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沒有和原主見麵,但是也相處了不少日子了。


    他的文是四十多萬字才上架的,所以現在距離上架的時間,還有一個多月時間。


    搞定了這個萌萌,沐思又一一將剩下的那些小作者的問題,給處理迴答了。


    然後又是一一通知主編排的推薦,給這些小作者。


    等到一切忙完,這時候都已經中午了,也該下班了。


    不得不說,編輯的工作還真是繁雜,而且累。


    “沐思,一起去吃飯吧。”


    主編孟雪,年齡三十多,是個非常強勢的女強人類型。


    她的業績一向是公司中做的最好的,因為心狠,不擇手段,而且眼光毒辣。


    當然,原主也一點都不比這個孟雪差多少,隻是原主喜歡感情用事,而且還懶。


    原主的性子太軟萌了。


    “謝謝孟主編,一起去吧。”沐思迴話,同時將電腦給關上,然後起身,跟人一起去了食堂。


    “你手裏的那個萌萌,他那個連載的文沒有什麽值得發展的,我勸你不要將自己手中的資源全部砸到萌萌的身上,這樣做,並不能給公司帶來任何的利潤。”趁著去餐廳的路上,孟雪開口對著沐思說著。


    沐思沒有反駁,順從的點了點頭:“我知道,我以後不會再在那個萌萌身上花費太多的心思了。”


    她當然不會再如同原主一樣,想盡辦法為這個萌萌發展,好讓孟雪到時候撿便宜!


    一天時間,很快就枯燥無聊的過去。


    沐思下班迴了家,室友林箐看到沐思,順嘴就打了聲招唿:“今兒怎麽迴來這麽早?”


    沐思挑眉,語氣懶懶的:“想我家箐箐美人了,就提前迴來了啊!”


    原主雖然是個網站編輯,做著如此文靜的工作,但是原主真正的性格,卻是一點都不文靜。


    通常下班了,都會和自己的幾個小姐妹出去瘋一頓,才迴家。


    林箐是原主的大學同學兼室友,兩人關係很好。


    一直到了大學畢業找工作,因為這座城市房租比較貴的原因,所以兩人便合租到了一起。


    原主成了網站編輯,而林箐,卻是成了一個編劇,專門寫劇本的。


    據林箐她自己說,她從小就非常的喜歡寫作。


    而且特別喜歡寫劇本,不對,應該說她喜歡寫作,就是因為喜歡寫劇本。


    隻是......


    她寫的劇本基本都沒有怎麽紅火過.......


    怎麽說呢,原主看過她寫的那些劇本,總的來說是沒有什麽大問題的。


    隻是不適合用來當劇本,如果改一改的話,應該是會成為非常紅火的小說!


    原主以前勸過幾次林箐,但是林箐卻是不願意去寫小說,她非常的熱衷於當一個編劇,夢想著自己能夠寫出一本將來紅遍大江南本的電視劇的劇本!


    隻是.......


    反正到原主死的時候,這小妮子也還是沒有實現她的願望。


    依舊隻是一個默默無名的小透明編劇......


    “今兒又寫了些什麽新的好點子了?需要我來給你鑒定鑒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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