”提利昂說,“次子團正站在失敗者一邊,但隻需再倒戈一次,”他嘿嘿一笑,“我自有妙計。”
“你還沒入團呢。”棕人本·普棱說。
“你簽完這些就算交了投名狀了。”墨水瓶削著鵝毛筆。
“狡詐的”卡斯帕羅則拍了拍劍柄,“想先見血的話,老子倒樂意滿足你。”
“你真貼心,”提利昂幹巴巴地應道,“謝了。”
墨水瓶把羊皮紙鋪到提利昂麵前,筆遞到他手中。“墨水在這裏,古瓦蘭提斯的墨水,跟學士墨汁一樣經久耐用。你在每張紙上簽好名字給我,剩下的我來處理。”
提利昂朝他苦笑。“我能先讀再簽嗎?”
“想讀就讀,沒人攔你。不過這些紙上全是一樣的內容,隻有最底下幾張不同。你先把上麵的簽完吧。”
噢,最後幾張是大賬單?絕大多數人加入傭兵團無須支付門票,但他身價不同。他在墨水瓶裏蘸了蘸鵝毛筆,手懸停在羊皮紙上。他抬起頭:“我該簽耶羅呢還是胡戈·希山?”
棕人本眼角的皺紋一緊。“我該把你扔還給亞讚的繼承人呢還是直接砍你腦袋?”
侏儒哈哈大笑,在羊皮紙上簽下名字:蘭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簽完後他將紙遞給候在左手的墨水瓶,並趁此機會撚了撚羊皮紙堆的厚度。“一共有……五十張?六十張?我記得次子團有五百名戰士。”
“本團現有五百一十三名團員,”墨水瓶宣稱,“等你加入名冊,就是五百一十四名。”
“也即是十人裏才一人有憑據嘍?不太公平啊。我還以為本團跟其他自由傭兵團一樣是大夥兒平分收益呢。”他簽下另一張羊皮紙。
棕人本咧嘴一笑:“分是要分,但不是平分。這點次子團跟貴族家庭沒區別……”
“……正如貴族家庭也要提防貪婪的遠房親戚。”提利昂又簽了一張,然後把脆弱的羊皮紙遞給財務官。“那些討厭的親戚統統被我老爸關在凱岩城深處的地牢裏。”他把鵝毛筆插進墨水瓶。蘭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他走筆如飛。每張憑據承諾支付其持有者一百枚金龍幣。我這算是越簽越窮吧……至少是損失了一部分想象中的財產,現在的我反正與乞丐無異。總有一天我要實踐這些承諾。但不是今天。他吹幹墨水,將羊皮紙交給財務官,然後繼續簽。繼續簽。繼續簽。繼續簽。“我聲明,這麽幹很傷我的心,”他邊簽邊說,“在維斯特洛,我們蘭尼斯特一諾千金。”
墨水瓶聳聳肩,“這不是維斯特洛。在狹海這邊,我們隻要白紙黑字的憑據。”羊皮紙交到他手裏,他會先把細沙撒在簽名上,吸幹墨水,再抖掉沙子,將紙放到一旁,“俗話說……口說無憑,對吧?”
“我們蘭尼斯特信奉的可不是這句話,”提利昂又簽好一份。又一份。他開始掌握節奏了。“我們說:蘭尼斯特有債必還。”
普棱又笑了。“沒錯,但傭兵的承諾就不值錢了。”
好比你自己?提利昂心想,我真該為此感謝諸神。“可是,我在寫進名冊之前,還不是傭兵呢。”
“你很快就能入團,”棕人本承諾,“把憑據寫完就行。”
“我已是下筆如有神了啦。”他真想哈哈大笑,但這無疑會破壞遊戲氣氛。既然普棱玩得挺得意,那麽提利昂哄他開心就對了。就讓他以為自己折服了我、把我幹得很爽吧,我可是用紙上的金龍收買到真刀實劍。隻要能迴到維斯特洛,奪迴屬於自己的權力,屆時凱岩城的金子他提利昂想怎麽花就怎麽花;如若失敗,他難逃一死,這些憑據就算是送給戰友們擦屁股了。或許有幾個傻瓜會拿著廢紙上君臨找他親愛的老姐討債。我寧願變成草席上的蟑螂,欣賞這一幕好戲。
羊皮紙堆簽完一半,紙上內容起了些微妙變化。一百金龍的憑據是給軍士的,下麵的紙上猛然加碼十倍,達到一千金龍。他搖頭笑笑,繼續簽名。繼續簽。繼續簽。“對了,”他邊寫邊問,“我在團裏幹啥?”
“你太醜,當不了巴卡約的跟班,”卡斯帕羅道,“還是當箭靶比較合適。”
“你果然一針見血啊,”提利昂不理會對方赤裸裸的譏刺,“某個比你更狡詐的人給我總結過,‘小矮人舉個大盾牌,教他們的弓箭手頭痛死’。”
“你跟墨水瓶共事。”棕人本·普棱囑咐。
“你為墨水瓶幹活,”墨水瓶強調,“整理書籍,清點財產,抄寫合約和信件。”
“求之不得,”提利昂說,“我喜歡書。”
“反正是廢物一個,”卡斯帕羅嗤笑道,“瞧你這屌樣,能上場打嗎?”
“我管理過凱岩城的所有陰溝喲。”提利昂不動聲色地說,“有的下水道堵了好多年,卻被我一手疏通,真是興邦利國的壯舉。”他再度蘸了墨水。還剩十幾張憑據。“或許你該把管理營妓的擔子交給我,讓我好好疏通弟兄們的需求,你說對吧?”
這笑話沒逗樂棕人本。“不準你碰妓女,”他警告,“她們很多都有病,而且個個多嘴多舌。雖然你不是第一個加入本團的逃跑奴隸,但我們也沒必要把這事大事宣揚。我不想讓人看見你,可能的話,你得全天待在帳篷裏,拉屎就找桶子解決。廁所邊耳目眾多,難保沒有意外發生。還有,未經我允許,絕不能離開營地。我們固然會把你塞進侍從的盔甲,扮成喬拉的跟班,但明眼人一眼就能戳穿。等拿下彌林城、返迴維斯特洛之後,你愛怎麽炫耀你的金紅服飾都隨便,但現在……”
“……但現在我隻能一聲不吭地悶在石頭底下。我保證會乖乖聽話。”蘭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他用花體字簽下。隻剩三張憑據,前兩張並非易碎的羊皮紙,卻是上等牛皮紙,紙上還特意寫明了受益人的名字。狡詐的卡斯帕羅要價一萬金龍,墨水瓶也是這個數——他真名提貝羅·伊斯昂。“提貝羅?”提利昂道,“聽起來幾乎是個蘭尼斯特哦。你是我失散多年的表兄嗎?”
“或許吧。身為財務官,至少我做到了有債必還。快簽。”
他簽下這兩張憑據。
棕人本的憑據在最後,文字鏤刻在厚厚的羊皮卷軸上。十萬金龍、五十皮最豐饒的土地、一座城堡和相應的伯爵身份。好哇,這個普棱可真不簡單。提利昂撓了撓傷疤,思考自己該不該故意抗議。當你有求於人時,作大爺的總想看你哀告幾句,跺腳罵娘,說什麽這是打劫啦,簽了就是辱沒家門啦等等,直到最後在逼迫下勉強就範。但他今天已受夠了這場遊戲,於是咧嘴一笑,利落地簽好名交給棕人本。“你的命根子就跟故事裏說的一樣長,”他道,“真把我給幹翻了,普棱大人。”
棕人本吹幹簽名。“樂意之至,小惡魔。現在你將正式入團,墨水瓶,取名冊。”
名冊是一本用鐵扣固定、皮革封麵的大書,大到能用來當晚餐盤子。名冊裏裝訂了許多厚木板,木板上密密麻麻寫滿一百多年來列位傭兵的姓名及相應日期。“次子團是最古老的自由傭兵團之一,”墨水瓶邊翻頁邊解說,“這已是第四本名冊。每一位團員在名冊上都有記載,關於他們的姓名,何時加入,在哪裏戰鬥過,在團裏服役了多久,怎麽死的——統統有案可查。名冊裏不乏名人,其中好些正來自你們七大王國。伊葛·河文曾在團中服役一年,之後才脫團創建黃金團,人們叫他‘寒鐵’。明焰王子伊利昂·坦格利安是次子團團員,野狼羅德利克·史塔克也是。不,不用這種墨水,這兒,用這個。”他拔掉一個新墨水瓶的瓶塞,把瓶子放到桌上。
提利昂豎起腦袋:“紅墨水?”
“本團傳統。”墨水瓶解釋,“過去新人入團還得寫血書呢,不過我們沒那麽迂腐,畢竟鮮血比不上好墨水。”
“我們蘭尼斯特尊重傳統。把你的刀子給我。”
墨水瓶抬起一邊眉毛,接著聳聳肩,從鞘中抽出匕首,刀柄在前遞給侏儒。依然會痛,賽學士,謝謝你的提醒。提利昂邊想邊用刀子割破拇指,擠出一大滴血滴入墨水瓶,然後放下匕首提起一支沒用過的鵝毛筆,潦草而果斷地寫出幾個大字:凱岩城公爵提利昂·蘭尼斯特。他的簽名比上頭喬拉·莫爾蒙的簽名張揚得多。
萬事俱備。侏儒坐迴行軍折凳上。“還要我做什麽?需要我發個誓嗎?還是要我殺個嬰兒?或者吸團長的老二?”
“想吸誰的你自便,”墨水瓶取迴名冊,用細沙擦幹簽名,“本來在名冊上簽下大名就算履行完入團手續,但新團員玩點新花樣,咱們也不便阻攔。歡迎您加入次子團,提利昂公爵。”
提利昂公爵。侏儒喜歡這新頭銜。次子團雖無黃金團的赫赫聲名,但幾世紀來仍可謂戰功標榜。“團裏還有其他老爺嗎?”
“都是些沒領地的老爺,”棕人本道,“跟你一樣,小惡魔。”
提利昂跳下凳子。“我以前的兄弟太讓我失望了,希望我的新兄弟們能跟我團結友愛、共同進步。我現在可以去取武器和盔甲了嗎?”
“是不是還得給你找頭豬騎?”卡斯帕羅問。
“我真是孤陋寡聞,竟不知尊夫人在隨團慰安。”提利昂道,“好意心領嘍,我覺得還是騎馬比較方便。”
刺客漲紅了臉,墨水瓶縱聲大笑,連棕人本也忍俊不禁。“墨水瓶,帶他去武器車,選套‘傭兵裝’。女孩也帶去,給她搞頂頭盔,配上鎖甲啥的,說不定別人會把她當男孩。”
“提利昂公爵,請隨我來,”墨水瓶為他拉開帳門,他蹣跚著走出去,“我叫拐騙帶你去貨車邊。叫上你的女人跟拐騙在廚帳外碰頭。”
“她不是我女人。或許該你去找她。她隻知道睡,不睡就朝我怒目而視。”
“你教訓她狠一點、操她猛一點,就沒這些煩惱了。”財務官熱心地建議,“算了,帶不帶她隨你便,拐騙也不在乎。你穿好盔甲再來找我,我教你管理賬目。”
“好的。”
提利昂在他倆共享的帳篷的角落找到分妮。她蜷在鋪了薄薄一層稻草的小床上睡覺,蓋著髒汙的鋪蓋。他用靴尖捅捅她,她翻過身,朝他眨眨眼,打著嗬欠問:“胡戈?什麽事啊?”
“我們再談談,好嗎?”她今天的態度好過平日裏悶悶不樂的沉默。她恨我拋棄了狗和豬。我讓咱倆獲得自由,卻沒得到應有的感激。“你這麽睡下去,就要睡過整場戰爭了。”
“我傷透了心,”她又打個嗬欠,“而且我累了,累死了。”
累了還是病了?提利昂在她的小床邊跪下。“你臉色不好。”他說著伸手摸她額頭。帳內太熱,還是她發燒了?這個問題他問不出口。次子團這幫亡命徒對蒼白母馬也是避之唯恐不及。假如他們斷定分妮有病,那不管是什麽病,都會毫不遲疑地把她丟出營外。他們甚至可能把我們交還給亞讚的繼承人,我簽得手發麻的那些憑據屆時起不了半點作用。“我在他們的名冊上簽了名,並遵照傳統,以鮮血寫就。我現在是次子團團員了。”
分妮坐起來,揉揉惺忪睡眼。“那我怎麽辦?我也得簽名嗎?”
“我想不必。有的自由傭兵團會吸納女人,可是……好吧,他們團畢竟不叫次女團。”
“是我們團,”她糾正他,“你加入了次子團,就該說我們團。有人找到美女豬了嗎?墨水瓶說他正派人去找。還有嘎吱,有嘎吱的消息沒?”
如果卡斯帕羅的話能信,確實有它的消息。普棱身邊這位自詡狡詐的團副說有三個淵凱捕奴人在營地四處搜查,找一對逃跑的侏儒,捕奴人舉著的長矛上插了一隻狗頭。想哄分妮起床,這樣的消息還是守口如瓶的好。“暫時沒消息。”他撒謊,“快起來吧,找件盔甲給你穿。”
她警惕地看了他一眼。“穿盔甲?做什麽?”
“我家老教頭說‘千萬別裸著上戰場’,我把這句當作金玉良言。再說,我現在是傭兵了,沒裝備當什麽兵?”她還是沒起床的意思。提利昂幹脆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拖下床,再將一堆衣服丟到她臉上。“穿上,套好兜帽鬥篷,把頭低著。如果碰巧撞上捕奴人,我們就裝成是一對孩童。”
兩個侏儒披著兜帽鬥篷現身時,拐騙正在廚帳外嚼酸草葉。“聽說你兩位要入團當兵,”軍士道,“彌林人不嚇得尿褲子才怪。你兩位殺過人嗎?”
“我殺過,”提利昂搶答道,“我殺他們就像拍蒼蠅一樣。”
“用什麽拍?”
“哦,斧頭、匕首,不過我最最拿手的是十字弓。”
拐騙用他的鉤子撓了撓短胡須。“用十字弓,真是個壞蛋。敢問你用十字弓殺了幾個人?”
“九個。”父親一個人至少可以當九個吧。你瞧:凱岩城公爵。西境守護。蘭尼斯港之盾。國王之手。丈夫。兄弟。父親。父親。父親。
“九個。”拐騙哼了一聲,吐出一大口鮮紅唾沫。或許他瞄準的是提利昂的膝蓋,不過射偏了,噴在了侏儒雙腿之間——但總之明確表達了他對“九個”的看法。軍士的手指被酸草葉汁染成斑駁的紅色,他又撕了兩片葉子丟進嘴裏,吹聲口哨。“凱姆!你這把該死的夜壺,給我滾過來!”凱姆跑步過來,“帶公爵夫婦去貨車邊找錘子,搞兩套傭兵裝。”
“錘子多半醉了。”凱姆小心翼翼地提示。
“那就尿他臉上,把他弄醒。”拐騙轉向提利昂和分妮。“我們沒有讓天殺的侏儒入團的先例,但團裏男孩不少,要麽是婊子生的野種,要麽是背井離鄉外出冒險的小傻瓜,還有跟班、侍從之類。他們穿的狗屎也許能給猴子穿。他們穿著狗屎去送死,但你兩位殺人如麻的小崽子不怕討這點晦氣,對不對?九個?操。”他搖頭走開。
次子團的公用盔甲裝在六輛大車裏,停在營地中央。凱姆當先帶路,他像揮拐杖一樣揮著手裏的長矛。“君臨的小子為何來海外當差呢?”提利昂問他。
那小子警惕地看了他一眼。“誰說我是君臨人?”
“沒人說。”你吐出的每個詞都散發著跳蚤窩的臭味。“是你太聰明,藏都藏不住,大家都說君臨人腦筋最靈光。”
他似乎很驚訝。“誰說的?”
“大家說的。”自然是我說的。
“什麽時候說的?”
顯然是我剛才編的。“代代相傳咧,”他撒謊,“連我老爸都常念叨。你認識泰溫公爵吧,凱姆?”
“他是首相大人,有一迴我見他騎馬上山,他的士兵披著紅披風、頭盔上有小獅子。我喜歡那種頭盔。”他嘴巴一抿。“但我不喜歡首相大人。他不僅洗劫過都城,還在黑水河上讓我們吃了大敗仗。”
“你在場?”
“我在史坦尼斯那邊。泰溫公爵跟隨藍禮的幽靈,從側翼突襲我們。我扔下長矛就跑,誰知跑到船邊那天殺的騎士卻朝我吼:‘你的長矛呢,孩子?我沒有空位給懦夫。’說完他們就把我拋棄了,還拋棄了其他幾千名士兵。後來我聽說你爹要把俘虜送去長城繼續找史坦尼斯的麻煩,便逃過狹海,加入了次子團。”
“你可曾想念君臨?”
“有一點。我念著一個男孩,他……他是我朋友。我還想我哥肯內特,可他在船橋上戰死了。”
“那天有很多好漢死去。”提利昂的傷疤癢得厲害,他用指甲撓了撓。
“我還想念君臨的食物。”凱姆憧憬地說。
“你老媽會做飯?”
“耗子都不吃她做的飯。我說的是食堂,天下什麽比得上褐湯美味啊?湯熬濃了,勺子插進去都不倒,裏麵啥玩意都有。你喝過褐湯沒,半人?”
“喝過一兩次。其實該說那是歌手湯。”
“為啥?”
“喝下去心情愉快,讓人想唱歌唄。”
凱姆已經喜歡上這種湯了。“歌手湯啊,等我迴到跳蚤窩,一定讓他們盛一碗。你想念什麽,侏儒?”
我想念詹姆,提利昂心想,想念雪伊,想念泰莎,想念我老婆,那個與我形同陌路的老婆。“我嘛,無非是想喝酒、嫖妓、發財嘍,”他迴答。“發財最可靠,有錢就有酒有女人。”還能買把利劍,讓你凱姆為我使。
“傳說凱岩城裏連夜壺都是十足真金,沒錯吧?”凱姆好奇地問。
“你這人,不要別人說風就是雨。尤其說到蘭尼斯特家族,更要多長個心眼。”
“都說蘭尼斯特家的人是毒蛇。”
“毒蛇?”提利昂笑了,“他們聽見的大概是我父親大人在墳墓裏的爬行聲吧。我們是獅子,至少我們如此堅持。請記住,無論踩中毒蛇尾巴還是獅子尾巴都是死路一條,凱姆。”
說話間他們已走到存兵器的地方。傳說中的錘子原來是個左臂有右臂兩倍粗的大壯漢。“他成天喝得醉醺醺,”凱姆透漏,“棕人本忍著他,但總有一天我們會招到真正的武器師傅。”錘子的學徒是個精瘦的紅發少年,名叫釘子。錘子和釘子,絕配,提利昂饒有興味地想。他們來到鍛爐前,錘子剛醉倒,一如凱姆預測的,釘子允許兩名侏儒爬到貨車上自行挑選。“基本都是廢鐵,”他提醒他們,“看中什麽拿就行。”
曲木和硬皮製成的車篷下,堆滿舊盔甲和舊武器。提利昂看得直歎氣,憶起了凱岩城下蘭尼斯特家的兵器庫裏一排排亮堂堂的刀劍矛戟。“這下有得挑了。”他宣布。
“認真挑,還是有些實在家什,”一個深沉的聲音叫道,“雖然不好看,但能派上用場。”
大個子騎士從另一輛貨車跳下,全身傭兵裝。他左右兩邊的護脛甲不對稱,護喉鏽跡斑斑,前臂甲鑲嵌了過於豔俗的烏銀花朵。他右手戴龍蝦鐵拳套,左手卻戴了無指套的鎖甲手套。他硬擠進去的那副胸甲有兩個乳頭,乳頭還穿了鐵環。他的全盔頂部有對公羊角,其中一隻角斷了。
喬拉·莫爾蒙摘下頭盔,露出飽經摧殘的麵孔。他已不是我們從亞讚的籠子裏救出的可憐蟲了,現在的他看起來每一寸都像傭兵。他臉上已基本消腫,瘀傷也大好,總算又有了人樣……但跟從前的莫爾蒙不同,這個人下半輩子都得與右臉上奴隸販子烙下的惡魔麵具——表示他是個危險又不聽話的奴隸——為伴。喬拉爵士本不俊朗,這下臉龐更是嚇人。
提利昂咧嘴一笑:“我隻消比你好看,就滿足了。”他轉向分妮,“你去那輛車找,我繼續找這輛。”
“我們兩個一起找要快些啊。”她挖出一頂生鏽的鐵半盔,咯咯笑著扣頭上,“你瞧,我威風嗎?”
你像個倒扣盆子的小醜。“這是半盔,你得弄頂全盔。”他找到一頂,便把半盔扔了。
“全盔太重了,”分妮的抱怨聲在鐵盔裏空洞地迴響,“我什麽都看不見。”她把全盔摘下來扔掉,“半盔有什麽不好嘛?”
“它護不住臉。”提利昂捏了捏她的鼻子,“我喜歡你的鼻子,請你愛護它。”
她睜大眼睛。“你喜歡我的鼻子嗎?”
噢,七神救命。提利昂轉身穿過堆得老高的廢舊盔甲,朝車尾艱難跋涉。
“我其他的部分你也喜歡嗎?”
也許她希望說得興高采烈,可惜在他耳中聽來卻很悲哀。“你所有的部分我都喜歡,”提利昂說,希望就此終止這個話題,“但我更喜歡自己。”
“我們要盔甲來做什麽?我們演演戲,假裝打就好啊。”
“你很有表演天賦。”提利昂檢查著一件滿是窟窿的沉重鏈甲衫。衫上破洞數不勝數,簡直像蛾子咬的。哪種蛾子會咬鋼鐵呢?“但裝死隻是活命的一種方法,穿上好盔甲才更保險。”恐怕這裏沒有好盔甲。綠叉河之戰時,他從萊佛德伯爵的輜重車輛上拚湊了一套全身鎧,戴著有根尖刺的水桶大盔,看起來活像扣了隻潲水桶上戰場。傭兵裝比那個更糟,不僅陳舊、不成套,還到處是碎片、裂口和凹痕。那是血還是鏽啊?他嗅了嗅,沒法確定。
“這裏有把十字弓。”分妮指給她看。
提利昂瞥了一眼。“這把是蹬盤的,需要用腳來上弦,而我的腳太短了。我用曲柄手控的比較合適。”說實話,他也不想要十字弓,畢竟裝填太慢。即使他蹲在廁所邊,等著敵人來解手,失手的概率也挺大。
於是他找了把流星錘,但揮揮就放棄了。太沉。接下來他又淘汰了一把戰錘(太長)、一把釘頭杖(仍然太沉)和六七把長劍,最後看中一把三棱刃的匕首,模樣很陰毒。“我用這個。”他宣布。匕首刀刃上略有鏽斑,更添了陰毒意味。他又找到一具木頭和皮革做的鞘,把匕首收好。
“小劍配小人兒?”分妮開他的玩笑。
“不,這是大個子用的匕首,”提利昂拿了一把老舊的長劍給她,“這才是劍。你試試。”
分妮接過去,一使就皺緊眉頭。“太重了。”
“鋼鐵當然比木頭重,但活人的頭不是甜瓜,你得用真家夥砍。”他從她手中拿過劍,仔細檢查了一下,“便宜貨,還有豁口,這裏,看見沒?我收迴剛才的話,砍頭得換把劍。”
“我不要砍什麽頭。”
“你也砍不著頭。你對準膝蓋下麵砍,目標是小腿、腳窩、腳踝……剁掉腳,巨人也得倒下;而等他倒下,也就沒什麽可怕了。”
分妮看起來快哭了,“昨晚我夢見我哥活得好端端的,我倆騎著美女豬和嘎吱給大老爺比武,大家朝我們拋玫瑰花呢。好開心好開心……”
提利昂扇了她一巴掌。
他下手很輕,隻不過手腕一翻,沒使上力,甚至沒在她臉上留下痕跡。但她還是眼淚汪汪。
“想做夢就滾迴去睡覺。”他告訴她,“隻不過等你醒來,你會發現自己還是圍城大軍中的逃跑奴隸。嘎吱死了,那隻豬多半也給宰了,你給我乖乖穿上盔甲,不準抱怨這裏緊那裏擠。戲演完了,現在你要打要躲還是要尿褲子都隨便,但不管你做什麽,給我把盔甲穿上。”
分妮撫摸著他打過的臉頰,“我們不該逃跑。我們又不是傭兵。我們根本當不了兵。亞讚人挺好,真挺好的。保姆有時很壞但亞讚人好啊。我們是他最寵愛的……的……”
“奴隸,你想說奴隸。”
“奴隸,”她紅著臉說,“但我們是特殊的奴隸,跟甜心一樣,是他的私人珍藏。”
我們是他的寵物,提利昂心想,他太寵愛我們,才把我們扔進競技場喂獅子。
也許這麽想不太公平。亞讚的奴隸事實上比七大王國的許多農民吃得好,在即將到來的冬天也不至於餓死。沒錯,奴隸確實沒有權利,可以隨意買賣交易,鞭打烙印,滿足主人的肉欲,甚或彼此交配以生育更多奴隸。他們的地位跟狗或馬沒有本質區別;可隻要生在豪門,狗或馬也能過上舒坦日子。驕傲的人總愛聲稱寧死不為奴,但驕傲是多麽廉價,在冰冷的鐵劍麵前,保持驕傲的人跟龍牙一樣稀少——否則世上不會到處都有奴隸了。這世上沒有一個不自願的奴隸,侏儒忽然意識到,在死亡和枷鎖之間,選擇很明顯。
提利昂·蘭尼斯特也不例外。一開始他的毒舌為他帶來背上的幾道傷口,但他很快學會了取悅保姆和高貴的亞讚。喬拉·莫爾蒙堅持得更久、抵抗得更猛烈,不過天長日久之下,他總有一天也會屈服。
至於分妮……
自他老哥便特死於非命後,她一直在尋找新主人。她需要一個主人來照顧她,需要一個主人來告訴她該做什麽不該做什麽。
這些話說出來無疑過於殘忍,提利昂隻道:“但蒼白母馬不會對亞讚的特殊奴隸另眼相看。我們走後,他們都死光了。最先去世的是甜心。”棕人本·普棱跟他說,逃跑當天,他們那巨胖的主人就一命嗚唿。至於亞讚的怪物馬戲團的結局,無論普棱、卡斯帕羅還是團裏其他傭兵都不清楚……但可愛的分妮隻需要謊言,而撒謊是他的拿手好戲。“你真想當奴隸,戰爭結束後我會為你找個好心腸的主人,賣你的錢足夠我坐船迴國。”提利昂保證,“我給你找個光鮮的淵凱貴族,讓他再給你打造一副漂亮的金項圈,你人走到哪,悅耳的鈴聲就傳到哪。不過在此之前,你給我好好活著,死小醜可賣不了錢。”
“我看你們很快就是死侏儒一對。”喬拉·莫爾蒙道,“等戰爭結束,大夥兒都得喂蛆蟲。許多人意識不到,但仗打起來淵凱必敗無疑。彌林城內有無垢者,全世界最優秀的步兵。他們還有龍——等女王迴來,就會湊足三條。她會迴來的。她必須迴來。我們有什麽?二十多個淵凱老爺輪流當家,每人屬下都有一群訓練不精的猴子。踩高蹺的,戴鐵鐐的……指不定還有瞎子和癲癇兒童上陣咧,這幫人胡鬧沒個底限。”
“噢,這個我當然清楚。”提利昂說,“次子團正站在失敗者一邊,但隻需再倒戈一次,”他嘿嘿一笑,“我自有妙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