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瑪利亞,救出哈羅德王子。】
這兩件事是屬於同一個任務的,也就是說大概是有著這樣一種尿性:哈羅德王子被瑪利亞當做囚犯關押了起來。至於是什麽原因我現在自然是不清楚,沒準是由愛生恨,沒準那個瑪利亞本來就是變態,再沒準就是哈羅德對瑪利亞做了什麽傷天害理的事情。這些東西我一概不去管,我需要做的就隻有“英雄救美”……不對,額……反正就是這種差不多的事情。
換句話說,在我旁敲側擊問了雜貨店老芬利的女兒瑪利亞幾個問題,確定她並不認識什麽哈羅德王子後,我終於可以放心了:
看來眼前的這個瑪利亞應該並不是我要找的目標。
想通了這一點,我心理上的最後一道防線終於自行瓦解了,我開始全身心代入格林這個角色,開開心心地在老芬利家吃了頓午飯,然後下午陪著瑪利亞出去逛街。
而關於任務,關於誰才是我要殺的瑪利亞,關於妮露什麽時候會醒,關於伊恩會不會再次出現,關於我是不是應該學習新的魔法等等等等這些問題我都暫時拋之腦後。任務誠可貴,魔法價更高,若為愛情故,二者皆可拋!反正離任務完成時間還有三個月,也不著急這幾天。
“陪女孩子逛街這種事,我是最喜歡的啦!”
在說完這句話沒到半個小時,我就後悔了。(..tw)
瑪利亞還是一身白裙,坐在街上沐浴在明媚的陽光中宛若仙子…………除了頭上那頂極不相配的紅色兜帽,我跟她建議很多次不要再戴了,但是她總是搖搖頭認真跟我說:“不要,這可是格林大哥送給我的第一個禮物!”
我幹咳一聲,“咳咳,其實這也不算是禮物啦……其實瑪利亞,我實話跟你說吧,這個帽子不是你想象的那樣,這不是一定普通的帽子,這也不是我要送給你的……嗯?人呢?”我鼓足了勇氣準備從瑪利亞那兒取迴帽子,結果一抬頭瑪利亞就不見了,環顧四周,卻在附近一家綢布店裏看到了她。
接下來,就是悲劇的開始……
女人對於逛街的熱愛似乎是一種最為原始的衝動,仿佛生來就有,而且這種熱愛可以更確切的形容成狂熱,沒錯,就是狂熱。從下午一兩點鍾一直到傍晚五六點,瑪利亞一直在重複同一件事:從一家店逛到另外一家店,而且還對此樂此不疲。她倒是狂熱了,弄得我也得跟在後麵狂熱,一個下午走下來,已經汗流浹背,疲憊不堪。而且不時還得迴答她許許多多的問題,例如“格林大哥,這個好看嗎?”“格林大哥,剛剛有人誇我帽子好看呢,還問我是從哪裏買的。”“格林大哥,你晚上能留下來麽?”
聽到最後一個問題,我一下子來了精神。我靠,這女人也太開放了吧……感謝上帝!知道我時間緊迫,該辦的就該趁早才行。
於是我假裝思考了一會兒之後遲疑道:“今晚呀……讓我想想……老爹今天早上也跟我說他今天要去城裏麵拜訪姑姑,家裏今晚會沒人……你知道,我是最討厭孤獨的了……那,那好吧,我今晚就留下來。”
瑪利亞高興的拍起手掌,“太好了!今晚還是我做飯,格林大哥吃飽了再迴去!”
額……貌似是我想多了……
“好……好吧。”
=============================
在用“瑪利亞你先迴去吧,我在鎮裏麵還有點事待會再迴去,路上小心哦~”這樣的借口把瑪利亞支開以後,我這才有了一點喘息的時間。
在度過一個下午的空虛無聊疲憊的甜蜜期過後,我還是不自覺的把重心迴到正事上。
這時候我想到了一個地方。
遛馬酒館。
這個處於鎮中心的酒館在格林的記憶中占據著很重要的地位,準確來說,在那兒聚集了許多格林的狐朋狗友,在打完獵之後,格林以前經常會來到這裏跟朋友喝上幾杯。
當然,對於我來說,酒精是沒有任何吸引力的,我看上那裏的原因是因為那兒魚龍混雜,裏邊充滿著形形色色各種人,吟遊詩人也有不少――格林一直念叨的約瑟夫就是其中一個,曾經的一個。
這個世界上的吟遊詩人就是那種四處遊蕩,走遍世界每個角落裏的人,他們跟乞丐的唯一區別就是多了一點的藝術細胞。他們會將四處遊蕩無所事事自詡為“收集故事和靈感”,然後隨遇而安,到了某個地方會停下來,選一處熱鬧的地方,用歌曲,用講故事等等方式訴說他們“傳奇”的經曆以及世界各地的風土人情。
對於我這個經曆過網絡信息時代的人來說,這種吟遊詩人在我眼裏不過也是個土鱉,但在這個世界的人看來,他們就成了“見多識廣”的代言人了。
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我要去見識見識,順帶也向他們問一些問題,至少也要了解一點關於‘瑪利亞’的線索。
現在是傍晚,我不確定那兒是否已經開始熱鬧了,但是我還是打定了主意。
街上行人驚訝的眼神我已經見怪不怪,沿著逐漸歸於平靜的大街,我一路直走,最後在一個建築精良的大木頭房子前停了下來,刻畫著一匹奔?馳的駿馬的木頭招牌迎著風輕輕搖晃著,木頭的嘎嘰聲完全被屋子裏頭的喧嘩聲所掩蓋。
“看看是誰來了?”
剛剛一踏進門,我就成為了一群滿臉通紅的酒客的焦點。
他們正圍坐在一張長桌上――還有不少已經趴倒睡著了,舉著木製的大酒杯,眼神有些迷離。
“格林?哈哈哈哈!”
“早上聽說了他沒死的消息,我就知道這臭小子一定會來這裏,喂!格林,你身上沒有什麽東西被狼人叼去了吧?”
“哈哈哈哈!”
酒館裏爆發出一陣歡快的笑聲。
“為慶祝你的迴歸!”其中一個滿臉絡腮胡的大漢晃晃悠悠朝我走了過來給了我一個結結實實的擁抱,“今晚不醉不歸啊!但是你請客啊……”
“好!”
一群酒鬼們興奮地高叫一聲,將酒杯裏麵的酒一飲而盡。
酒館裏的喧鬧聲一下子變得更大,伴隨著一種我叫不出名字的樂器發出的音樂,一群大老爺們在酒館裏麵歡快的跳起舞來,歡笑聲、叫罵聲、鼓掌聲不絕於耳,熱鬧非凡。
我一切都沒反應過來就被剛才那個壯漢拉著找了一張小木桌坐下,連喝了三大杯啤酒。
“格林,跟我們說說你這幾天的經曆!”
“聽說你看見了狼人?”
“………………”
立刻就有一大堆人圍了過來像蒼蠅一樣問個不停,正當我要一個一個硬著頭皮應付的時候,酒館裏傳來一個尖叫聲。
“吟遊詩人法瑞克來啦!”
這兩件事是屬於同一個任務的,也就是說大概是有著這樣一種尿性:哈羅德王子被瑪利亞當做囚犯關押了起來。至於是什麽原因我現在自然是不清楚,沒準是由愛生恨,沒準那個瑪利亞本來就是變態,再沒準就是哈羅德對瑪利亞做了什麽傷天害理的事情。這些東西我一概不去管,我需要做的就隻有“英雄救美”……不對,額……反正就是這種差不多的事情。
換句話說,在我旁敲側擊問了雜貨店老芬利的女兒瑪利亞幾個問題,確定她並不認識什麽哈羅德王子後,我終於可以放心了:
看來眼前的這個瑪利亞應該並不是我要找的目標。
想通了這一點,我心理上的最後一道防線終於自行瓦解了,我開始全身心代入格林這個角色,開開心心地在老芬利家吃了頓午飯,然後下午陪著瑪利亞出去逛街。
而關於任務,關於誰才是我要殺的瑪利亞,關於妮露什麽時候會醒,關於伊恩會不會再次出現,關於我是不是應該學習新的魔法等等等等這些問題我都暫時拋之腦後。任務誠可貴,魔法價更高,若為愛情故,二者皆可拋!反正離任務完成時間還有三個月,也不著急這幾天。
“陪女孩子逛街這種事,我是最喜歡的啦!”
在說完這句話沒到半個小時,我就後悔了。(..tw)
瑪利亞還是一身白裙,坐在街上沐浴在明媚的陽光中宛若仙子…………除了頭上那頂極不相配的紅色兜帽,我跟她建議很多次不要再戴了,但是她總是搖搖頭認真跟我說:“不要,這可是格林大哥送給我的第一個禮物!”
我幹咳一聲,“咳咳,其實這也不算是禮物啦……其實瑪利亞,我實話跟你說吧,這個帽子不是你想象的那樣,這不是一定普通的帽子,這也不是我要送給你的……嗯?人呢?”我鼓足了勇氣準備從瑪利亞那兒取迴帽子,結果一抬頭瑪利亞就不見了,環顧四周,卻在附近一家綢布店裏看到了她。
接下來,就是悲劇的開始……
女人對於逛街的熱愛似乎是一種最為原始的衝動,仿佛生來就有,而且這種熱愛可以更確切的形容成狂熱,沒錯,就是狂熱。從下午一兩點鍾一直到傍晚五六點,瑪利亞一直在重複同一件事:從一家店逛到另外一家店,而且還對此樂此不疲。她倒是狂熱了,弄得我也得跟在後麵狂熱,一個下午走下來,已經汗流浹背,疲憊不堪。而且不時還得迴答她許許多多的問題,例如“格林大哥,這個好看嗎?”“格林大哥,剛剛有人誇我帽子好看呢,還問我是從哪裏買的。”“格林大哥,你晚上能留下來麽?”
聽到最後一個問題,我一下子來了精神。我靠,這女人也太開放了吧……感謝上帝!知道我時間緊迫,該辦的就該趁早才行。
於是我假裝思考了一會兒之後遲疑道:“今晚呀……讓我想想……老爹今天早上也跟我說他今天要去城裏麵拜訪姑姑,家裏今晚會沒人……你知道,我是最討厭孤獨的了……那,那好吧,我今晚就留下來。”
瑪利亞高興的拍起手掌,“太好了!今晚還是我做飯,格林大哥吃飽了再迴去!”
額……貌似是我想多了……
“好……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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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瑪利亞你先迴去吧,我在鎮裏麵還有點事待會再迴去,路上小心哦~”這樣的借口把瑪利亞支開以後,我這才有了一點喘息的時間。
在度過一個下午的空虛無聊疲憊的甜蜜期過後,我還是不自覺的把重心迴到正事上。
這時候我想到了一個地方。
遛馬酒館。
這個處於鎮中心的酒館在格林的記憶中占據著很重要的地位,準確來說,在那兒聚集了許多格林的狐朋狗友,在打完獵之後,格林以前經常會來到這裏跟朋友喝上幾杯。
當然,對於我來說,酒精是沒有任何吸引力的,我看上那裏的原因是因為那兒魚龍混雜,裏邊充滿著形形色色各種人,吟遊詩人也有不少――格林一直念叨的約瑟夫就是其中一個,曾經的一個。
這個世界上的吟遊詩人就是那種四處遊蕩,走遍世界每個角落裏的人,他們跟乞丐的唯一區別就是多了一點的藝術細胞。他們會將四處遊蕩無所事事自詡為“收集故事和靈感”,然後隨遇而安,到了某個地方會停下來,選一處熱鬧的地方,用歌曲,用講故事等等方式訴說他們“傳奇”的經曆以及世界各地的風土人情。
對於我這個經曆過網絡信息時代的人來說,這種吟遊詩人在我眼裏不過也是個土鱉,但在這個世界的人看來,他們就成了“見多識廣”的代言人了。
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我要去見識見識,順帶也向他們問一些問題,至少也要了解一點關於‘瑪利亞’的線索。
現在是傍晚,我不確定那兒是否已經開始熱鬧了,但是我還是打定了主意。
街上行人驚訝的眼神我已經見怪不怪,沿著逐漸歸於平靜的大街,我一路直走,最後在一個建築精良的大木頭房子前停了下來,刻畫著一匹奔?馳的駿馬的木頭招牌迎著風輕輕搖晃著,木頭的嘎嘰聲完全被屋子裏頭的喧嘩聲所掩蓋。
“看看是誰來了?”
剛剛一踏進門,我就成為了一群滿臉通紅的酒客的焦點。
他們正圍坐在一張長桌上――還有不少已經趴倒睡著了,舉著木製的大酒杯,眼神有些迷離。
“格林?哈哈哈哈!”
“早上聽說了他沒死的消息,我就知道這臭小子一定會來這裏,喂!格林,你身上沒有什麽東西被狼人叼去了吧?”
“哈哈哈哈!”
酒館裏爆發出一陣歡快的笑聲。
“為慶祝你的迴歸!”其中一個滿臉絡腮胡的大漢晃晃悠悠朝我走了過來給了我一個結結實實的擁抱,“今晚不醉不歸啊!但是你請客啊……”
“好!”
一群酒鬼們興奮地高叫一聲,將酒杯裏麵的酒一飲而盡。
酒館裏的喧鬧聲一下子變得更大,伴隨著一種我叫不出名字的樂器發出的音樂,一群大老爺們在酒館裏麵歡快的跳起舞來,歡笑聲、叫罵聲、鼓掌聲不絕於耳,熱鬧非凡。
我一切都沒反應過來就被剛才那個壯漢拉著找了一張小木桌坐下,連喝了三大杯啤酒。
“格林,跟我們說說你這幾天的經曆!”
“聽說你看見了狼人?”
“………………”
立刻就有一大堆人圍了過來像蒼蠅一樣問個不停,正當我要一個一個硬著頭皮應付的時候,酒館裏傳來一個尖叫聲。
“吟遊詩人法瑞克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