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刀起初剁進肉裏麵是很輕鬆的,不需要多大的力就能夠順溜著砍下去,刀刃斬斷血管,血沫子噴湧出來的聲音聽著讓人興奮,原本古銅色的屁股瞬間就被染成了鮮紅色,血液順著表皮留在地板上,在地上積成一窪淺淺的血泊,慢慢滲透到地板裏麵,整間屋子裏都彌漫著血腥的氣息。倘若你的力量足夠大的話,接下去就能夠碰到骨頭了,刀刃原先的急勢戛然而止,頓然就頓住了,刀刃艱難的在骨頭裏前進,仔細聽的話還能聽到類似砍柴的聲音,哢嚓一聲,骨頭應聲裂開,這時候我需要做的就是勢如破竹,繼續用力往下按,如果這把菜刀足夠鋒利的話,就可以一刀完全砍斷吉姆身上的每個位置。
當然,腦袋是最難砍的,這可完全不像切西瓜一樣簡單――要知道,天靈蓋的堅硬程度可不是蓋的,這時候就得多費些力氣了,第一刀劈開一條裂縫,抹幹淨溢出來的血液少許的腦漿,然後看準位置砍下第二刀,運氣好的話,這一刀下去就能夠將吉姆的腦袋劈成兩半了,花白的腦漿和血液混合在一起,像是一碗加了辣的豆腐花……
“夠了。”
在妮露的一聲低喝下,我如夢初醒。
…………發生了什麽事?
我望著自己被鮮血浸濕的身體,還有刀刃上還帶著吉姆頭發的菜刀,嚇得說不出話來。
…………我…………
“你沒事吧?失去理智了?”或許是怕粘上我身上的血汙,這會兒妮露已經遠遠躲開,在我五六米遠的木凳上呆著,遠遠地問道。
我心如亂麻,對剛才發生的這一切我自己都不清楚我在幹什麽,失去理智?或許吧。
“…………”
我沉默不言,但是妮露腦子還是清醒的,提醒我道:“此地不宜久留,我們趕緊走吧。”
屋子裏的火勢已經蔓延開來了,木製的房屋碰到這樣的大火隻有一種結果,如果我再不趕緊出去的話,恐怕自己也會被困死在這裏麵。想到這個,我也顧不上地上變成一堆爛泥的吉姆,連忙起身想用袖子擦擦臉卻發現衣服上全是血,索性就把衣服褲子全脫掉,隻剩下一條內褲,隨手找了條抹布擦擦臉上的血跡就要帶著妮露出去。
“轟――”
在離我不到一米遠的地方,一根屋梁被燒毀直接掉了下來,差點砸中我,妮露這時候也沒有嫌棄我身上的血腥味,跳到了我的頭上套住了我,“趕緊出去!”
“……救……救命……”
這時候我聽到身後樓梯上傳來一聲微弱的哀嚎聲,轉身一看,卻是被我打暈之後悠悠轉醒的老芬利,他雖然僥幸沒有被燒死,但是也吸入了過多的煙塵而導致渾身無力,隻能用手虛弱緩慢地在樓梯上爬著,他朝我招手,想要我去救他。
“就是他想要害死你,快去拿刀砍死他,就像剛才一樣,用酣暢淋漓的複仇來發泄你的憤怒吧!”一看到老芬利,腦子裏就突然冒出了這個想法,而且像是一個漩渦一般,慢慢地就要把我拉扯進去。
不!
來自自己心裏的恐懼才是最恐怖的,我脊背冰涼,拚命搖著頭抵抗著這種想法,捂住耳朵然後奪門狂奔出去。
出門的一刹那,我聽到門外嘈雜的噪音,在絆到台階摔倒失去意識之前我看到一隊穿著製服的人朝我衝了過來,七手八腳按住了我。
===================================
三天後。
萊恩小鎮的邊境。
今天的天氣是最近一段時間裏最好的,氣溫舒適宜人,清爽的微風拂過,仿佛就能帶走心裏麵的所有煩惱,我站在治安隊的門口,舒服地伸了一個懶腰,看了一眼身邊的白衣人,說道:“謝謝你。”
三天以前,消瘦的治安隊長亨弗裏斯的宣判,“萊恩鎮公民格林,於七月三十日晚上10點,欲圖強?奸雜貨店老板芬利不遂――這是從罪犯剛剛逃離現場的著裝判斷的,在遭到受害者的抵抗之後一怒之下縱火燒了受害者的房子,將受害者活活燒死,並且在現場我們還發現了另外一具被粉碎的屍體,身份不明,而受害者的女兒瑪利亞失蹤,有目擊者表示……”
在念到這一句之後,亨弗裏斯被叫了出去,五分鍾後迴來再說的時候就改口了:“萊恩鎮公民格林,於七月三十日晚上10點,前往雜貨店老板芬利家做客,卻被雜貨店老板芬利試圖強?奸,格林奮勇反抗,兩人在爭鬥中犯罪嫌疑人芬利不慎打翻燭火釀成一場火災,自己也葬身其中罪有應得,而在現場也發現了另外一具身份不明的屍體,恐是上一位受害者。而此次案件的受害者,格林……”亨弗裏斯麵帶著微笑,挺著一個大肚子站了起來,叮叮作響,“無罪釋放!”
…………
…………
“也就是說,你買通了治安隊?”
在當晚被抓進治安隊,我以為自己是死定了――自己身上一身血,整個房子都燒著了,裏頭的三個人悉數死亡,不管怎麽說我的嫌疑是最大的………在第二天妮露就受不了了,她雖然是個小女孩,但畢竟不是傻子,已經看清了我的處境,所以在第一時間就像丟下我一走了之,對於這個我也沒辦法,她急著要去洛爾王國尋找救她外婆的方法,我總不能阻礙她。
“妮露,好機會,跑!”在一個守衛轉身的時候,我低聲叫道。
二十分鍾後……
“咦?在門口撿到一頂帽子,是你的吧?”
………………
“可惡!再逼我我就瞬移走!”在那個守衛撿起帽子還給我的時候,我聽到妮露的怒吼,趕緊勸她不要衝動,之前跟妮露打了這麽多交道,對她的一些情況我還是比較清楚的,雖然作為擁有“瞬移”技能的達利西雅之帽,但是這種技能的施放是有限製的,特別是失去了人類身體這個能最大激發精神力的載體之後,雖然在承受力上帽子要強上許多,但是使用次數則受到了限製,聽妮露自己的分析:大概一個月之內使用一次已經是極限了。
這麽寶貴的東西可不能白白浪費了,這是我們之間的共識。
…………
…………
再然後,在治安隊誠惶誠恐呆了三天以後,我居然又被稀裏糊塗釋放了,而妮露也忍過了最初的衝動,耐心跟著我一起等到了即將離開小鎮的今天。
這一切都要歸功於一個人。
在得到身邊白衣人點頭肯定的答複,我繼續問道:“這得花不少錢吧,法瑞克先生。”
當然,腦袋是最難砍的,這可完全不像切西瓜一樣簡單――要知道,天靈蓋的堅硬程度可不是蓋的,這時候就得多費些力氣了,第一刀劈開一條裂縫,抹幹淨溢出來的血液少許的腦漿,然後看準位置砍下第二刀,運氣好的話,這一刀下去就能夠將吉姆的腦袋劈成兩半了,花白的腦漿和血液混合在一起,像是一碗加了辣的豆腐花……
“夠了。”
在妮露的一聲低喝下,我如夢初醒。
…………發生了什麽事?
我望著自己被鮮血浸濕的身體,還有刀刃上還帶著吉姆頭發的菜刀,嚇得說不出話來。
…………我…………
“你沒事吧?失去理智了?”或許是怕粘上我身上的血汙,這會兒妮露已經遠遠躲開,在我五六米遠的木凳上呆著,遠遠地問道。
我心如亂麻,對剛才發生的這一切我自己都不清楚我在幹什麽,失去理智?或許吧。
“…………”
我沉默不言,但是妮露腦子還是清醒的,提醒我道:“此地不宜久留,我們趕緊走吧。”
屋子裏的火勢已經蔓延開來了,木製的房屋碰到這樣的大火隻有一種結果,如果我再不趕緊出去的話,恐怕自己也會被困死在這裏麵。想到這個,我也顧不上地上變成一堆爛泥的吉姆,連忙起身想用袖子擦擦臉卻發現衣服上全是血,索性就把衣服褲子全脫掉,隻剩下一條內褲,隨手找了條抹布擦擦臉上的血跡就要帶著妮露出去。
“轟――”
在離我不到一米遠的地方,一根屋梁被燒毀直接掉了下來,差點砸中我,妮露這時候也沒有嫌棄我身上的血腥味,跳到了我的頭上套住了我,“趕緊出去!”
“……救……救命……”
這時候我聽到身後樓梯上傳來一聲微弱的哀嚎聲,轉身一看,卻是被我打暈之後悠悠轉醒的老芬利,他雖然僥幸沒有被燒死,但是也吸入了過多的煙塵而導致渾身無力,隻能用手虛弱緩慢地在樓梯上爬著,他朝我招手,想要我去救他。
“就是他想要害死你,快去拿刀砍死他,就像剛才一樣,用酣暢淋漓的複仇來發泄你的憤怒吧!”一看到老芬利,腦子裏就突然冒出了這個想法,而且像是一個漩渦一般,慢慢地就要把我拉扯進去。
不!
來自自己心裏的恐懼才是最恐怖的,我脊背冰涼,拚命搖著頭抵抗著這種想法,捂住耳朵然後奪門狂奔出去。
出門的一刹那,我聽到門外嘈雜的噪音,在絆到台階摔倒失去意識之前我看到一隊穿著製服的人朝我衝了過來,七手八腳按住了我。
===================================
三天後。
萊恩小鎮的邊境。
今天的天氣是最近一段時間裏最好的,氣溫舒適宜人,清爽的微風拂過,仿佛就能帶走心裏麵的所有煩惱,我站在治安隊的門口,舒服地伸了一個懶腰,看了一眼身邊的白衣人,說道:“謝謝你。”
三天以前,消瘦的治安隊長亨弗裏斯的宣判,“萊恩鎮公民格林,於七月三十日晚上10點,欲圖強?奸雜貨店老板芬利不遂――這是從罪犯剛剛逃離現場的著裝判斷的,在遭到受害者的抵抗之後一怒之下縱火燒了受害者的房子,將受害者活活燒死,並且在現場我們還發現了另外一具被粉碎的屍體,身份不明,而受害者的女兒瑪利亞失蹤,有目擊者表示……”
在念到這一句之後,亨弗裏斯被叫了出去,五分鍾後迴來再說的時候就改口了:“萊恩鎮公民格林,於七月三十日晚上10點,前往雜貨店老板芬利家做客,卻被雜貨店老板芬利試圖強?奸,格林奮勇反抗,兩人在爭鬥中犯罪嫌疑人芬利不慎打翻燭火釀成一場火災,自己也葬身其中罪有應得,而在現場也發現了另外一具身份不明的屍體,恐是上一位受害者。而此次案件的受害者,格林……”亨弗裏斯麵帶著微笑,挺著一個大肚子站了起來,叮叮作響,“無罪釋放!”
…………
…………
“也就是說,你買通了治安隊?”
在當晚被抓進治安隊,我以為自己是死定了――自己身上一身血,整個房子都燒著了,裏頭的三個人悉數死亡,不管怎麽說我的嫌疑是最大的………在第二天妮露就受不了了,她雖然是個小女孩,但畢竟不是傻子,已經看清了我的處境,所以在第一時間就像丟下我一走了之,對於這個我也沒辦法,她急著要去洛爾王國尋找救她外婆的方法,我總不能阻礙她。
“妮露,好機會,跑!”在一個守衛轉身的時候,我低聲叫道。
二十分鍾後……
“咦?在門口撿到一頂帽子,是你的吧?”
………………
“可惡!再逼我我就瞬移走!”在那個守衛撿起帽子還給我的時候,我聽到妮露的怒吼,趕緊勸她不要衝動,之前跟妮露打了這麽多交道,對她的一些情況我還是比較清楚的,雖然作為擁有“瞬移”技能的達利西雅之帽,但是這種技能的施放是有限製的,特別是失去了人類身體這個能最大激發精神力的載體之後,雖然在承受力上帽子要強上許多,但是使用次數則受到了限製,聽妮露自己的分析:大概一個月之內使用一次已經是極限了。
這麽寶貴的東西可不能白白浪費了,這是我們之間的共識。
…………
…………
再然後,在治安隊誠惶誠恐呆了三天以後,我居然又被稀裏糊塗釋放了,而妮露也忍過了最初的衝動,耐心跟著我一起等到了即將離開小鎮的今天。
這一切都要歸功於一個人。
在得到身邊白衣人點頭肯定的答複,我繼續問道:“這得花不少錢吧,法瑞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