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電影和小說往我們的大腦裏灌輸了太多不可能的東西,現實世界活的憋屈然後遇到一場車禍就穿越到另外一個世界了,然後開啟各種金手指打臉稱霸收**,最後成為那個世界的霸主……拜托,能留個全屍就算萬幸了,萬一運氣不好碰上個沒良心的司機,沒準就能來迴碾壓個七八遍,收屍都得用菜籃子撿了。”


    “話雖這麽說但是我們的生活是需要想象的,世界如果沒有聯想,還剩下什麽?”在我麵前這個一臉不服氣的青年是我的朋友,這朋友沒什麽不好,就是特喜歡看網絡小說,看看也就罷了,可是他非得沉浸在裏頭,每天yy著自己如果穿越到了異界之後怎麽怎麽牛叉,怎麽怎麽無敵雲雲。


    我覺得這可笑極了,事情本身很可笑,他提出的理由也很可笑,於是我迴答道:“還有蘋果。”


    朋友雖然看了很多書,但是卻不會怎麽辯論,隻能麵紅耳赤的支支吾吾幾句:“反正我覺得看這沒什麽不好,等你有一天穿越了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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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迴想起三天前跟朋友的這次談話,我感慨萬分。


    活了二十多年,我一直都為自己是無神論者而自豪,可是在我來到這個世界的五分鍾後,我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就完全改變了,現在我堅信在我們人類之上肯定存在著至少一個類似神靈一樣的東西,而且……他在玩我!


    為什麽不找別人偏偏找上我啊!難道是我那朋友的詛咒應驗了?


    好吧,不管怎麽樣,我承認,我穿越了。


    自己是怎麽過來的我已經全忘了,三天前在這片森林裏的某棵大樹下醒來的時候我的頭就一陣劇痛,特別是在我努力迴憶穿越前的事的時候,這種疼痛就越加劇烈。當時我的第一個感覺就是以為是在做夢,出現了幻覺,然而在猛掐自己大腿n次之後就否定了這個可能。然後第二個感覺就是以為自己被綁架了,要知道,恐怖分子總是能做出這種事情來,綁架一個富家公子然後勒索……等等,富家公子……嗯,這個可能性比做夢還小。


    最後,在醒來之後的第二十三分鍾,我終於相信自己是穿越了,因為我發現自己已經完全變了一個人。


    我說的是外貌,我在附近找了一處小水潭照了照自己的樣子,差點沒被嚇死――我現在竟然變成了一個外國人!


    準確的說是歐美的人種,高鼻梁高顴骨,金發褐眼,胡渣茂密,一副還沒進化完全的模樣。


    “你好,謝謝,草泥馬。”


    我試著開口說話,萬幸,這個“神靈”沒有讓我變成啞巴,不過說出來的話怎麽聽起來有些怪怪的?半晌我才反應過來,我現在說的已經不是漢語,而是另外一種語言。雖然我敢肯定自己以前從來沒有接觸過這門語言,但是仿佛這門語言很早就在我腦子裏紮了根,說出來是如此的自然,完全沒有半點頓塞的感覺。好吧,這應該是那個‘神靈’所賦予我的吧,一副陌生的軀殼加上一門陌生而又熟悉的語言,好在這兩者看起來還不算違和。


    除了樣貌和語言,那個神靈給我的還有一把獵槍以及這副軀殼的記憶,以前看小說的時候裏麵總是會寫“前世的記憶猶如潮水一般湧進主角的腦袋,漲得主角腦袋直疼”雲雲,所以我在開始也準備好了頭疼的覺悟,可沒想到實際上傳到我腦子裏的隻有一句話而已。


    “你叫格林,你是一個獵人。”


    我去,這就沒了?話說不用介紹家世背景興趣愛好什麽的?


    好吧,基本上算是接受這個設定了,從現在開始,我的名字叫格林,然後……我是一個獵人。


    我拾起地上那杆單管獵槍,在地球上,這種東西我隻是在電視上見到罷了。可是等我一握住的時候,心裏就莫名升起一種安全感,而且我感覺到自己的身體能夠完全掌握開槍的技巧,很顯然,在繼承格林的身體的同時,也順帶掌握了他賴以生存的打獵技能。


    靠著在我看來精準無比的槍法,這三天的趕路途中我也沒餓著,我花了三顆子彈打死了兩隻很肥的野兔,雖然肉不算太多,但也足夠支撐我日常所需的能量。


    這是一片十分廣袤的森林,通過腦子裏的獵人記憶,我知道了它的名字:庫德巴森林。“庫德巴”是一句當地土族的語言,意思是“危險”,顧名思義,這是個令人敬而遠之的地方。天曉得這個叫格林的家夥幹嘛沒事會跑到這裏麵來,而且看四周的環境似乎已經是處在森林裏的最深處,我努力在腦子裏搜索關於這片森林的記憶,花了半天時間總算找到了一條能夠走出去的路,但是悲劇的是,這條路徑需要七天的時間,而且其中還要經過庫德巴森林裏最危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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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已經是第三天了,雖然已經是精疲力盡,但是還有一大半的路程在等著我。


    而且前三天的路程雖然辛苦,但辛苦的也隻是體力而已,那片區域裏沒有什麽毒蟲猛獸,也沒有什麽能夠致命的藤蔓植物,雖然漫長的道路把我的腳底板給磨出好幾個血泡,但至少心理上是輕鬆的――隻管向前走就是了。


    但是接下來的路程就完全不同了,其實在距離上,後半部分的路程距離還不到之前三天的一半,如果環境跟前三天差不多的話,隻需要一天時間就可以離開這裏了。但是很遺憾,等待我的絕不是之前的一帆風順,無處不在的陷阱,看起來不過膝蓋的小水坑一陷下去就再也爬不上來;漫天飛舞著極有可能致命的毒蟲飛蟻;當然,也少不了能夠一口將人吞下,連骨頭都不剩的猛獸……不過這些還算是前戲,畢竟隻要是經驗豐富的獵人,隻要小心一些,再加上一把威力不俗的獵槍在手裏,應該還能勉強應付以上這些東西。但是這片區域存在的另外一樣東西,卻是讓所有人都感歎為噩夢的――狼人。


    格林的記憶中並沒有關於狼人這個種族起源的資料,隻知道它們是由狼進化而來,卻擁有了跟人差不多的靈智,甚至能夠通曉人話,而且戰鬥力也比一般的狼強上數倍。一個獵人如果在庫得巴森林裏遇到一隻狼人後應該怎麽辦?正確的答案就是趕緊往自己腦門開一槍吧,死得痛快些!


    這批狼人也有著不小的數目,按照它們那兇殘的戰鬥力,足可以在幾分鍾之內掃平一個人類村莊,不費吹灰之力。但是不知道因為什麽原因,它們一直就居住在庫得巴森林裏,從來沒有踏出過領地一步。森林外的艾文鎮上的居民則把這當做是“自然之神的饋贈”,他們相信這是偉大的森林之神在庇護著他們,雖然有時候也會發生有人誤入狼人領地而再沒有迴來的慘案,但是附近的人類經過幾十年的擔驚受怕之後也開始慢慢習慣,習慣了這個“老朋友”,或者說“老囚犯。”


    但是不管怎麽熟悉,狼人兇殘吃人,而且比人類強大很多卻是個不爭的事實,所以庫得巴森林的狼人領地周圍十幾裏範圍都是禁地,所有人一律不允許進入。但是無論怎麽的禁令都無法阻擋一些被某樣東西迷昏了頭腦的笨蛋,無視禁令進入森林深處的大有人在,為了隻有在森林深處才能產出的價值很貴的靈芝,為了傳說中狼人領地附近數不盡的財寶……即使知道進去之後就要麵臨很有可能被狼人吃掉的危險,可是他們還是義無返顧的進去了,再然後,他們都被狼人吃掉了。


    無一例外。


    把這些記憶當做是本恐怖小說讀完之後,我感到自己全身都在冒冷汗,下意識握緊了槍,卻感覺還是如此的脆弱。一把老式的單管獵槍,射程最多不過五十米,而且還沒有連發,用這樣寒磣的武器對付狼人,真可以說是以卵擊石。對了……我一拍腦門,想到了一個關鍵性的問題:子彈的數量。


    雖然憑這把槍基本上打不死狼人,但總歸是點希望,拚一拚總好過等死吧。我找了一棵大樹底下坐了下來,翻了翻隨身攜帶的一個布做的子彈袋,數了數裏麵子彈的數目,十九顆……嗯?不對,是十八顆。


    這是什麽東西?


    我伸手把藏在子彈堆裏的小東西掏了出來,是塊半個小拇指頭大小的水晶,通體晶瑩剔透,發出閃亮的光澤,一看就知道是塊上等好水晶。而且當我拿著它的時候,玉質本身就有一種清涼舒爽的感覺傳遍我的全身,頓時把我渾身的疲倦趕走大半,我一下子精神爽朗,這東西可是塊值錢寶貝啊……等等,還沒等我高興一分鍾,我的臉色唰一下就暗了下來,這水晶品質雖好,可惜是殘的,一邊是好的,另外一邊卻有個缺口,好像這塊水晶是從一塊完整的水晶石上掰下來的。


    媽的,好不容易撿個寶還是個殘品!


    哎……殘破的寶貝就不是寶貝了……我失望的看著這一小塊躺在我手掌心的水晶,“要是完整的那該多好……臥槽!沒看錯吧!”


    我揉了揉眼睛,確定自己真的沒看錯,這水晶似乎是在動!


    敢情還是個水晶精不成?我心下大駭,手掌不敢動,但是把頭給湊近了看,發現自己確實沒有看錯,這塊水晶似乎是個活物一樣,原本是平躺著的,現在竟然自己站了起來,有斷口的一端朝下,另外一端倒像是個頭一樣朝上盯著,似乎還在發著若有若無的暗光。


    正當我靠的越來越近的時候,突然這塊水晶又來了個跟鬥,翻轉一百八十度,尖端朝下,斷口朝上,形成一個錐子型,還在緩緩的旋轉著,似乎是想要幹點什麽……


    腦子中一個念頭唰一下閃過,臥槽,不會是想幹我吧!


    我第一個反應就是趕緊把這塊水晶扔掉,但是等我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忘了,還沒等我甩手,一種鑽心的疼痛就從掌心傳了過來。睜眼一看,卻是那水晶真的跟錐子一樣要硬生生鑽進我的肉裏。


    “啊!!!”一想到這兒附近都是危險區域,所以我極力控製住了自己的叫聲,但是依舊沒辦法――實在是太痛了。


    詭異的是,我的掌心一點血都沒留,但是那塊水晶卻已經硬生生鑽進去一半了,而且無論我怎麽用力拔用力甩也無濟於事,根本不能阻止它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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